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余贤睁开眼睛时。
那刀鞘上原本的两个不知名文字,在一阵变幻之后,也成了飞雪两个人族文字。
“呵呵呵…”余贤不自觉的傻笑起来。
他看了看手里的飞雪刀,简直满意得不行。
无论是之前打巨蜥,还是之后战红龙,其实他的心里都有些遗憾。
没有趁手的兵器!
否则的话,在红龙受创之时,他肯定也忍不住要冲上去干几下的。
那种光看着别人打得热火朝天的感觉。
很不爽!
只可惜他就是一个“脆皮法师”。
这也是人族文道修士的悲哀。
不仅脆皮,还只能远攻,根本享受不了那种拳拳到肉的痛快爽感,而且一旦被近身之后,想要翻盘的几率实在太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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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说呢?
就是有点隔靴搔痒那种感觉吧。
当然,余贤也不傻,不到万不得已他也不会傻到去和妖蛮玩拳拳到肉。
不过,他喜欢补刀时的那种爽感。
先用诗文捶个半死,瞅准机会再跳上去一刀干掉敌人!
抚摸着清亮的刀身,余贤心满意足。
这次搞死小红龙,简直是赚大发了!
想了想,余贤将飞雪背在背上,就像是电影里面的那些刀客一样。
还别说。
飞雪刀配上他英俊潇洒的长相,还真是相得益彰,更是衬托得他风流倜傥,偏偏又散发着一股豪侠尚义的不羁之气。
他倒是不怕别人认出飞雪。
吸收了那篇鸣州诗文之后,飞雪刀刀鞘已经和原来大不相同,原本青灰色的刀鞘之上,丝丝缕缕的明黄色极为显眼。
任谁也看不出这是原来的飞雪刀。
当然,他也不怕别人防着他的刀。
毕竟他是人族,是靠着毛笔战斗的种族。
即便别人看到飞雪,也只会以为他是用来装杯的,搞不好还会嘲笑他几句。
一旦真正战斗起来。
飞雪刀绝对会让敌人深刻认识到:人族,原来也是会用刀的。
这一点余贤很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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