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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6部分(第1页)

可老吕明显没认真分析萧何的言外之意,把仪表堂堂和那一万块钱联系在一起,初来乍到、不明就里的老吕开始琢磨刘邦的长相,越琢磨越敬重,连磕头拜把子的心都有。事后证明,老吕对相面这门学科研究的还是比较透彻的,水平已达到登峰造极、出神入化的地步,当个科学院院士应该还有些屈才。

老吕琢磨是他自己的事,刘邦的目的就是混吃混喝,既然被请了进来,就毫不客气,一屁股坐到上座,嘻嘻哈哈、说说笑笑、大吃大喝。酒席将尽,老吕三番两次给刘邦使眼色挽留。刘邦是什么人呀?黑白通吃、大言不惭、地痞无赖一个,你不让走就不走呗,难不成还要管晚饭?

客人都走后,老吕爬他脸上又是一阵端详,犹如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臣少好相人,相人多矣,无如季相,愿季自爱。臣有息女,愿为季箕帚妾。”老吕说的饶舌,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你的面相好,我愿把女儿嫁给你。

刘邦一听,高兴的两眼放光。胡说一句话,白吃一顿饭,还顺便娶了个媳妇。也顾不得父母之命、媒约之言,既然人家寻着当老丈人,哪有回绝之理?虽然自己已有了个曹氏,但对他来说,这方面是多多益善。刚等老吕说完,刘邦就纳头便拜,认了丈人,定了亲事。

刘邦走后,老吕的老婆不愿意,追着老吕问:“沛令善公,求之不与,何自妄许与刘季?”因为前一阵县令帮自己的儿子提亲,老吕竟然一口回绝,没想到老吕今天吃错了药,一时激动竟然把女儿许配给了刘邦,因此他老婆满肚怨言。

可老吕对自己的相面水平还是比较自负,硬是把大女儿吕雉嫁了过去。当然刘邦还是对得起吕雉的,考虑到吕家势大,回家后立马让吕雉做了正妻,先来报到的曹氏就对不起了,当个小妾应付一下了事。

成功人士是需要有故事的,如果自己折腾不出来故事,就需要让别人帮你折腾。刘邦现在不成功,但有人帮他折腾故事。刘邦这次娶媳妇,就为沛县安定团结做出了贡献,因为沛县人民提供了谈资,在茶余饭后多了一项交流主题。就这样一传十、十传百,刘邦开始有些名气了,也有故事了。

刘邦的故事很多,但很多一部分故事都很扯淡。史书上说什么刘邦喝醉后身上有龙了,刘邦所在之地上面常有云气了,还有过路老人给刘邦算命大贵了,以及前边说的刘邦他妈和大蛇交配了等等,这些东西基本可以定性——胡扯。这是刘邦当皇帝后自抬身价的故弄玄虚,要是有那么多奇异之处,老刘也不会挖空心思地给他起外号,嫂子也不需费力淘神地为他刮锅底。

还有些书上写老吕认为刘邦是奇货可居,让人觉得莫名其妙。怎么看刘邦也没法和赢异人做比较。虽然赢异人是个人质,但人家确确实实是秦王的儿子,只要有这个身份就有逐鹿中原的资本。可刘邦呢,八辈穷人,要领他去见胡亥,说这是他儿子,肯定话没说完都被砍了头。老吕明显没那么傻。

但老吕同志还是很有眼光的。能看中刘邦,不光是他的面相,更重要的是他的身份。

这说来奇怪,一个混混有啥特别之处?但别忘了刘邦是个大混混,大混混通常有种本事,就是黑白通吃。刘邦无疑就拥有这个能力,虽只是个亭长,却能和各级官吏打成一片,和谁都能说上话,可以说在这白道上混的如鱼得水。并在**更是叱咤风云,这个地盘上的危险分子、地痞流氓见了他,还得排着对队喊他声“老大”。更关键是老吕本人也不是什么好鸟,自己是个富户,一把胡子了还能结仇家、搞搬迁,肯定也不是个老实安分的角色。一见到刘邦,那真是王八看绿豆——对眼了。

况且老吕现也需要这种人。虽和县令关系不错,但那时当官的哪有个定数,嬴政喜欢砍人,继任的胡亥也不是个善茬,那时候也没几个娱乐项目,既没有电视、网络,也不能k歌、蹦迪,不杀个把人刺激刺激会有多无聊,这一下可苦了那些当官的,一不小心就会成为老大们娱乐项目中的主角。和县令走的太近,无疑是个风险,如果皇帝拿县令开涮,拖累了自己也不太划算。反正老吕没有两肋插刀的想法,有的话也只是把刀插到别人身上罢了。这一点,他和刘邦真是极为相似。

并且老吕还有仇人,要对付仇人县令的本事很明显有些单薄,而刘邦这个混混明显要雄厚很多。因此老吕看中了刘邦,就这么简单。

当然,对他刘邦来说,这个媳妇娶的成效颇丰,因为在沛县扬名了。人怕出名猪怕壮,刘邦这一出名,主动和他套近乎的人越来越多,也为他以后打群架事业培养了不少人脉。

娶了媳妇,还整出了名声,刘邦这下赚大发了。

第一章 起点——(一)亮相

战国末期,诸侯争霸已告一个段落。经过多年征伐,几经变迁,在秦王国几代雄主的推动下,逐渐走向兴盛,已渐入佳境,而其他诸侯却噤若寒蝉。

公元前256年,秦昭王灭周,这个存在791年的王朝在几经兴衰后终归于沉寂。也在这一年,李冰主修的都江堰工程终于竣工,这个被誉为“世界水利文化鼻祖”的水利工程,至今仍泽被着那方沃土。

就在这一年,上苍也许觉得这个世界还不够热闹,还需要在这个纷扰的氛围里再加上一些佐料,好让这个世界更加有味一些。

沛丰邑(江苏丰县)农民刘老汉(刘太公)老婆生了第三个儿子——刘季,通俗点就是刘三。这是没办法的事,老刘也没上过几天学,就认那么几个字,连自己的名字都没弄明白,让他起个像样点的名字那是为难他。不过这个事情还是有人代劳的,代劳的人就是这个婴儿自己,当然这是多年以后的事情,名字起的很响亮、很魄力——刘邦。为记录方便,在以后的章节中统一叫他刘邦。

翻翻史书,你会惊奇的发现,刘邦他爸是龙,跟老刘没啥关系。当然这是扯淡,真要是那样,相信老刘同志绝没有心甘情愿戴绿帽的高尚情操,早掐死他娘的龟孙了。

家里添丁,老刘高兴的合不拢嘴,看着拱在老婆怀里的胖大小子全身舒坦。养儿子嘛,就如身上多了个虱子,一个是痒,多一个还是痒,反正也不用买奶粉、上幼儿园之类的,开销也不大。

公元前221年,嬴政横扫六国,建立了中国第一个封建王朝——秦,嬴政也成为中国历史上首位皇帝,常被后人称为“千古一帝”。

此时的刘邦业已三十五岁。随着这位仁兄年龄的递进式增长,也让他爹的脑袋呈螺旋式扩张。

小刘和老刘完全是两种类型的人。老刘同志整日面朝黄土背朝天,稳稳当当过日子,实实在在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而小刘同志却不然,吃喝嫖赌混日子,打架斗殴耍流氓,确确实实一个地地道道的混混。最终老刘看不下去了,在经过认真分析和热烈讨论后,送给小刘同志一个响亮的称号——无赖。

俗话说“知子莫若父”,但老刘同志却看走了眼,因为到最后,自己还积极主动、饶有兴趣地要为这个无赖扫马路。

事实上不光老刘的眼光有问题,还有一个人的眼光更成问题,这个人就是他的大嫂。老刘对小刘是无奈,大嫂对小刘是讨厌。讨厌的理由很简单,白吃白喝,不光自己白吃白喝,还领一帮狐朋狗友结伴来白吃白喝。吃的次数多了,搞的大嫂也害怕了,见小刘进门,抓起勺子就去刮锅底。就这样频繁地刮、努力的刮,终于刮出了成绩,因为小刘不来了。

总的来说,小刘同志是配的上这个称号的。一天到晚正经事没干一件,缺德事样样都有,喝喝酒、妈妈娘、打打架、斗斗殴,实实在在一个混混,彻头彻尾一个流氓。

就这么一个人,史书里还大书特书了几个优点——仁而爱人、喜施、意豁,通俗点讲就是仁厚爱人、喜欢施舍、胸襟开阔。通常情况下,史书里边的东西可信度并不大,可这几个优点我却有点相信。

对小刘来说,“胸襟开阔”应该不是个问题,像他这种吃完就睡觉、醒来就闹腾、闹完就喝酒、喝完就睡觉的家伙,胸襟想不开阔都不行,因为他的工作性质已经让他养成了这个良好的职业习惯。

“喜欢施舍”也不是什么大问题,杀人放火、打架斗殴、赌博耍流氓的人通常有个共性——不在乎小钱。你看水浒传里那一百多个流氓,哪个不是一掷千金、挥金如土。脑袋别在裤腰带,见人就去掏钱袋,宋江同志就采取这么个便捷而有效的方式,为自己赢得了一个响亮的称号,还让自己混成了个老大。当然,刘邦混的时候,宋江还没投胎呢,我觉得宋江应该是刘邦的粉丝,但他没学会刘邦的本事,只是学了个皮毛。

“仁厚爱人”就让人有些不可思议了,一个流氓仁厚个屁,连他爹都受不了他,你要说他仁厚,老刘肯定第一个举手反对,并且刘邦后来的行为和这一条几乎没什么关系。就在准备定论这一条是在胡扯淡时,突然看见了四个字——休养生息。就是他的这个办法,让老百姓安安稳稳地过了上百年日子,这让我明白了,他的仁厚不是表现在个人生活习惯方面,而表现在为达到某个目标所采取的处事方式上的。不管是真心还是假意,“仁厚”这个技术手段还是有所贯彻,要不然也不可能成就以后的事业。

小刘同志就这样操着这个很有前途的职业,怀揣三个和身份不太相符的优点,干着这件让人愉快的工作,日复一日的努力着,终于在不断学习、不断探索的过程中,实现了突破,取得了成效,让自己的人格魅力得以升华,也让自己的身份低位上了个台阶,成了个大混混。

从小混混上升到大混混,虽然一字之差,效果可就翻了翻,甚至是翻了好几翻。小混混不爽,就得自己抡拳头干架,也可能被一群人追着打;大混混不爽,只需动动嘴皮,就会笼络一群小弟去砍人。

刘邦就是个大混混,其混功着实了得。樊哙、刘贾、卢绾、夏侯婴等一帮人都是他的马仔,这帮马仔在后来的打群架事件中,都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比如那个杀狗为业的樊哙,在外人面前好勇斗狠耍流氓,可在刘邦面前却是个规规矩矩好小弟,甚至到后来险些被弄歇菜,被折腾的没个人形还连屁都没放一个。这是后话,不过相信此时的刘邦肯定没少吃狗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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