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孤忽然说道,“不若叫采薇吧。”
“小主人还未如此纨绔之时,最爱在山间野地里摘豌豆。如此取名,不仅全了您收留遗失骨肉的情,也叫人知道,您不是不惦记小主人,只是您亏欠采薇的更多。”
她侧过头看我,明显是话中有话。在那“豌豆”的口音里,夹杂着些许熟悉。
百年侯忽然愣住,她仰着门外,好像回忆起,自己尽管对宁登峰千宠万宠,却好像真的不晓得她喜爱什么。
自己身为一方侯君,实在太过忙碌。
才让这不懂事的第三子,肆意的为非作歹,想要借此得到她的注意。
“好,就叫宁采薇!”百年侯大喊,亲昵地拍了拍我的肩膀。
我想躲开,却被宁孤抓着。
只得冷冷看着百年侯,看她全然无视我的眼神,叮嘱宁孤教导我说话写字,尽量在五年内变强到能够与兽潮抗衡的地步。
直到百年侯离开,整个屋中只剩下宁孤、我还有阿墨的时候。
“豌豆儿。”有人这么叫我。
不是阿墨。
而是宁孤。
“之前你们谈话,我都听到了,她叫阿墨,而你叫豌豆儿,你们是天民,也是自认世间最原初的人。”
我瞪大了眼睛。
宁孤会说部落的语言!
阿墨似是也有些惊异。
“我也是天民。”
宁孤表情冷静,将我们领到里间去,关上了门窗,还探出灵息以检查周围是否隔墙有耳。
心情复杂,昔日淳朴善良的部落蛮荒过去后,竟然迎来如此一个处处都需要小心翼翼的时代。
“我,也是天民。但我的认知跟你们不同。”
她想要扶着阿墨落座,被我抢先一步。
我瞪着她,想听听她这条百年侯侯府的走狗,到底会说些什么。
宁孤并不介意,她长吁一口气,认真道:“我们不是世间原初的人,在蛮荒之前,有灭绝一切的浩劫存在。”
“那时的人们躲入界域,而外界满目疮痍。直到生机萌发,万物复苏,那些人才开始将部分同类驱逐,来到世间繁衍生息。”
“而我们,是孵化于浩劫生物尸骸中的生灵。”
我听得头脑发烧,但却捕捉到一个才发现的漏洞。
“不对!天民不可能有灵根,所以你绝不是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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