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拾掇得很干净,无皮无毛,定是费了不少事。林稚边洗边想,下个月或许可以给沈小七涨涨工资。
擦干兔肉上残留的水,开个花刀,黄酒腌一下去除异味,姜片、葱节、盐、孜然粉、花椒粉、五香粉混合,按揉入味,最后刷一层香油,撒上芝麻,用小木棍叉起,放炭火上慢烤。
不多时,被火逼出来的油脂滴落到炭块上,发出嘶嘶的响声,烤兔肉的香味慢慢飘了出来。
香飘甚远,引得旁边几个客舍的人都探出头来,其中一人问道:“小郎君这是在炙什么?”
林稚边转动烤架边答:“炙些兔子。”
那人“嘶”了一声:“好香啊。不行,我也得去买些酱牛肉来解解馋!”说完探回身子,叮叮咣咣一顿收拾,似乎拿着钱袋出门了。
林稚笑了笑,无心插柳柳成荫,他这是不是也算促进了牛肉店的生意?
三只兔子,整整花了一个下午才烤完,买酱牛肉的邻居已经解完好几轮馋,林稚才刚刚把烤兔从木架取下。
烤好的兔肉酱色油亮,肉香扑鼻,林稚舔了舔嘴唇,撕下一条兔腿。
咬一口,外焦里嫩,鲜嫩多汁,醇香肥软的肉香混着孜然香,细细咀嚼,满口都是肉香。
要是配酒吃就更好了,一口兔肉一口酒,味道更加香醇。
自穿越以来,他还没怎么喝过酒。一来是对酒留有阴影,二来是酒价太贵,好酒买不起,便宜的酒不想喝。
绿蚁新醅,听着好听,其实连酒糟沫都没过滤干净。
吐槽完毕,林稚给自己做了碗青菜汤饼,舒舒服服地吃完一只兔腿。
吃完才后知后觉意识到,剩下的两只半兔子该怎么办?储存也只能储存个一两天,时间一长,还会失去酥香脆爽的口感,不如趁热拿到夜市出售。
摆上不过片刻便有客人来买,还是个很眼熟的客人——程家三郎,程令宜。
对方今日照例是一身花枝招展的打扮,走在长街上,像逛自家后花园一样悠然自得。
他似乎也认出了林稚,和他对上视线,愣了愣,接着目光下移,看到他面前油滋滋的两只半兔子。
然后他冲了过来。
就在林稚以为他要质问自己“兔兔这么可爱怎么可以吃兔兔”的时候,程令宜扒着边沿,眼睛亮晶晶的:“有没有辣酱?”
林稚忍俊不禁,自己怎么会对他的人设产生误解?这小少爷明显是那种“兔兔这么可爱当然要加辣才好吃”的人啊。
他笑着回答:“有的。”
想起几日前酸甜可口的樱桃煎,这兔肉的滋味定然不差,程令宜豪爽道:“那我全包了!”
林稚不放心地跟他报备:“有一只少了条兔腿,小郎君若介意的话,可以只买两只。”
闻言,程令宜露出一副纠结的表情:“这样啊,怎么办,我最爱吃兔腿了……那就买两只好了。”
“好。”林稚道。
听自己改口三只变两只也不恼,程令宜不由得多看了他几眼,心说这小郎君真是温柔,和自家兄长一点都不一样,道:“小郎君,你人真好,下次我还从你这里买嚼头。”
林稚依旧笑着:“好啊。”
送走他后,没过多久,喧闹的人群突然安静下来。
林稚莫名觉得这个场景似曾相识,回头一看,果不其然,一人红衣黑发端坐马上,正是孟琼舟。
今日竟又赶上巡视之日了。
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最近这位孟少卿好像巡视得有些频繁,距离上一次巡视,好像才过去几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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