阿衾,我原来…喜欢你啊。
我们回去,回那个木屋,走那段小路,一起晨钟暮鼓,可好?
一定可以的对吗?
一定可以吧。
一定。
可以。
来人毫不留情地落手,崇明手中的茶杯松了松,终究是无力滑落,碎在地上,绽出满室芳华。
‘崇明崇明,你看外边,花开了!’
‘崇明崇明,你听树上,蝉鸣了!’
‘崇明崇明,你尝这羹,我做的!’
‘崇明崇明,你闻这酒,我酿的!’
就像花落了不会再开,就像蝉鸣了就会死去,就像羹洒了就无法再熬,就像坛碎了酒也不复存在。
所以最后他把花踏了,把蝉捉了,把碗砸了,把酒掼了。
所以最后,他失去了她。
“阿衾——”
阿衾,我这一生,医过死人,活过白骨。
但我负了你,是我负了你。
我崇明,该死,罪该万死。
一滴泪,终于落下。
来人毫不在乎地掸了掸袖子,仿佛那上边沾染了什么污浊之物一般,随后再次不屑地看了一眼崇明,冷嗤了一声。
“你当年对她做那些事情的时候,可曾想过自己有一天会是这般光景?”
他再次环视了一圈周围,确认了一遍自己没有留下任何痕迹,拂袖转身,大步而去。
……
沈犹珩发觉,若是归心似箭,回谷的速度至少快了一倍。
眼下日月兼程,不过才夜半斜阳,路程就已经过了一半。
歇歇吧。
沈犹珩心想,反正早与晚,总归会回去的,晚一点也未尝不可,她其实心中还有些害怕见到崇明,一想到那老不死气呼呼地样子,沈犹珩就情不自禁地缩了缩脖子。
记得有一次,崇明要自己在三天内练成三丈以上的轻功,自己偷懒怕痛不想练,后来他寻了自己半日,看见躺在树顶晒太阳的自己之后气得脸都变了颜色,直接把自己从五丈高的树顶推了下去,自己还没有摔清醒就又被拎了上去,崇明一言不发地又把自己扔下去,就这般循环往复,直到第二天日上三竿,自己不仅学会了轻功,还学会了如何自觉地爬上五丈高的树顶。
还有一次,崇明要自己批注《帝策》,她偷偷把毛笔都掰断,然后敷在桌案上睡了一觉,醒来之后,桌案上是一百支毛笔,桌案前,是黑着脸的崇明,所以那天自己不仅背下了《帝策》全书,而且把崇明的批注从头到尾抄了十遍,附带学会了如何掰断一百支毛笔。
崇明…真是个可怕的老不死。
这是沈犹珩被罚了掰毛笔之后得出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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