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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少女 第十四节(第1页)

那时候,戴城一共有八家连锁炸鸡店。我还记得第一家炸鸡店开张,全城的人都去排队,就为吃一块炸鸡。我头一次带女孩去吃炸鸡,那姑娘爱吃酥脆的鸡皮,把我的那份鸡皮也吃了。我记得请老杨吃炸鸡,当时他还是个饥饿的大学生,在两分钟之内吃掉了六块鸡。

这些记忆很遥远。当你从一个消费者变成工作人员,时间就被隔离了,它产生了一条明确的分界线,你只能退到边界,而不能再越线。它像失恋,也像是我前半生历经的时代动荡,每一个节点,都会拦住我。我看过毛姆的《刀锋》,它引用《奥义书》的话说:越过一把刀的锋刃很难,因此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以前我不明白刀锋何在,后来发现,我去炸鸡店打工,这么普通的事情,恰恰就是命里的刀锋。

我和宝珠被安排在市中心最热闹的炸鸡店,据说所有的员工都害怕去这家店,因为它太忙,很多农民进城就去那儿逛街,顺便吃炸鸡。顾客排队等吃,鸡排队等下锅,员工排队等挨批,就是这样。我对农民没什么恶感,在炸鸡店干过活就知道,农民大多数比较好糊弄,他们看见不用筷子吃鸡的方法已经先矬了一截,就不会提更高的要求了。比较挑剔的是本城人,最讨厌的是那些来自大城市的游客,见过点世面,爱讲究,没耐心,经常会要求爬进柜台替我们炸鸡。

我们穿着店里的制服,红帽子,红色条纹衬衫,蓝裤子,只有鞋子是自己的。据我所知,那地方鸡肉不多,面粉铺天盖地,一天干下来,鞋子上的面粉可以带回家去做一顿晚饭。关于炸鸡店的细节,我和宝珠约好了,等我们老了,就写一本回忆录,取名《我的炸鸡生涯》。

在钟点工之中,我首次发现自己老了,干活的全都是二十岁左右的姑娘小伙,大部分是技校职校的,只有我和宝珠是二十四岁。这当然受到了一点歧视,主要是嫌我们干活慢,另外年纪大了也没什么共同语言。我对宝珠说,真见鬼,我十八岁的时候天天在街上找碴打架,要不就是赌博、看黄片,绝对不会想到去做钟点工(那个年月也没有这种工作)。时代不同了,以前老杨总是感叹,自己早生五年,赶上一九六八年的那一代就可以叱咤风云,既参加了革命运动,也叼住了各种肥差,现在我觉得自己要是晚生个五六年也不错。总而言之,我们是成了夹板里的一代人。

我和宝珠常常在一起上班,很快就把后厨到大堂的技能都学会了,甚至在柜台上收银,我没出过一次错。这让我恢复了一点自信,本以为自己真的数盲呢。副店长是一个胖子,对我挺好的,经常说自己学历不高,靠的就是硬拼,才混到月薪三千的级别。那时候月薪三千是个天文数字了。他说“硬拼”的时候,会举起拳头,好像有一个旧世界需要砸碎。

有一件事我一直想不通,每天打烊时剩下的鸡块,已经炸好并且放在恒温箱里的,必须扔到垃圾桶里。我觉得这样很浪费,其实应该请员工吃一顿。胖子店长说:“对顾客来说这是鸡块,对你来说,这是货,是损耗,是类似皮鞋和农药的东西,卖不掉的皮鞋你能吃了它吗?还是打算自己穿回去?”这么一说,我就明白了,美资企业果然有它的逻辑,顺便也纠正了我的世界观。

晚上打烊是特别累的事情,所有的锅碗瓢盆都得擦洗,这被纳入工作流程,稍有马虎的,就会惨遭辞退。天天都有人卷铺盖滚蛋,这淘汰率未免也太高了。后来胖子店长安慰我,被其他企业开除,可能是件丢人的事,被炸鸡店开除则不必自卑,因为,它真的很严格,不是正常的中国人能承受的,如果你在炸鸡店干满三年,那么将来去任何地方硬拼,都不会害怕。说完又举拳头。我心想,我才不会在你这儿干三年呢,宝珠什么时候走,我就跟着走。

我和宝珠分别有了艳遇。

喜欢宝珠的那个小伙子绰号叫猴子,他是我的母校——化工技校的学生,那所学校曾经是戴城最烂最可怕的地方,孕育流氓土匪,偶尔还有杀人犯。到猴子这一代,已经完全蜕变了,学生安静而无害,甚至愁眉苦脸,国营企业也不再去他们那儿招人,必须自谋生路,去外资企业找工作。外资企业不好糊弄,稍不满意就请你走人,所以猴子学习很认真,平时出来打工,贴补家用,锻炼自己的硬拼能力。这他妈哪像技校生,分明是未来的杰出青年啊。我们聊过几句,我说你有没有听说过上一代的化工技校霸主,譬如我路小路,我曾经拿着菜刀独自踏平烹饪职校,还曾经抢过高年级学生的马子,声名赫赫,不可一世。猴子翻着白眼说,从来没听说过,现在只有傻逼才干这种事。

猴子对宝珠很好,开口闭口都是喊姐姐,宝珠姐姐好,宝珠姐姐再见,宝珠姐姐我来帮你。宝珠很受用,还教育我说,要向猴子学习,嘴甜。我私下里听女同事们说,猴子喜欢这个胡子姐姐,因为胡子姐姐是本科生呢。店里的女孩也有几个本科在读的,长得还都很周正,我就问:“为什么猴子不喜欢其他本科女生呢?”她们说:“这还不清楚吗,他一个技校生,只配喜欢长胡子的本科女生。”这话宝珠要是知道了,能气疯掉。

至于我的艳遇,来自顾客中,而且是熟人。有一天歪歪来到店里,正好我在大堂里拖地板,歪歪惊骇地看着我,走过来把我帽子揭了,大声说:“路师傅,是你!”

“闭嘴。”我把她推回座位上。

歪歪说:“Fuck,路师傅,是什么让你决定来炸鸡店上班的?在你身上一定发生了什么,你改变了自己。”

我说:“你才发生了什么呢,都会讲英语了,中国话也变得拗口起来。以前不这样的。”

歪歪很激动地站起来说:“我以后要经常来吃炸鸡。”

我又推她坐下:“你别来了。”

歪歪仰起头说:“你一个戴红帽子的竟然拒绝顾客?”

我说:“你不是顾客,你是歪歪。”

歪歪说:“可你是店员啊,哪个人赋予你权力让你赶我走的?”

我完全被她战胜了,做过几个月打字员的歪歪,已经脱胎换骨,变得像个律师一样严谨。我只好说:“好吧,既然你是顾客,那我不认识你,再见。”歪歪大笑:“路师傅,认真了认真了,别认真嘛。来,给我擦擦桌子,再帮我去拿两张餐巾纸。”

我没好气地伺候了她一通,心想,这倒也很奇妙的,为了这两块钱一小时的收入,我和歪歪之间的关系竟然颠倒过来,而且被她玩弄于股掌之上,一会儿她是上帝,一会儿她又是好友,在这个场合下我找不到坐标了。等她吃完了,走出店,我摘下帽子追上去,冲着她耳朵大喊一声:“别逗我!”

自此以后,歪歪常来。大多数时候我都躲在后厨,对着面粉池子给鸡块做按摩,再将它们装进电子油锅里,炸成金黄色出锅。宝珠看到歪歪,会故意走进来提醒我:“那个神经病女人又来啦。”我说歪歪不是神经病,她只是兴奋,有点控制不住自己。虽然我很烦歪歪,但我不想说她脑子有病,她是我整个工厂生涯唯一的活的纪念品了。

宝珠学着歪歪的口气说:“路师傅,我觉得你才是个活的纪念品。”

在戴城大学,有那么一段时间,我玩得春风得意。我和宝珠都挣了点钱,相对来说,日子好过了些。她不愿意带着我在学校里乱逛,又不能去女生宿舍,于是,有一天她让我跟着去了广播台。

那是一栋三层高的楼房,外墙长满了爬山虎,早春时节,叶子还没长出来,只有灰黑色的茎,很不好看。进去是一道深深的走廊,两侧办公室的门都关着,没有窗,四下里寂静无声。大门口停着不少自行车,宝珠说楼里还是有人的,只是他们不常出来。走廊阴暗,楼梯拐角处的小窗照进来一束光,时常会有一只花猫蹲在那里晒太阳。

这是一个需要蹑手蹑脚才能走进去的地方,甚至连猫都不能惊动。宝珠带我上楼梯,她说三楼倒是真的没人了,房间都空着,广播台就在这儿。她仍然压低了声音讲话,不然走廊里会有回声。

在任何年代,广播台都是个戒备森严的地方,它大致代表着宣传的职能,向所有人喊话的权力,哪怕只是播放几首流行歌曲,此种权力依然弥漫在屋子里,使之神秘庄严。屋子分成两间,外间靠窗的位置放着一张课桌,另一边靠墙处有一张床,值班时睡的;里间则是一堆器材,银色的麦克风孤零零地竖在桌子中央。

我站到窗口往外看,高大的水杉树挡在眼前,过滤了一层景物,戴城大学著名的钟楼就在不远处。我问宝珠,这儿能抽烟吗。宝珠说可以,不会有人进来。每个星期四的中午和晚上,这里只有她一个人。

我就在这间屋子里抽烟。那时我觉得生活单调、混乱,同时又在其中找到了规律,一部分时间去炸鸡店打工,一部分时间来陪宝珠,剩下的是回家睡觉。宝珠看起来很像是我的女朋友,有时候,我觉得有她在身边真是不错。

我曾经在广播台看着她做节目,傍晚的云在窗外渐渐浓重、沉落,一些去食堂打饭的学生走过窗下,音乐经过扩音器从很遥远的地方返回来。她对着麦克风说了些什么,我全都听不到,而那返回的声音同样微渺难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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