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仁杰这头与曲炳斗智斗勇,狄景辉也没闲着,美其名曰是帮房顺的忙,实际就是裹乱。
他是怕房顺与朱雀之间,孤男寡女处的时间长了,会发生点什么。所以,便拉上了李偃一起跟着忙活。
李偃是真的帮忙,毕竟是将门子弟,对兵法战策多少有些研究,而狄景辉嘛,则是无时无刻不注意着朱雀。
撇了一眼狄景辉不值钱的样,房顺错了一位石牌,还不忘问李偃:“为什么委屈在我身边当个弓手!”
以李偃的家室,及父辈在军中的权势,就是到禁中做千牛卫,也是绰绰有余。在他身边,做个无名小卒,太屈才了吧!
李偃淡淡一笑,他帮房顺,不为别的,就因为房顺帮他家遮掩了三分,让老一辈的颜面得到了保全。他祖母说了,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
“还你个人情,还清了,我还得回去当少爷,混吃等死,继承爵位。”
明智!做官无非就是争出头,争的好,光宗耀祖,争的不好,身死道消。对他这种勋贵子弟来说,最大的出息,就是安分守己,平安继承家里的爵位。
“好!这次之后,就算你还清了!”
李偃耸了耸肩膀,房顺怎么说,就怎么算了!
见二人唠叨个没完,耽误了他女神的美容觉,狄景辉插了一句:“这玩意,有你们说的那么复杂么!”
话间,手还无意按在了坤位的石牌,房顺、朱雀、李偃同时面色大变,还不等他们说话,便觉得脚下一轻,四人也直接跌落下去。
揉了揉肋骨,李偃咬牙骂道:“该死狄三,你特么找死,别拉上我们行不行!”
掏出火折子的朱雀,借着一点微光,找到了狄景辉,二话不说,照着狄景辉的屁股就是一脚。
撇了一眼脚边“哀嚎”的大肉虫,房顺叹了口气:“老三,你要是能活过三十,就该出家还愿!”
上面那东西,搭眼看就是几十、上百年的东西了,是贺兰琬那种蠢货能弄出来的吗?
一定是哪个高人留下来的,那狗日的分明就是鸠占鹊巢。
哦,大聪明狄景辉蹦了起来,恍然大悟道:“你拿贺兰家出身说事,就是想把武懿宗弄走,好独吞这个秘密。”
“要不说你房兄当大官呢,这心眼就是多啊!好!够卑鄙,我喜欢!”
李偃找到两根火把,从朱雀那借火,照亮了四人所处之地。李偃一边打量环境,一边提醒狄三,注意说话的分寸,好好活着不好么!
房顺也懒得跟混账计较,为今之计是早一点出去。上面肯定是不现实了,而且秘密还没有揭开,所以只能一条路走到黑。
“行了,准备准备,往前走吧!”
李偃把火把交给朱雀、狄景辉,自顾从后腰抽出一根弓把,轻轻一甩,咔咔两声,便有弓臂弹出,形成了一张完整角弓。
箭嘛!不多,他的靴子里只藏了四支折叠的细箭。三支放在背后,一支在手边。
朱雀就简单了,从靴子里中抽出一把匕首,反手持着,算是做好了准备。
而房顺呢,比他俩都简单,只是从怀中掏出两枚铁指环套在手上。双手一拉,两根发丝一般细钢丝,手再一松,则钢丝收回。
狄景辉左看看,右看看,敢情四个人中,就他一个良善之辈啊!
“不是,冒昧问下!你们睡觉的时候,也带着这些杀器么!”
李偃把脚边的火把踢给狄三,淡笑回道:“猎手从来多虑,所以永远都带着弓。”
道理是一样的,都是常年游走在生死之间的人,永远不知道危险何时会来,自然要有所防备。
朱雀呢,用自己的火把,对点了狄景辉手中的,冷冷补了一句:“老实跟在后面,否则老娘阉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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