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起来自己创业的时候邀请应怜的事。
除了应怜本身优秀,他当时未尝没有几分其他心思在心里面应小学弟自从大二分手之后就再也没有谈过恋爱,冷静了两年多,差不多也应该能彻底忘记前任了。
然而应怜拒绝了他的邀请,给他拍了几张证书,告诉他自己准备当程序员,以相当不走寻常路的拒绝方式堵住了他所有准备好的腹稿。
……方见微那个时候还没准备建设公司网站,没有任何跟互联网有关的职位可以给应怜。
所以他放弃了。
他对应怜的确有好感,但是好感还没有到改变未来规划的地步,也做不出先把人骗到公司,再安排其他职位的事。
学校也就这么大,迈入社会的时间越长,遇到的人也就越多,他没必要吊死在一棵树上。
曾经的方见微是这样想的,然而,毕业三年多,大大小小的合作商不知道遇到了多少,甚至家里安排的相亲也去了不少次,他还是没找到另外一棵自己更有好感的树。
他觉得自己对应怜的好感是一种滤镜,滤镜褪去之后,应怜在他心里最多也就是一个能力比较出众的学弟,世界上重来不缺能力出众的人。
在招商晚宴上偶然遇到应怜,和青年短暂地接触了一会儿,方见微才发现自己对他的好感的确不是某种青春滤镜作祟,他是真的喜欢应怜。
可能学生会的那次合作;也可能是他表现出对金融的兴趣,应怜认真又热情地给他推荐了很多适合入门的资料和书籍的时候;或者他去蹭课,只是随口一说应怜就帮他抄了之前的笔记……
甚至没有原因。
喜欢就是喜欢,哪里来的那么多借口和理由?
方见微没有多少犹豫就做出了决定,这次宴会是个很好的机会,他可以打着“叙旧”的旗号,不着痕迹地打探应怜的近况。
要是应怜现在依旧单身,就果断出手。
“我来这家几次,他们提拉米苏比较正宗,马斯卡彭很醇厚。”
方见微注意到他放在茶几上的那一小碟甜品,“歌剧院的味道也还可以。”
“谢谢学长。”应怜难免在客套之中多了几分真心实意,“一会儿要是有机会,我会去试试的。”
“都是朋友,不用这么客气。”方见微说,“社会和学校其实也没多大区别。”
这是他刚刚想好的话题切入方式。
“说起来,我还记得当时你和男朋友闹别扭,不少人卯足了劲想挖墙脚,结果好友都没加上就被你拉黑了。”方见微笑道,语气自然,听上去有点怀念,“你们班的小叶现在在我的公司工作,前段时间她同学聚会回来还提到了这件事。”
“说当时被你拒绝的那个谁现在孩子都有了。”
应怜对他口中的“小叶”其实没太多印象,大学又不是小初高,教室一换,座位一换,除了个别特征很明显的,其他同学很容易在应怜这里查无此人。
对于这个话题,他其实有点尴尬。
应怜尴尬的时候就想把天给直接聊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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