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玉,起床啦!”
门外传来敲门声,姑妈的呼唤将正在美梦中的李明玉唤醒。
“不起!”他翻了个身继续睡。
今天周末,阳光明媚,不睡懒觉不配做人。
“五分钟内我要是看不到你,你中午就别吃饭了,吃衣架吧。”
汪凤仙冷酷无情。
衣架,是家法,哪怕是姑父也畏之如虎。
李明玉无奈,绝了再会周公的念头,起身穿好衣服,拉开窗帘。
阳光争先恐后的涌进来,把房间填满。
五月的阳光和煦,迎面而来的清风更是沁人心脾。
李明玉双手张开,嘴角上扬。
令他开心的,不只是五月的阳光,还有一件令人激动的事情。
就在昨晚上,作为十年老书虫的他,终于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并将之付诸行动。
他要自己写小说!
昨晚上他奋战至凌晨五点,在网上发表了他的第一本小说------【我码字之证道成神】,内容什么的先不说,单是这立意,就让人肃然起敬。
这一步的迈出,也算是圆了李明玉一个梦想。
心情大好的他也不再计较姑妈的残暴,以及那薛微有些女性化的称呼。
饭桌上。
“难得回来一次,喏,这是你最喜欢的西红柿炒鸡蛋,平时食堂的伙食差,今天多吃点儿,正长身体的时候。”
汪凤仙一边朝李明玉碗里夹菜,一边唠叨着。
李明月今年十八,刚刚上大一,从小被姑妈和姑父拉扯大,至于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失踪了,他自己没什么印象,姑妈一家怕他伤感,也很少提及有关的话题。
汪凤仙虽然平日有时候凶巴巴的,但实际上对李明玉没得说,跟亲生的没什么两样。
至于姑父严中正,则是个老实巴交的男人,连抽烟喝酒这些不良嗜好都没有。
应姑妈的要求,大一的李明玉每月要回家一次。
“大学生活太好,怕你小子走岔路。”
这是姑妈的原话。
其中透露着对李明玉的严格与关心。
吃过饭,李明玉起身收拾,准备洗碗,被汪凤仙拦下。
“去,别碍事,一边儿坐着去,茶几上有你最喜欢吃的水蜜桃,好好休息一下,明天又要去学校了,读书很累,在家要养精蓄锐。”
李明玉很想告诉姑妈,其实大学的学业并不重,食堂的伙食也不差....
但看到那张年仅四十,却苍老得像五十得脸,心里苦叽叽的,说不出话来。
最后他灿烂一笑。
“谢谢姑妈。”
汪凤仙清咳两声。
“你这臭小子...”
在沙发上墨迹了一会儿,李明玉正想回屋继续他的码字大业,忽地一阵悠扬的歌声响起。
“苍茫的天涯是我的爱,绵绵的青山脚下花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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