甑是有孔或格可透气的蒸具,用麻线缚竹或木片作成。特用于馏热冷熟食。从“馏”谐音“留”。麻线就是丝状,谐音“思”。思而留,即不逃走。“一尺六寸”谐音“依迟留存”。“依迟”犹依,是书面语。南朝王融《和南海王殿下咏秋胡妻》之四:“参差兴别绪,依迟起离慕。”元稹《店卧闻幕中诸公征东乐会饮因有戏呈三十韵》:“怅望悲回雁,依迟傍古槐。”两例都指依依不舍。此巫术“思留”与“依迟留存”复说。甑,或叫箅,从而谐音“婢”,所以说使奴婢不逃离。巫者之类为虐待奴婢的恶主设计了这一骗术。
本文前叙医术:七月七日,用一枚大豆在病人疮颗上擦三遍,然后由病人把它种到坐东向南的房的东头第二溜瓦滴水处。待长出叶子后,再用开水把豆苗烫死,疮就会好。豆与疮形状类似,又擦过疮,既是模仿,也是接触巫术原理。屋檐滴水,古代叫霤(现代俗写为“溜”),谐音也正是“溜”,指病受巫术后溜走。这与用柳木驱鬼,谐音鬼溜走,是一样的。把豆苗烫死,象征疮颗消失,这容易想到,巫者也会明说。“溜”的一层,巫者便要隐蔽,甚至他也不明其妙。此之“溜”与“一尺六寸”中谐音“留”类仿,互可比证。又,第二溜的“二”,谐音“撂”(口语音,读书音另是“沾”),以为扔掉,也可指把病去掉。
对此巫术,我们也可仿照而改变,把那颗豆种在第三、四、七、八、十道房檐滴水下,即谐音:散、死、弃、失。“八”则指分别,因字形笔画分开。都指病不再有。又可对比,决不能种在第一道、第五道,谐音“依”,成为依旧存在;谐音“伍”,成为相伍,即又生出一些疮。
以上数目的谐音机制尤其非人所料。本书《“七十三,八十四,阎王叫商量事”揭秘》及多篇文章中,已有不少的同类例证。
数目是表示数量的,以数量表示本是求精确的,但在神秘文化中完全相反,不仅不表示量的严格要求,而且有时还会与数量毫无关系。你按所说的数量去做,不能得到所说的结果。
从实际来说,这些数目实质上是虚假的,是用以骗人的。有绝对骗人与相对骗人两种类型。
以让幼儿长齿来说,取决于钙的吸收量及身体发育的一般素质,与鼠屎风马牛不相及。很早就有了用谐音法言老鼠的某一部分可治孕妇难产,后人继此要治儿出牙迟,他也不相信这有必然道理,又要人相信,便要用非正理的奇怪办法,从幼儿二十齿而言用鼠粪二一枚。
这是绝对的骗人。
在衣脊上用甑上麻缝一尺六寸,是绝对拴不住被虐待奴婢心的。还可对比《淮南万毕术》中另一条巫术:“甑瓦止鸮鸣。取破甑瓦,向抵之,辄自止。物性相胜其性也。”是说:把打破的陶甑的片块放在猫头鹰鸣叫的方向,它就不会再鸣叫,也就不会有凶祸了。这又是用“甑”字谐音“憎恨”义,以为猫头鹰感知人的憎恨而不鸣叫。同一个甑,后人又从异名箅另谐音“婢”,说可使奴婢不逃走。设计者都知没有所言的效果,而是欣赏那特殊的曲折联系。后人出于猎奇,也要显示多知,便记载流传下来。甑与奴婢,鼠屎与人牙,没有丝毫的事理关系,这就是绝对的骗人,其中的数目正是骗人的手段。信此的人绝少。
相对的骟人,如青蒿、赤小斗等都是中药,但说一定要在五月五日、七月七日等时间采,只用七枚,又能治难产等等,便没有道理了。这类数目不是准确的药量、时间等,而是主观附会神异性。如果最初的设计者坚信这种神异性,明说:七月七日牛郎织女相会,所以这天治病灵,仅用七寸灯心草更灵,这虽也是不合道理,但不算有意骟人。但这样一说,必然有许多人不信。于是就不明说,也反映了他的不自信。但,五月五是端阳节,赤小豆是药,总有相应的联系。可区分为相对的骟人,相信的也较多。
揭明了这两种情况的把戏,绝对的骗人一种反而显示了原有的某种趣智,像一则谜语,有一定的欣赏性。相对的骗人,为了用数目附会神异性,却牺牲了可能有的合理性。不能实现治疗效果,便全无价值,《本草纲目》大量的疗法都是如此。
上述讨论说明,在一些趣味巫术、中医疗法、民俗说法中存在着以数目为手段的神秘文化事为,这样的数目不合常理,很难理解,有神秘性。这是有条件的、相对的神秘,不是说所有数字或某些数字,凡所使用都有神秘性。
二、数字不是神秘符号
《中国神秘文化百科知识》(上海文化出版社,1994年,金良年主编)的《符号篇》中有“数字”一项,认为数字是一种神秘符号,与八卦,符箓相提并论。
该文对数字的神秘化先有来源理论说明:即来源于原始时代人们把数目看得比质量重要,因而把数当作沟通人神的重要途径。对此用两个例子来证明:
“周代乐师州鸠对周王说过这样的话:‘凡人神以数合之,以声招之。数合声和,然后可同也。’(《国语.周语下》)因此,古人不仅通过‘礼数’、‘历数’之类数字概念来把握自然与社会,而且还把‘数’本身看作‘所以变化而行鬼神’(《易.系辞》)的神秘力量,他们好言‘兴亡之数’、‘天数’、‘气数’,并把推往知来的占卜称为‘数术’或‘术数。”
所引《周语》是专就音乐的“七律”而言“以数合之”即以七律合。所讲的“神”实指从午时到子时经历七度,并不是迷信的神。详见韦昭注。所谓沟通人神不合原意。
《系辞》的话,本是:“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成而行鬼神也。”说的是用蓍草五十根布卦,是布卦代表十二岁、十二月、十二辰、十日、二十八宿等各自然因素数目的总合是五十(详见本书《用着草怎样算卦》一文)。不是说任何一个数,更不是专指从一到十的数可以行鬼神。
人是以祭祀、占卜问天意的所问内容多有,可能涉及数目,但数目不会成为勾通神鬼的途径。所举二例不能证明。
至于兴亡之数、天数、礼数等词中的“数”字,并不是数目之义,而是“术”字的通假,义为理、法、规律等。古籍注解中多有“数,理也”之类。《汉语大词典》对“数”就有道数、方法;技艺;技巧;策略;权术;规律;必然性;道理;天命;命运;法制等释义。而“数术”或“术数”都是本字和通假字的联合结构。释者把这类“数”字都误解成“数目”了。
“从现代科学的观念来看,古代神秘数字的来源大致由以下四个方面构成。”但所谓“现代科学”是遮眼法用词,并不指计算机即电脑之类,其实是《数字》一文作者自己的错误认识。
来源之一,“孕含数量概念的成功或失败经验。”“例如偶然一次三人出猎的成功,可能诱发在狩猎操作中对‘三’崇拜;数次早产婴儿的夭折,可能导致对不足十月产婴的恐惧。”但是,偶然一人、二人获猎成功,岂不是冲消了“三”的崇拜吗?早产婴儿不会形成对一至九的数目的恐惧。十月而产则不恐惧,“十”的神秘性又更是多有,又是从何而来?
来源之二,“记录自然和社会中某些自然现象和规律的数。”如天地人划分为三界,地有四方,一年有十二月,一个部落有六个分支氏族等,“当时的认识水平,无法解释其究竟”,于是崇拜。但是,从一至十这一套基数的概括,正是人类抽象思维的进步。三界、四方之类的区分并无神秘性。“现代科学”又能另作什么不同古人的解释呢?至于一个部落包括六个分支,未必是普遍而神秘的。
来源之三,“概括思想和事实的数。”如三从四德、五等爵位、九品中正制、佛教的八戒六识。“但正如黑格尔所说:‘这些数的本身并没有什么性质足以表示这些特定的思想。人们愈足进一步采用这种附会的方法,特定数目与特定思想的联系就愈会任性武断。”’黑格尔已区分十分明确,任性武断的是附会方法,而不是数字本身。以三从四德言,谁也不以为三与四是神秘的。九品中正制等是汉代以后的事,怎么会成为原始人类崇拜数目的原因?
来源之四,“因为读音与某个概念相近或相合而产生联想或联系的数,例如日本人因‘四’的读音近于‘死’而讳‘四’,广东人由于‘八’的读音近于‘发’而尚‘八’。这种数字与人事吉凶顺逆的关联仅是表面的,没有内在的联系,严格说来,它不属于神秘数字的范畴。”既然不属于,却又作为一个来源,便是有意布疑兵了。其实,此种情况正与所谓数字神秘化相关。
从这三个所谓来源也说明不了古人把量看得比质重要,说明不了古人以数勾通神鬼。数字是神秘符号的理论不能成立。
如果数字是神秘符号,每一个数字应都是,该文却说从一至十和七十二这十一个数才是神秘符号,虽具体作论证,仍不能成立。下面简介所证内容并作评论。
该文对“一”所论的是:传说世界起初天地不分,混沌为一。这个“一”无所不包,因而“一”有大之义。纳西族象形文字的“一”与“大”字同音。
太阳东出西落,人们想象为一只鸟。商民族以燕为始祖。燕又叫乙鸟,乙鸟就是一鸟,就是太阳。因此商族就是崇拜太阳鸟。
燕子又叫玄鸟。玄字中的幺,是一束丝,可见“玄”也有“一”意。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一’是一个神秘数字,它的神秘来源于它代表了太阳和鸟。而创造这一神秘数字的也就是太阳鸟的崇拜民族商民族。”
按,以上内容东拉西扯。所言“一”有“大”义;乙鸟就是一鸟,就是太阳,“玄”有“一”义,都是错误的推导。“一”是商族创造的数字,更是信口开河。所有这些,对“一”的神秘性毫不沾边。
乙鸟的乙字本读yi音,字形另作“乙’,后来混误成形近的乙字。玄字中的幺,义为小,玄字没有“一”之义。“糸”字才是一束丝之义。
该文说“二”的神秘表现有二。一是“二元对立的思维方法”,如把奇偶数叫天地数,如俯仰、内外、大小、高低、阴阳等对立概念。但这类事例中丝毫没有“二”的神秘性。
“‘二’在上古还具有交通天人的神秘含义。《山海经》中,有许多神或巫乘两龙、操两蛇、珥两蛇、践两蛇的记载。”按,在《山海经》中,龙一般是神的坐骑,蛇是龙的变说。神的手、脚、耳也是两个。践两蛇犹如后世所画两脚各踩一团祥云。操蛇、珥蛇,是乘蛇(龙)的变说。至于巫的类似情况是个列性的。这不能证明“二”有神秘性,尤如其扯不到“二”有交通天人神秘含义。
《山海南经》有“蛇号为鱼”,《大荒西经》:“蛇乃化为鱼,是为鱼妇。”该文因言:“鱼和蛇在《山海经》中是经常可以转化的。……龙、蛇、鱼都是被用来交通天地的有神性动物。”实际没有用龙、鱼、蛇交通天地的说法;即令有,也不等于“二”有神秘性。仅有“蛇乃化为鱼”一语,不应说经常互相转化。“蛇号为鱼”是把蛇叫成鱼,并非蛇变成鱼。张永言教授《语源札记》一文引唐代广东文献中“鱼谓之讹”的资料,论证:此语中的“鱼”非汉语词,而是古台语“蛇”的对应译音词,与汉语“鱼”或“讹”的古音符合。那句话的实际意思本是:(此地的人)读“蛇”字的音如同读“鱼”字。可见该文此一内容误到何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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