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别处,他们可能也就表面上称赞两句,心里鄙夷着又一个大放厥词,糊弄不上战场的百姓的草包,但是……
但是居然有不少百姓是亲身参加了围攻西虏之战的。
这远远超过了邵远山的认知。
他上过战场,他知道,大楚的百姓是没有任何战斗力的羔羊,甚至就是西虏那些渣渣,都可以毫不费力地打破一个又一个的村庄,当着那些没有来得及逃跑的男人们的面抢走他们的妻子女儿和所有财产,烧掉他们的房子,不会有任何抵抗。
甚至西虏还有个游戏。
就是像围猎野兽一样,围猎大楚人。
那是个相当无聊的游戏,因为野兽会狗急跳墙反咬一口,而大楚人除了哭叫就什么都不会。
能够保护大楚百姓的,只有高高的城墙。
而如今,一个又一个的大楚百姓,向他展示着沾有血迹的烧火棍、敲西虏脑袋敲成九十度的锅铲、碎成两半的板砖……兴高采烈地数说当日自己是如何奋勇争先,把让大楚官兵望风逃命的西虏打成猪头的。
看到那些沾满暗黑血迹、灰白脑浆的奇门兵器,邵远山和他的手下们都不禁觉得脑后一凉。
能够让这样柔弱无用的大楚百姓,挥舞着这些破烂把西虏打成稀烂的罗尔雅,究竟是怎样一个人呢?
第七十一章见面
见到罗尔雅本人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下午了。
邵远山一开始都没有发现来的是罗巡点本人。
他最先注意到的是那匹枣红大马,这样神骏的马在大楚十分少见。
通常来说,大楚的马分两种,一种是平民百姓用来耕田拉货的马,长得跟驴子也差不了多少,好处是吃得少,耐粗食。
另外一种就是富户们购买用来炫耀身份的坐骑,通常都打扮得像孔雀,肥壮得像猪猡‐‐富户们通常不会日日骑马外出,而马夫们也不敢溜东家的坐骑。
而这匹马两者都不是。
它原来也许有一副十分考究的马具,不过现在上面多余的装饰都被去掉了,不过流线型的身体和闪亮的皮毛证明了这匹马得到了非常好的照顾,不光是指吃得好,还有适当的遛马锻炼。
马上坐着一个眼神明亮的少年。
这个少年更加令人捉摸不透。
他穿着秀才的服色,却没有秀才常有的扇子玉佩等装饰,而在脖子上挂了一个竹哨。
这是什么路数?
要说是马夫,他就不该穿秀才的衣服,要说是秀才,有这样一匹好马,怎么连个跟马的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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