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连夫人这杯茶,真心喝得不易。连城璧与沈璧君订亲,因双方的地位,官面上与江湖上,还真的是来不少人,说是为二家联姻而来,多数却是来拍马的。江湖人看不上官家人?那是私下充大瓣蒜,玩呢!只需官家一开口,封家锁宅拿人,不想死的也只剩亡命天涯的份儿。所以,看不上?那是给自家脸上贴金呢!除非你无家无业无亲,否则,官面上的一个小捕快都能坑死你,又如何敢不奉承?连城璧私心想着前尘时,订亲礼是在沈家庄办的,与如今沈飞云亲送女儿上门那简直非能同日而语。小端果然说得对,何苦与人江湖争风?只需权柄在手,何惧他人不低头?只是,今时今日,可还有那萧十一郎敢上门么?连城璧在想着时,萧十一郎与风四娘正从装夜香的桶车向外爬。没办法,无垢山庄守得太严,萧十一郎连狗洞的主意也打了,还是不得其门而入,最后,只能同风四娘买通运夜香的,钻进桶车才进来。不过,风四娘与萧十一郎嗅嗅自家身上,都快臭背过气去。这些年,立于朝堂,应对朝中风云,连城璧已久不忆起过往,再思之时,他已记不清那曾经的疼入骨髓的深爱,与所爱人的模样。或许,那根本不是爱,是昔日那个他眷恋的一丝温暖,才为因此执迷不悟。而今已然清醒,那爱入心刻骨的人,自然也就在心中淡去。连城端,也就是陵端,平生最不耐烦与人多做敷衍,他而今身居高位且手握重兵,实在也无需应付谁。且,那张实在昳丽绝美的脸一冷下来,旁人也没那胆子上前搭言。加之连城瑞(齐瑞)一身逼人血煞气,这兄弟俩便避开人在后花园中饮酒对酌。风四娘同萧十一郎,便是此时摸进来的。风四娘是个自负美貌的女人,可一眼看见那月下凝辉,宛若月光仙人似男子时,她竟看得呆住,手指拈住萧十一郎腰间软肉一拧,低语:“疼吗?老娘不是做梦吧?!天下居然有比我风四娘还美的人,还是个男的,还让不让女人活了?”“当然是真的……”萧十一郎苦着脸,把拳头塞嘴里,才没惨嚎出声让人当了狼叫,小声的低吼:“和毒帅比美?你是不是疯了!谁不知道毒帅能美得让你死不自知?要早知他在,打死我也不来。割鹿刀?割鹿刀有命要紧?”“那怎么办?我们,还是溜吧!”“当然要溜,不然等死呀!”这俩货悄悄后退想溜,齐瑞瞟了眼,为陵端斟上杯酒,问:“那俩只耗子很臭,要逮么?”“沈飞云敢大肆张扬以割鹿刀为嫁,她惹来的耗子,自己逮。那么脏,别污了我们的手。”陵端脂玉似的手指轻抹过酒杯边沿,那双黑曜石似的眸子中掠过丝冷光,悠然轻语:“侠盗?哼,敢上我连家来偷东西,怎么可能不留下点儿记号?至于捉他,他只要是不搅城璧的订亲之礼,就归沈飞云去捉。否则,她这武林盟主,岂不是太过轻闲了。”轻闲?沈飞云这下,是真的轻闲不了,她的宝贝女儿沈璧君,居然留书逃婚去也。你早不跑,晚不跑,却在到无垢山庄之后逃婚,是要打谁的脸?陵端双眉一轩,凤目生威,冷笑声中一众随待亲军尽皆腿软。——毒帅,这是动了真怒啊!或许这世上真有命中注定这回事,想逃婚的沈璧君依旧让丫鬟代替自己,而她也同样碰到风四娘与萧十一郎。无垢山庄已然非是昔日连家,想出去,自然不易。于是萧十一郎又卖弄起聪明,那能带人的飞鸢,又一次从众人头上掠过。只是这次,运气不好,沈璧君的丝巾尚不及飘落,那飞鸢已然砸在了地上。武国公,一品威武大将军连城端缓步而来,那双比星辰更璀璨的明眸中冰寒似冻,说出的每一个字都象冰刃般锋利寒冽:“本公沙场血战,连蛮人尚不敢自本公头上飞掠,区区盗贼安敢!”众者尽寒,那飞鸢连同其上三人,乃是此君以长鞭生生扯落砸于地上的,纵那沈璧君是武林第一美人,面朝下砸落?画面太美,细思极恐。连城璧?连城璧听闻沈璧君逃婚,先觉“果然~”,随后,便见天上砸落的三人,他下意识一闭眼,居然在想:‘端儿就是狠,脸朝下的砸落?那,脸还能看吗?别毁了容后,让沈飞云再赖上,我可不想再娶一个心有他人的女子为妻。嗯,沈飞云最怕端儿,让他出手吧!反正,无论武林还是朝堂,都知道连家是端儿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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