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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的五月(第1页)

徐晓

深秋,我终于为丈夫选定了一块墓地。陵园位于北京的西山,背面是满山黄栌,四周是苍松和翠柏。绛紫和墨绿色把气氛点染得凝重而清远。同去的五六个朋友都认为这地方不错,我说:“那就定了吧。”

我知道这不符合他的心愿。生前他曾表示希望安葬在一棵树下,那应该是一棵国槐,朴素而安详,低垂着树冠,春天开着一串串形不卓味不香不登大雅之堂的白色小花。如果我的居室在一座四合院,我一定会种上一棵国槐,把他安葬在树下,浇水、剪枝,一年年地看着他长得高大粗壮起来,直到我老,直到我死……

然而这样一个简单的愿望在如今已成为死者的奢华。那么就把遗憾再一次留给自己吧。我在心里说:“郿英,对不起……”

人活在世上到底需要承受多少遗憾才算了结呢?活着,就一定会有明天有下次,有弥补的机会和方式,死了,剩下的就只有遗憾。不管那会使我怎样地痛苦和辛酸,我都别无选择,我必须跨越生与死、男人与女人、过去与现在的界限,重新翻阅他人生的全文,咀嚼它,品味它——这是一个男人能够留给一个女人的全部财富。这是一个父亲能够留给一个儿子的真正遗产。和周郿英第一次见面是在北岛家。那是一九七八年冬天,那年的北京发生了许多事情,其中包括诞生了一份对于文学意义重大的文学刊物。因为这份刊物一些素不相识的年轻人聚在一起。那天他戴一副秀郎框眼镜,穿一件旧得说不清颜色的大衣,围一条小方格围巾。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他的胡子,两腮光光的,唯独下巴底下留着。开始我以为那是现代派的标新立异,后来才知道是因为他太瘦不好刮。一次住院护士们因此给他起外号叫“老山羊”。

以后,为了办那份文学刊物,我们经常在76号见面。他几乎每天下了班都去,每次总是带来切面或烧饼。大家都很穷,没有钱买肉,他做的素面总是大受欢迎。有一次芒克的女朋友毛毛病得很重,什么也不想吃,只闹着要吃他做的热汤面。男人们经常一起喝酒,经常有人喝醉,免不了出一些让人哭笑不得的洋相。他的酒量与北岛、芒克、黄锐、黑大春这伙人相比并不逊色,但他从不喝醉。和许多号称酒鬼、酒圣、酒仙的在一起,他从来没有醉过,总是像个老大哥扮演收拾残局的角色。有时把喝醉的人送回家,有时坐在马路上听酒后真言酒后胡言直到深夜。

我清楚地记得,那是一个星期天的下午。那些日子,每个星期天我们都到76号去印刷装订我们的杂志,条件虽然艰苦,但做自己喜欢的事大家都觉得很神圣。傍晚,我们再转移到另外一个房子大一点的朋友家去聚会。来人不管相互是否认识,都可以在那里朗读自己创作的小说、诗歌、剧本,有时候也朗读名作。在那里,我读到了叶甫图申科、帕斯的诗,知道了法国女作家玛格莉特·杜拉斯的名字,读了她的短篇小说《琴声如诉》并因此而对她崇拜备至。那个星期天的午后,阳光淡淡的,懒懒的,被76号凌乱、破败的院子分割得支离破碎。他站在午后的阳光下,细长的腿由于内八字脚而略微有点弯曲,脚下是一双旧得没有一点光泽的皮鞋,茶色裤子的裤角磨出了毛边,下巴的胡子长长的,一副不修边幅的样子。当时他在和谁说话,说什么我已不记得,但我记得他的姿势和表情。两臂抱在胸前,冷峻,若有所思——这是他的常态。在他死后这些漫长的日日夜夜中,我曾竭力回忆我们相识以来共同度过的日子,有许多细枝末节都淡忘了,唯有他的形象、姿势、动作、表情会从记忆中凸现出来,挥之不去。有时候不经意的,他会突然向我走来——推着那辆叮当乱响的破车,慢悠悠地向我走来;挎着那个破旧的黄书包,一肩高一肩低地向我走来;穿着那件草绿色派克式大衣,步履沉重地向我走来……冷峻而若有所思。我能感觉到他的目光,他的呼吸甚至他的气味,那种感觉是无法形容的。每当这时,我会反省以往把“绝望”这个词使用得太轻率……就在那个星期天,他站在午后的阳光下,就在午后的那一瞬间,我产生了一个奇怪的念头:如果我愿意,他一定会爱上我,我一定能让他爱上我!

这个念头使我得意,更使我吃惊,因为当时我已另有所爱,他也正被大家说服着,成全另外一个女孩的恋情,更何况大家私下里还在议论关于他曾经因为恋爱而自杀的传奇故事。几年以后我们才真正恋爱,又过了几年我们才结婚,这中间一波三折险象丛生。但最终我们毕竟走到了一起,毕竟生下了我们的儿子,我们共同经历了短暂的欢乐和长久的战争,经历了爱的幸福和与之俱来的恐惧,经历了生的期待和与此相伴的死的绝望,而这一切都始于那个周日的午后,始于偶然回首的一瞬间那个莫名其妙的念头。

一个人的吸引力是很微妙的。一次,我和画家栗宪庭从外地出差返京,他去火车站接我,握手寒暄之后很快便分手了。后来我和栗宪庭成了朋友,他对我说:“你的男朋友真棒,是个了不起的男人。”我当时吃惊地说:“你们只有一面之交呵。”以后十几年他们几乎没有交往,听说他去世,栗宪庭说:“老周可是个好人,葬礼我一定得参加。”我想,这只是一种印象,一个艺术家夸大了的直觉。但是一个男人,他之所以引人注目必有原因,肯定不是衣着,不是相貌。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他的分量,他的独特肯定别有原因。

一年多以后方那份刊物不存在了,但我们的交往更加频繁。那时我重病在家,又刚刚经历了一次感情挫折,他常去看我,帮我挂号陪我看病。有一段时间我住在清华大学,怕我孤单下班以后他赶到西郊再坐末班车进城,一次他打来电话让我别买饭,来了才知道那天是腊八,让我吃惊的是,他居然给我送来了腊八粥和包子,赶二十里路用饭盒带粥,这样的事恐怕只有他才做得出。

他住在单位,家虽然离得很近,为了自在宁肯住在库房,晚上把一块木板搭在写字台上就是他的床,库房原是一座大庙,阴冷而潮湿,常有各种小动物出没,他津津乐道地给我讲过一只每晚必到、把两只前爪搭在门坎上陪他看书听音乐的黄鼠狼,并开玩笑地说:“它能和我交流,早晚会成精变仙。”

他的单位在市中心,朋友们路过时坐一会儿便不想再走,于是办公室成了客厅,下班以后常有规模不等的聚会。不管是谁他都面条一碗、一碗面条,有时外加八分钱一个的大火烧。即使喝酒,也只有二锅头、花生米,拌白菜心、水萝卜就算是奢侈之物了。鄂复明、王捷、万之、田晓青,是那时候的常客。他们有时候海阔天空,国事家事天下事无所不谈;有时候话又很少,可贵在于“一切尽在不言中”的默契,总之彼此都觉得很满足。田晓青说:“不管什么时候,也不管隔多长时间,只要见到他,喝一杯酒聊几句就觉得心里踏实,觉得世界没变。”苇岸在一篇写黑大春的散文中称他为“诗人的摇篮”,我不喜欢这种形容,这是夸大了的赞誉之词,虽然出于好意,却不符合事实。但我相信一个充满了幻想与躁动的十八岁男孩的心灵,在那种娓娓的彻夜交谈中会变得平和而安静。这种神交似的交往成为他的生活方式,生存方式。男人与男人之间既了解并珍爱各自的优点,又了解并包容各自的弱点的友谊,成为他生活的支点,人生的事业,一直持续到生命的终结。我想,很多朋友怀念他,是因为想起他便想起那个年代,想起那个年代自己的幼稚与单纯,真诚与梦想。现在我们上哪里去寻找当年的圆明园、丁家滩、十渡,又怎样才能促成当年那种背着瓶啤酒、带着干面包、在野外玩童年时的游戏的郊游呢?

这些人中大多原本就是我的朋友,但说实在话,我时常会产生深深的自卑,和他们相比我似乎永远走不进他的内心深处。我羡慕他与万之、田晓青之间那种不用把话说透就能相互理解的默契;我嫉妒他与鄂复明、王捷那种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境界;我渴求他对待大春、桂桂那种兄长似的呵护。可我俩之间却不自觉地把宽容藏起来把完美强加给对方,从一开始就总是相互折磨。我们都很痛苦但又执迷不悟。尤其我更是执著,不但他的散淡他的超脱他的深沉使我着迷,就连他的怪癖他的病体也不在话下全盘接受。很多人对于我在结婚之前就知道他的病情表示不可思议,认为一定是他隐瞒了自己的病情。这不是事实,事实是结婚之前我不但知道,而且已经承担了护理他的义务。直到今天,我从未认为他的身体是我们之间的障碍,不,障碍不在于身体,婚后他年年住院直至一九九一年一病不起,我从没为此而后悔过自己的选择。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能走到一起结婚生子肯定有必然的理由,——不管那理由在别人看来是多么微不足道不值一提,但是对于他和她肯定是第一的,唯一的理由。

在那几年,我作为他的常客之一,对他的经历和为人有了更多的了解。

一九五六年,他才十岁,因急腹症住进医院,手术后病理检验诊断为淋巴肉瘤。这是一种比癌更加险恶的恶性肿瘤,因手术后施行了放射治疗,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我国的放疗设备技术都很落后,一个疗程下来,把一个十岁男孩的前腹后腰都烧伤成板结状。几十年来,他受尽了放疗性肠炎和粘连性肠梗阻的折磨,为此小学和中学他分别休学一年,文革开始时,他是北京65中高三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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