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问起死啦死啦的近况。可我已经很久没有他的音讯了。小龙越来越像少年,死啦死啦就越来越像一个记忆衰退的老年痴呆患者。中间清醒的两次,记忆已经跳跃性从沙盘大战退步到庭审。再这样下去,他会忘记虞啸卿,但我作为假团座的副官,传令官和翻译官,还在他记忆的三米以内。我有点庆幸早于虞啸卿在缅甸认识他,尽管当时我百般不情愿。
我问阿译知道虞啸卿现在在哪吗?这对我很重要。劝降了他,不光能大幅度降低伤亡,而且我还想赶在死啦死啦完全消失前和他告别。阿译不清楚,但给了我张立宪的位置。张立宪在的地方必定离虞啸卿不远,而且离小醉更近。我和他告别,转身听见一声沉闷的枪声。我,孟烦了,现在是川军团唯一的余孽。
费了很大功夫后,我终于找到了张立宪。小醉和他在一起过得很好。张立宪知道我的意图,没等我废嘴皮子就同意了。我这才放下心来,问起死啦死啦。他反倒支支吾吾起来。
我想对所有人破口大骂,尤其是虞啸卿。他本可以把死啦死啦安置在一个远离战事的地方,但他一直把人带在自己身边。我知道,是我我也会这样选择。当你的爱人正在消逝,你怎么会舍得错过他出现的一分一秒?
可是如此混乱的战场,一个掉进人堆里的家伙就像空气中的粉尘一样,看得见却识不出抓不到。等我骂够了,打够了。张立宪告诉我,他是有预谋的,他骗过了我们所有人。
自从小龙走失后,军座发了疯一样找,样子不亚于亲手砍了胞弟那次。他甚至和赤色那边临时停止了作战。手下人早就人心溃散,不想打了,也好借机苟延残喘。对面以为虞大铁血终于动摇了,于是派人来和谈,被挡回去两次。,他用回了爹娘给的名字。他用从虞啸卿那搜刮的衣物和武器,好好把自己打扮了一下。狐假虎威,坑蒙拐骗,随机应变的招魂家小子鸟一样飞出了牢笼,飞到了对面。意识到这点的虞啸卿立刻要求红方交出人来,至于拿什么条件来交换,也许是一个足以把军长送上军事法庭的秘密。
不论红方多想促成这次和谈,最后都失败了。没人抓得到那个神棍。他就像一条光溜溜的泥鳅一样,在泥巴里窜行。这浑水一样的战场是老兵油子最好的烟幕弹。红方后来才发觉不对劲的。有人上报,疑似有奸细混了进来。那人被抓住的时候穿着国军的衣服。我方同志和他交谈。他坐在地上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诉苦,说爹死了后,自己被国军抓了壮丁。他不想打仗,想回去侍奉老娘。周围的人听得擦起了眼泪,但谨慎起见,还是要留他观察一阵子。所以他脱下了军装,换上老百姓的衣服。这更是泥牛入海。自此他的踪迹再没人知道。
我听得嘬着牙花啧了一声。他曾经说过父母都死后他参的军。假如他记忆的退步是有序的,那他就是在胡扯。他到底要干什么?
我又问了许多问题,张立宪不厌其烦地一一回答。最后在张立宪的叙述下,我理清了发生的一切。死啦死啦到后期已经不认识他们了。他对虞啸卿和张立宪卑躬屈膝,讨好献媚,只因为他没亲眼见过的高等军衔。
虞啸卿便开始了像当初对小龙一样的灌输,什么滇边奇花,什么力挽狂澜的妖孽,什么谢你苦药,什么他的兄长。因为前两次的教训,他省去了故事的后半截。只是不够格的神汉并未卸下心防。虞啸卿很是疲惫,不只是陌生疏远的恋人,还有没有起色的战事。但死啦的每次记忆倒退,状态就更加稳定。那次他清醒了半个多月。他大概是在那半个月内与虞啸卿虚与委蛇并策划了自己的逃亡。
我累极,聊了这么久肚子饿得咕咕叫。张立宪起身去炒菜做饭,我在灶下烧火,小醉负责洗菜。她还是那么漂亮水灵,眼神如母鹿一样纯洁干净。一切像是我们还在禅达,只是都不同了。我的小醉嫁做他人妇。我的团长下落不明。
我躺在老乡堆着麦秸垛的牛车上摇摇晃晃,像豌豆公主睡在十几层的软床上一样。不过我没她那么娇贵,这对我来说已经够舒服了。战争已经结束。牛车摇晃得像婴儿的摇篮,所以我在回那个魂牵梦绕的边陲小镇的返程途中打了个小盹。
毫不意外的,我看见了死啦死啦。最近我只要闭上眼就能见到他。看来他不打算放过我。但这次死啦死啦没有笑嘻嘻地揽着我的肩说一些风凉话,而是深深地看了我一眼。不对,他是在看我身后的东西。我回头,虞啸卿正昂首阔步地在众人簇拥下走出门外。
他回到里屋打开衣柜拣了合身的穿上,还拿了虞啸卿的手表,手枪和一些值钱物件。我是梦里的一个无躯体的游魂,所以他当着我面毫不介怀地脱光了。离得近,我看见他黝黑的身体上有着暗红的暧昧印记。
招魂家的小子肯定是骗取了虞啸卿的信任,让虞啸卿误以为他又重新爱上自己。其中少不了一些逢场作戏。所以他卷走虞啸卿的部分钱财,把这看作理所当然,顺便掳走了一条很顺眼的军犬。当然也是因为狗肉愿意。
他从军部大院翻墙逃跑前已经摸熟了岗哨,所以逃跑毫不费力。然后就是我和张立宪推断的逃亡路径。他不知怎么地过了前线,去了对面红区,并且一直深入。走了很久后,他忘记了原来的目的地,迷失了方向,不知道该去哪,于是他向记忆里搜索寻找。接下来的一切像是一部默片电影,由黑白影像和旁白文字组成,而我是唯一的观众。
死啦死啦的记忆退却到二十出头,那时候他娘还没有死,所以他真的去找他娘了。但小龙冒了出来,茫然无措的他急于找到一贯的安全港湾虞啸卿,于是他往回跑。两个人相互拉扯,走一点又返程。但死啦死啦何许人也,摸爬滚打,小偷小摸的一个市井之徒。蹭火车,坐牛车,走旱道,乘渡船。车马舟并用,加上一双腿,跑得远多了。小龙只好放弃了回去的打算,对身体的另一个主人妥协。死啦死啦也终于想起来沟通这回事,在手臂上写下找娘,另有一个地址。
历经千辛万苦,?他们到了曾经的故居,只是娘早就不在了,只剩下一片瓦砾废墟。而死啦死啦的记忆加倍恶化。每次小龙醒来都会看见一个新的地址。
如果你在地图上把他们都标出来,你就会发现这个寻亲之旅的路线杂乱无章,遍布中国大江南北,甚至有时无意义地往返来回。如果你记忆力好,你还会发现,这全是当初他在庭审上报上的地名菜名。他在回溯从小到大的漂泊旅程。直到来到东北一带,他出生的地方。也是迷龙的家乡。
此时的他已经和乞丐无疑。记忆也回归零点,变成一个彻底的傻子。这个痴傻的人不知道劳累,饥寒和疲惫,昼夜不停,披星戴月地赶往冰封的雪国。他的双脚已经冻僵,没有知觉。他只往前看而不低头,所以他不知道支撑他的双足已经血肉模糊,在冰面上一步一个血脚印。他踏进了冰层稀薄的深湖里。咔嚓咔嚓。冰湖刺骨而温柔地接纳了他。
这是他的出生地,也是他的埋骨处,更是他杀死的迷龙的家乡。他把秃尾巴龙的魂引了回来。狗肉跳下冰水里想捞他上来,但他已经挣扎不动。他把狗肉推到岸边,托起到冰面上。狗肉冻得瑟瑟发抖,对他长啸悲鸣。他没有回应,任这具行尸走肉下沉,沉到寂静幽深又冰冷的湖底。
我从梦中惊醒。艳阳天下却觉得寒冰刺骨。我咒骂自己的刻毒,连梦里也不肯给他一个好点的死法。旁边的狗肉拱了拱我,似乎是在安慰。我抱着它无声地抽泣,把脸埋在它热烘烘有着狗味的皮毛里。死啦死啦也曾有着同样的气味,那是和狗肉同眠久了沾染上的。
我到最后还是没找到虞啸卿,但是碰见了沦为野狗的狗肉。狗肉后腿受了伤,和我一样瘸了。也消瘦了很多,不像以前那样威风凛凛。我偷偷地喂食它,给它上药。摸着他的狗脑袋,我满心悲怆。既然它现在是丧家之犬,那想必那个长着狗脸的家伙也已经不在了。狗肉不能回答我。
骗子先生最终还是逃离了他的牢笼,哪怕以惨痛的代价。而我自甘画地为牢,回到了禅达守着一千座坟。我想,没准,没准有一天他会回来呢。
我,孟烦了,一介朽木,点不着的阴湿劈柴。一天正无知无觉躺在柴堆上晒太阳的时候,被一泡热乎乎的狗尿滋醒。蒙昧后地入住她家休息养病。她用衣物给我临时搭了个窝,就放在枕边。我闻着淡淡的皂角香,舒服地伸了个懒腰,一边唾弃自己的无耻。不过我只是一只猫而已,收留我又能吃什么亏呢?于是我美美地睡了有史以来最香甜的一觉。
在我安眠的时候,龙文仍在街道上四处搜寻。他总是停不下来,像个被抽得打转的陀螺,哪怕只靠惯性也要身不由己地旋转。他不是在找吃的喝的聊以度日的,就是在找一些稀奇古怪的旧物,他说对那些东西有着莫名的熟悉感。再者就是在等一个同类回来。他说自己有过一个好兄弟,是只威风凛凛的大狼狗,禅达狗王,打遍天下无敌手,还是军犬。对这点我持保留意见,因为听起来他只是和一群兵混在一起而已,如果这也算军犬,那我在军营里安个窝,那也是军猫了。我问军犬那好歹有个名字吧。叫什么?他说狗肉。狗肉?这是什么诨名。我翻着肚皮大笑。
他没理我,接着往下说,说他俩曾是经常打照面的好兄弟,但有一天他不见了,算来是驻扎这的军队离开的时候。这足以说明他是军犬。另外他很担忧这位兄弟的安危,因为已经足足几年没有见过他的身影。我疑心他这好兄弟早就死在了炮火下,但我最终没能说出口。
龙文见我几天没回去便在整个禅达展开了地毯式搜索,最后在几个熟识的猫狗指引下,爬上了石阶扒拉门板。我的主人,这么说怪怪的,其实我心里不这么认为,就说我的供养者吧。我的供养者是个心善到有点笨拙的小姑娘,听到门外有狗哼哼咛咛地叫就去开了门,还拿出了一个白水煮鸡蛋给他吃。要知道那蛋黄可是我的份。
我躺在石磨上甩着尾巴,看他吃的时候还眼睛贼兮兮往院里我这瞄。等吃完了,也亏得没噎住他,就摇着尾巴殷切讨好。她摸摸这土狗脑袋,这狗就反过来蹭她手,逗得她直笑。然后他绕过了女孩,走到我眼前汪汪叫。“不要打架。”她追过来。龙文就趴在地上朝上看着我。我想他心里一定在骂我,就更不肯下来了。她看着我们这对怪异又和谐的组合也放下了心,接着去晾晒衣物去了。
“死瘸子,你在这干吗?”他压着声音问。我说:“你看不出来吗?小太爷我有新家了。”他气极。“我看是春天到了,木头也想发春芽了。”我嘿嘿一乐。“您想发也发啊。找个模样俊的小母狗,入赘到人家那得了。或者那个谁,不是常喂你吗?交情也不错的。好过做个丧家之犬。”
他似是被戳到痛处,原地转了两圈竟然没还嘴。我又开始后悔自己嘴快。我从没听过他说自己有无主人,什么去向,为什么一只狗住在旷野。这也许是不能揭开的伤心事。他不愿意提。我正想找补两句,只听他说:“我是想巴结啊。可他爹妈不喜欢狗。”我也就明白怎么每次有人喊那小孩,他都匆匆忙忙躲起来。两人一时无话。我犹豫了下,劝慰道:“要不你作个揖,让她也把你留下吧。她人很好。白天我睡觉你看门。”龙文摇摇头。“有自己的窝挺好。你真不回去?”我懒洋洋翻个身晒肚皮。“不回。”
他急得要跳上来捉我,无奈腿短。我垂下尾巴故意在他眼前晃来晃去,扑了几个来回后他躺在了地上。因为四川女娃注意到了我们。如果再激动一点,他估计会被拿着扫帚驱逐。他没了招,恶狠狠地说:“别让我逮到你。”然后转头走了。
过了几天,我灰溜溜地回到了狗窝。被这不讲社交礼仪的土狗一顿狂舔后,我正费劲巴拉地举起爪子洗脸。他问我怎么回来了?我压低了声音,神秘兮兮地说,我撞见鬼了。
事情是这样的。本来我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神仙日子,没事还能在温柔乡里打个小盹,真是好不快活。她因为我的瘸腿对我格外关爱,还经常提起有个故人和我一样。我把这些关切一并照收。当然我也并非没心没肺,在她伤心落泪的时候还是知道上去舔掉她的眼泪安慰安慰。我可以向天发誓,此举并没有狎昵轻浮之意,只是她哭得让我心里发急发痛。我想她再这么哭就要把她那双漂亮眼睛哭坏了,也要把我哭得进了水长蘑菇了。
这天是清明,她哭得格外厉害。家家户户都在烧纸钱。燃烧的冥钞味充斥着整个禅达。因为他们不止给自家仙去的父母,夭折的孩童以及在战争中死去的儿子,丈夫们烧,还给曾在南天门上为保家卫国鏖战,死去也不能归乡的军人们烧。我被呛得不行,一整天钻在衣柜里不出来。而她在门口火盆里烧一沓又一沓的纸钱。与别人不同的是,她分了大小三个火盆,还在嘴里念叨,这样就不会弄混了。
等到晚间味道散得差不多了,我才跑出来讨食,影影绰绰看见暮色下门口有个人影。她的门庭冷落,这么多天我只见过有个老妇人来看她。清明更是不会有人来做客。我正好奇,紧盯着那不放。她却顺着我的目光看向门口,露出困惑的表情。
那人穿着一身乌黑脏乱的军装,在门口来回踱步。踌躇再三后,他终于下定决心走进大门。云开雨霁后的皎白月光洒在了他身上。我惊吓得原地弹开三尺远,竖起了浑身毛发低吼。那人脸上有一半都是腐烂的皮肉,样子十分瘆人。但另一半脸倒清秀,看起来并不凶恶,倒是有点满怀愁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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