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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第3页)

看向希拉。

不要给他添麻烦。

把打着卷的白纸铺到桌上,陶西格拿起羽毛笔,蘸好墨水后,认真的在白笔上写画起来。

所学不过一个月,但因认真且身体协调性很好的关系,陶西格已把花体字写得有模有样,只要不是最挑剔的人,便无法看出,他学写花体字其实也只不过一个月而已。

写满整篇诗歌后,放下手中的羽毛笔(当然此时的羽毛笔,已不再是当初那种纯羽毛做成的笔,而是装有蘸水钢笔尖的羽毛笔。),陶西格压好纸张,以防它重新打卷,晕开未干的字迹。

刚一进屋,便见陶西格这付认真整理字稿的模样,礼仪官满意的在心中点了点头。

这孩子是她所教过的学习最认真的人之一。

“夫人。”礼仪官刚一进屋便发现其存在,陶西格起身后,优雅的向其打招呼道。

他这优雅的动作,也让礼仪官再次满意于心。

哎呀,这孩子真是让她太满意了。

“来,快过来试试,我的孩子。”先向陶西格招了招手,礼仪官随后把捧在手中的东西放在桌上。

既然被礼仪官郑重的放在桌上,陶西格一眼便看到被她捧来的那样东西,看清楚那个东西是什么后,陶西格可疑的沉默了。

陶西格:“………。”

陶西格内心:………

刚刚丽贝卡夫人说试试来着吧!

别被陶西格可疑的沉默,还有满目震惊的模样给吓到,礼仪官也就是——丽贝卡夫人放到桌上的并不是什么骇人之物,其实也只不过是一套衣服而已。

但在这里,我们不得不说的是,这个时代贵族男性的着装特点:

及膝夹袄与外套上披有边缘缀着毛皮的长礼服,下方用做名叫遮阴袋(遮阴袋原来是用做遮住男性|器|官的东西,但随着时间推移,渐渐变成流行性的装饰品,后来它与紧身裤合为一体,上面多用缎带,刺绣等东西装饰,顺便说一下,这种东西在真实历史中,是真的存在过的。)的装饰品强调股间特征,身着护膝裤(用来套在腿上的筒状衣物),脚着鸭嘴鞋子。

上半身为长袖紧身对襟长衣,下半身贴身型紧身长袜型紧身裤,脚着尖头鞋。

上半身为修身夹袄(有塞入填充物的上衣,有时纽扣甚至多达三十二个),下身为灯笼短裤(由腰到膝的短裤,在腰部塞入填充物,使它膨胀起来,裤身上有无数裂口,再顺便说一下,就是老版童话故事里的王子装),紧身袜子,尖头鞋。

这三种类型的服饰,为此时男士最常着装,不过相对前两种,最后一种‘王子装’可谓是这个时代的流行趋势,而时髦的年轻男士则常着此装。

说了这么多,其实只有一句话,那就是——礼仪官拿来并让陶西格试穿的,就是最后这一种——‘王子装。’

对于这个时代来说十分时髦的‘王子装’,对于陶西格来说却可笑的可以。

如果可以,他宁愿穿最粗劣的麻布,也不愿意穿这种可笑的灯笼裤。

………,他真的要穿这种可笑的东西吗?

丽贝卡夫人为什么突然之间,要让他穿这种可笑的东西?

或许是没有察觉到陶西格眼中的抗拒,或许是察觉到却装做没看到,礼仪官丽贝卡夫人把桌上的衣服向陶西格推了推:“这是我侄子的衣服,你放心,他没穿过。”

陶西格:“………。”

所以说,他为什么非要穿这种可笑的东西?

丽贝卡夫人:“怎么,你不知道?”

陶西格:“………。”

他该知道什么?

丽贝卡夫人:“两天后,会有场宫廷舞会,我不希望你丢我的脸。”

陶西格:“………,我一定要去吗?”

他的身份不是希拉的助手吗?

既然如此,有此身份的他不一定会被邀请吧!

所以说,他不一定非要参加这什么宫廷舞会吧!

丽贝卡夫人:“⌒_⌒”

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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