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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刚刚好(第1页)

有间酒馆一如往年,生意火爆到让人羡慕,以前那对店家夫妻还在壮年的时候,没人敢眼红店里生意,毕竟在朝廷管不到的荒漠中,谁的拳打大谁就是老大,店家夫妇在中原混过江湖,收拾一下穷到发慌的荒漠匪徒,还是手到擒来。

而到了前些年,有人见着那对夫妇老了,便渐渐生出了想去酒馆劫上一笔钱财的想法,那俩老不死的,没有儿女,这么多年店里的生意就没差过,去了不管是偷还是抢,绝对能赚的盆满钵满。

然而事实却是,去了酒馆无论偷抢的人无一例外都消失在了漠中,不知是生是死,久而久之,人们就只能继续眼红有间酒馆的生意,开玩笑,谁愿意不明不白的消失,还是连个尸体都看不到?

临到暮色,一匹白马从远处戈壁滩缓缓而来,刚走到关门打烊的酒馆门前,酒馆对门的杂货铺反而当先开了门,而后从中走出一个老妪与两个黑衣人,她们神色激动地跪在地上,异口同声向着骑马之人恭敬道:“见过大公子。”

叶仙下马,看了三人几眼后说道:“这么些年麻烦你们了,从今日开始,你们便不必再住在荒漠中了。”

三人起身,再是行礼道谢后,转身回到了那间杂货铺中。

叶仙牵着缰绳,看了会儿木门上早已面目全非的“有间酒馆”四字牌匾,然后轻轻拍起了院门。

不一会儿,院里响起了一阵咳嗽声,然后有人喊道:“打烊了,不接客。”

叶仙笑着,心道李叔的口头禅这么多年了还没变过,轻轻一掌拍在门上,用出内劲将门上的门闩震开,便是推门牵马走了进去。

站在酒馆里门门口的李清泉哪里会想到有人强入,顾不得去看来人长相,一脸戒备地向着身后喊道:“媳妇儿,抄家伙,有贼人。”

随着酒馆里传来一阵动静,很快就有一个老妇拿着刀剑走了出来,递给丈夫剑后,毫不畏惧地拿刀指向叶仙。

虽然酒馆遭贼遭匪的时候,总会有不知从哪里来黑衣人出手相助,但人活在世上总不能将希望全寄托在别人身上,咱虽老了,可还没老到提不动刀剑。

叶仙深怕那对一把年纪的夫妇真的拿刀剑砍自己,其次也实在忍不住想要与二人相认,语气激动说道:“琴姨,李叔,是我,叶仙。”

听着年轻人对自己二人记忆犹深的叫法,李清泉夫妇对视一眼,多少放下了些戒备心理,好生去打量对方。

十八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太短,两人就时常在忙活完一天后去想那个惹人喜欢的小叶子在移花宫过的如何,只是时间久了,那时候的小叶子到底长什么样子他们却是记不清了。

不过,小叶子那会儿就长得好看,想来长大后不会差在哪里,这白衣挎双剑的小子不像是做打家劫舍那等营生的,至于长相,嘶~好像真的差不在哪里。

哐当一声,琴多娇约莫是信了那小子就是小叶子,手中的刀没有拿稳落在了地上,语气也不知道是哽咽还是激动,问道:“你……真的是小叶子?”

叶仙揉了揉发酸的眼睛,管他老两口信不信,便是跑了过去一把将琴姨搂住,再不愿松开。

……

都说养儿防老,李清泉、琴多娇自是相信这个道理,年轻时候因为想要在江湖闯个名堂没有顾得上生儿子,到中年混了个不三不四,厌倦了江湖里的尔虞我诈,再想要个儿子却夜夜努力也搞不出动静,后来捡了个满意的儿子,又因为很多理由又不得不将儿子送给了别人。

自此之后,两人就淡了养儿防老的想法,一来是生不出来,二来若再养个儿子他们心中怎么也无法过小叶子那一关,也就罢了。

闯过江湖的人,对于心中认定的情分,与现实做衡量的时候一向是会选择前者。

小叶子对咱家夫妇二人已经是太够意思了,八年前,酒馆外开了一家杂货铺,别人摸不准那杂货铺老板娘来这穷山恶水的地开店做什么,咱不清楚?还不是小叶子找人照顾咱老李夫妇?前些年咱老李年轻时被人重伤留下的暗疾发作,当天晚上那店老板就送来了各种珍贵药材给咱补身子,还有,这些年出现的黑衣人,平时估计就藏在那杂货店里,不然每次为何都出现的那么及时?若不是小叶子,咱夫妻二人,说不得早早就死了。

酒馆的生意又在荒漠里红火了两年,直到某日天亮,老妇发现无论如何都叫不醒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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