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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节(第1页)

海伦有点沮丧地回到前台,开始包面干,英语叫DRYNOODLES,是用一指宽的面皮炸出来的。美国佬们似乎很喜欢这玩意,店里几乎每天都要炸一大堆,然后用小纸包装好,客人点汤的时候就跟两包,有时客人不点汤也会要几包,都是FREE的。面干一般都是BENNY前一天晚上就炸好了,海伦第二天就坐在前台,边等电话,边包面干。

她一边包,一边猜测BENNY到底是不是回纽约了。她有点不相信老板的话,一是因为老板爱开玩笑,二是BENNY自己从来没提过要回纽约的事,三是根据她的观察,如果BENNY走了,这个店基本上玩不转的,因为老板英语不好,店里的所有事务都是BENNY出面交涉。

但是她很担心老板是想让她来顶替BENNY,以为雇了她这个“斜”英语的,就可以放BENNY回纽约去了。她知道自己代替不了BENNY,因为她一开学就要回B城上课去了。即使她不上学,她也干不了BENNY那些活。她一想到BENNY回纽约去了,就觉得六神无主,待会接单要是有搞不清楚的地方去问谁?

她正在着急,就听老板在叫她:“阿姨,你早上吃东西了没有?如果没吃的话,就自己炸两个鸡串吃吧,我现在很忙——”

她连忙说:“你不用管我,我自己来。”

她想为大家做早饭,但店里那些东西她都不熟悉,想做她家乡的早餐让大家尝尝,又没有那些原材料。她只好到冰箱去拿鸡串,问大家吃不吃,大家都说“谁吃那玩意?餐馆里卖的东西,都是哄美国佬的”。她见别人都不吃,就只炸了两串。

BENNY前两天曾经炸过一个鸡串给她吃,是鸡胸肉做的,串在一根竹签上,不知道是用的什么SAUCE,有点甜味,炸得外黄内白,肉嫩嫩的。她吃了之后,赞不绝口,可能老板听见了,所以叫她炸鸡串做早饭。

她以前都是吃了早饭才去上班的,因为餐馆要把中午那阵忙过了才会吃第一顿饭,那差不多到了下午三点了。她的胃有点毛病,不能饿,饿了就会泛酸发疼,所以她早上上班之前总是记得吃点东西。但她到了这家餐馆,发现BENNY每天都会做早餐大家吃,有时是炒米粉,有时是捞面,有时是皮蛋瘦肉粥,前一天就煮好了的,都是她爱吃的东西,所以她就不在家吃早饭了。

她记得第一次吃BENNY做的早餐的时候,阿SAM告诉她说:“阿姨,我们这是托你的福啊,以前从来没早餐吃,要饿到下午才有得吃,好可怜哟——”

她感激地看了BENNY一眼,但他好像无动于衷一样,她不知道阿SAM是不是在开玩笑。BENNY总是在忙什么,即使做了早餐,他自己似乎也没时间吃,都是趁空匆匆吃几口,又跑回去干活。

有时她想去帮BENNY炸鸡翅,好让他也去吃早饭,但他不让她炸,老声老气地训她说:“你——那里会炸鸡翅呀?把你烫了怎么办?你看我,到处都是——疤,你们小——女孩烫出疤来,谁还要呀?”

她看见他手背和手臂上的确是有些深深浅浅的黑色伤疤,象是滚油烫了留下的。她知道被滚油烫了是很痛的,而他烫了这么多地方,她看了很心疼,就从家里拿了一些“蓝油烃”来,是她妈妈寄过来的,听说治烫伤很好。

刚好昨天BENNY炸面干的时候又烫了一下,她连忙叫他先去冷水管冲一冲,她来帮他搽药。但他不肯去,说面干炸起来很快,一下不捞起来,就糊掉了,他得守在那里。她只好找了个干净毛巾,用冷水绞了,帮他敷了一下,又帮他搽了一些蓝油烃。

她帮他做这些的时候,他好像很窘,眼睛望着别处,不敢看她,还嘟囔说:“真是小女孩,大——惊小怪。”

他训她的时候,她不光不生气,甚至很开心,因为他总是把她当一个不懂事的小女孩。她做小女孩的妈妈都有好几年了,早就忘了被人当小女孩的感觉,现在在他这里找了回来,觉得好舒服。

她问他:“你多大呀?总说我是小女孩?”

他很专横地咕噜一句:“不——管我多大,我说你是小女孩你就——是小女孩。”

阿GAM揭发说:“BENNY是我们当中最小的,他比我还小呢。”

阿SAM也说:“我高中毕业的时候,他小学还没毕业,你说他小不小?”

老板说:“小不要紧嘛,只要管用就行。对不对呀,阿姨?”见海伦似懂非懂的样子,老板又说,“BENNY十二岁就打飞机到美国来了,那时就答应了全班的女生,说长大了就回中国去,把她们都娶到美国来的。”

大家哄笑一阵,海伦想象那个十二岁的BENNY,可能连什么是“娶”都不懂,就信誓旦旦地对班上所有女孩许这么大一个诺,也忍不住想笑。她问BENNY:“那你是在美国长大的?难怪你英语说得这么好。”

BENNY慢条斯理地说:“谁——说我是在美国长大的?我在中国就已经长得很——大了——”

大家一阵狂笑,笑得海伦莫明其妙,心想这话有什么好笑的?想了半天,才明白过来。

不知道是为什么,现在BENNY不在这里了,想到这些琐碎小事,令她有一种淡淡的忧伤,颇有“好景不再”的感觉。才这么几天,她似乎已经习惯于跟他在一起打工了。接电话的时候,她常常有搞不清楚的地方,但她不发怵,因为她可以问他。有时他告诉她了,她又忘了,过一会客人问起,她又去问他,他会很耐心地再说一遍。

她觉得他是个很聪明的人,不象个读不进书、只能干餐馆的角色,因为他的英语口语相当好,阅读也不错,前天老板让她帮忙看一份有关在一个新的SHOPPINGCENTER开餐馆的文件,长达几十页,她在餐馆里没辞典查,根本看不懂,但BENNY能看得懂。

她很佩服他记忆力好,他

的脑子里就像有个接单的软件,连在一个DATABASE上一样,客户的地址、电话、常点的餐、甚至价格是多少,他都差不多记得。有时她听错了地址,他一看,就知道错了,说“SNADYTRACE没有560号,只到300号就没了,可能是SANDYTRAIL。你打电话过去问一下。”她打电话一问,果然是她搞错了。

他好像有点“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一样,又有点“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因为他从来不开车去送餐,都是呆在餐馆里,但他对哪条路在哪里,是什么样的,那个客户家里养着狗,很凶,哪个客户一般不开前门,要到后门去叫等等,都知道得清清楚楚,老板去送餐之前他都会交待一遍。

她有点不相信他是很小就来美国的,如果是的话,像他这么聪明的人,完全应该顺顺当当地读到大学,找一份好工作,不用来干餐馆。但她又觉得他不象是最近才来美国的,因为那样的话,他的英语口语就不可能这样好。想来想去,想不明白,他象个谜,搞得她总想多了解一些。

他的年龄也是个谜。有时她觉得他很大,有时又觉得他其实很年轻。不知道为什么,她好像有点希望他是跟她差不多大的,对这种心情,她不敢多探究,不敢问自己为什么会希望他跟她差不多大。这么多年了,早就习惯于不再对丈夫以外的男人多看一眼,或者说不再对男人多看一眼,因为她对丈夫也没有兴趣多看一眼。但对这个BENNY,她感觉有点不同,好像很有兴趣多看一眼,虽然知道自己不该多看一眼。

有时她有问题问到他的时候,他会走到她身后,从她肩头上看她手中拿着的MENU。他离她很近,她很喜欢那种感觉。有时她回过头去,总能跟他的视线碰上,他也正用很黑很黑的眼睛看着她。

没电话听的时候,她就到厨房里去帮他打包,她现在已经比刚开始熟练一些了,他没再赶她出来。但有时她站的地方恰好是他要去的地方,比如微波炉前,或者是放纸袋的桌子前,他会用手轻轻碰碰她的肩,暗示她给他让出位置来。她很喜欢那种感觉,很轻,很柔和,很亲近。

她好像还从来没有对哪个男人有过这种感觉,即使是对丈夫,她也从来没有过这种温馨的感觉。不知道为什么,李兵从一开始给她的感觉就是他抱她亲她都是有目的的,是冲动起来的表现。她一下就透过现象看到本质去了,知道他那都是某件事的前奏,等到他把那件事办了,他就完全没心思来碰她了。

结婚之后,李兵似乎连这些前奏都逐渐省略了,上来就是单刀直入,有段时间还尝试过一些新的姿势,但她很反感,觉得他那样做都是为了他自己尝尝新花样。她不配合,还反对,他也就不再玩那些花招了,每次都是所谓传教士姿势,呼呼拉拉,风驰电掣,干完了事。

有很多时候,都是她累得睡着了,而他才从外面打完牌回来,不由分说地把她弄醒了来做那事,所以她大多数时候都是一肚子的气,根本谈不上温馨。

杂志上、报纸上经常有文章说有些做妻子的,在床上太保守,太被动,他们的丈夫不满意,所以在外面寻找新欢。李兵就把这样的文章拿来给她看,大概是想警醒她一下。但她无所谓,而且很讨厌以这种威胁女性的口气写文章的人。你吓唬谁呢?丈夫不满意妻子,妻子也正在不满意丈夫呢,丈夫要找新欢,尽管找好了,找到了新欢,自然就不会缠着我了,正中下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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