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燕先登勇士,顾名思义,应该是专门用于攻城的士兵。
当年的网络上流传着古代的三大军功,先登,斩将,夺旗。
先登就是攻城时第一批攻上城墙的部队。
毫无疑问是精锐中的精锐。
原本,在这些兵种中,邓儒应该毫不犹豫的选择枪骑。
毕竟,谁能够拒绝重骑兵冲阵时的浩大声势?
但,邓儒看着先登勇士这四个字,他第一次在骑兵和其他兵种面前陷入了犹豫。
谁又能拒绝先登之功,斩将夺旗?
况且,他接下来还要去拔出义军,登上城墙,清除守军这件事,这些先登勇士们毫无疑问是专业对口。
就他了!
大燕先登勇士!
有些肉疼的花了一百两银子,将十个轻甲矛士全部升级成了大燕先登勇士。
由于此刻的城寨中早已没有了人,升级几乎是立刻见效。
一道华光在漆黑的夜里闪过。
面前原本的十个轻甲矛士瞬间变了模样。
他们身形高大,长得五大三粗。
头顶簪缨盔,脸戴链甲护面,着一身扎甲,肩膀上披着兽皮与扎甲结合的披膊,不管是防御力,还是舒适度,都要比平常的扎甲要高,其胸口配备一面护心镜,腰环虎皮扞腰,用以保护腰部和携带武器。
他们武器配置方面。
腰间两柄唐朝制式军刀,一柄重四斤的破甲锤子,背着三根标枪,用来投掷杀死远处来不及杀死的敌人,手上挂着一面小盾,用来抵挡城墙上的箭矢。
可以说,这样的配置,已经是这个时代精锐兵种之一了。
退,他们可以用小盾结阵,也可以用标枪充当长矛。
进,他们可以投射长矛,钉死敌人。
也可以手持唐刀砍杀没有甲胄,或者轻甲目标,哪怕一不小心砍坏了一把,他们也能立刻换上第二把继续劈砍。
若是遇上同样精锐的重甲目标,他们也可以额使用重达四斤左右,头重脚轻的破甲锤给予敌人近距离的震荡伤害。
可以说,除了骑术不够精湛,不能够充当骑兵外,在攻城战上,他们绝对是相当全能。
邓儒对于这十个大猛男是非常的满意。
接下来覆灭义军的战争中,他觉得,这些大猛男们,绝对能够起到奇效。
而对于接下来,轻甲弓手们的升级。
邓儒自然毫无意外的选择了全部升级成骑射手。
原因无他,骑射手能够携带的箭矢数量是绝对要比熟练弓手多的。
毕竟,有马匹帮助携带箭囊,而士兵一个人携带比起来,明显是第一个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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