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不过手指受伤,怎么就不算全须全尾了。
傅禾菀喜欢喝桂花酒,梅子酒,却从未喝过如此烈的酒,就如同凌隽驰所说,是烈酒。
她被呛了一下。
酒杯就被抽走了。
“喝不了就别喝了。”
凌隽驰今日穿的是一袭月白衣袍,束发松散,谦润如玉,像个要去学院的书生一般。
傅禾菀又将他拿走的酒杯拿了回来,“为大人饯行呢,还是喝点吧。”
凌隽驰轻轻叹息了一声,倒也没阻止。
没多久,傅禾菀便醉了,脑袋晕晕的,看人也有了重影。
凌隽驰失笑,将她抱了起来,放到了床榻上。
她眸子又润又亮,像是在酒水里泡了一圈的桃子,轻软香甜。
凌隽驰眸光落到了她的唇上,烈酒的味道似乎过了她的呼吸,都变得香甜起来。
他情不自禁抬手,擦掉她唇上还残留的一滴酒,正要移开,手指一下被咬住了。
含含糊糊的,她好像说不要偷她的酒。
“松口,手指上有药膏。”
凌隽驰嗓子不知道何时变哑。
蓦地,指尖被什么扫过。
指尖上的药膏和酒都被扫走。
凌隽驰眸光晦暗,瞬间尾椎发麻。
如同话本子上所说,真有此感。
他抽出手指,就看她似乎是嫌弃药中薄荷的刺激,吐出了一点舌尖。
凌隽驰正要起身,衣襟便被她拉住。
“别走……”
这声娇娇柔柔,如同猫儿一样。
他厚街滚动,捞住了她纤细如同瓷器的后颈,吻住。
她双目盈盈,迷迷蒙蒙的,眼尾泛红,眨了眨眼,她直接伸出纤细的手臂勾住了他的脖子。
凌隽驰心中想着怜惜,却让她挣扎痛哼。
精致的柳眉蹙着,睫毛如同掌中蝴蝶一般,脆弱的无法承受扑闪着。
大掌滑动到她腰带附近,隔着衣衫,仍觉着肌肤骨肉定然是极好的。
再昂贵的丝绸玉器都不及这温软细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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