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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 大手笔(第4页)

脸红有脸红的好处,谈事情的时候,如果不成功,可以当成醉后的酒话。

今天和夏臻见面,她起了爱材之心,希望他能留在沪市,这样弟弟就多了一大助力。

才十八岁的男孩子,就这么出色了。

再给他十年,那还得了?

弟弟肯定会走父亲的老路,在机关努力拼搏。

假如有个得力参谋在一边为他出主意,他的路就会好走许多。

“我还没考虑过。”夏臻见她关心这个,有些意外。“很可能会进机关,然后慢慢熬资历吧!”

现在如果说要当首富什么的,只会被人当成神经病。

所以这样说才比较合理。

“那你最好留在沪市。”见他的说的跟自已想的差不多,于永芳提醒道。“以你的能力,去小地方有些可惜了,在大城市才有更多的机会——”

如果他愿意,那就把他的工作,和弟弟安排在一起。

这样一来,两人就等于绑在一起,以后可以相互扶持,相互进步。

有于家做后盾,弟弟的升迁之路肯定比别人快。

夏臻只要和弟弟保持一致,肯定也能得到于家的支持。

这对大家都有好处。

“谢谢永芳姐提醒,我会考虑的。”夏臻听出了她的言外之音,自然不会傻傻地反驳。

这确实是条出路。

先在机关尝试几年,如果能出头,那再好不过。

如果发现跟自已想的不一样,再离开也不晚。

这顿饭一直吃到八点才散。

于永芳姐弟俩坐上车子,原本打算送夏臻回去,被他拒绝了。

他的借口是饭后走一走,对身体更好。

见他这样说,于永芳也没坚持,挥手后让司机开车离开。

“姐,我们这样做,会不会有些过份了?”于永攀坐在姐姐的旁边,此时有些忐忑地问。

当初看夏臻的小吃店生意这么好,他动了心思,想在徐家汇也开一家。

为了不让夏臻吃亏,他答应两人一人占一半。

没想到夏臻不愿意占便宜,最后和马万喜一人占了一成。

即使这样,他也觉得非常划算。

现在家里要在全国开小吃店和服装定制店,却只给他一成利润,感觉有些对不起这个朋友。

“你呀!年纪比夏臻大好几岁,却没有他想得远。”于永芳没想到弟弟会这样问,恨铁不成钢地骂了一句。

家里会这样安排,肯定是细细衡量过,才下这样决定。

一方面,以夏臻的身份,没能力开更多的店,与其便宜了外人,不如便宜于家。

另一方面,从夏臻的性格来分析,他做事向来随心所欲,也就是说,根本没有把这些生意太当一回事。

这样一来,于家开店后,白得一成利润,已经非常划算了。

她们预算过,假如全国开一百家这样的店,一年赚一百万很轻松。

夏臻什么都不用干,就能白白拿到十万,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加上这样做,他等于踏上了于家的战车,对他这样的寒门子弟来说,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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