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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饭桶(第1页)

婴儿是不是怪物野狼不知道,但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这小家伙绝对是个十足的饭桶。

一个小时后,野狼坐在酒肆的桌子旁,抬头看了看垒得有半人高的盘子,再低头看了看狂吃不已的婴儿,接着又看了看盘子里一口没碰的蔬菜,最后头疼地按住不停跳动的额角。

野狼发现,婴儿的食谱尤其地古怪。无论是烤得焦香的土豆,还是黄油甜菜,甚至连刚出炉的面包,他连尝都不肯尝一口。可蜜汁猪肋骨和烤牛排这类肉食品,却尤其受到欢迎。

野狼曾用叉子骗他吃了一小口燕麦面包,结果婴儿不但当着他的面吐了出来,而且还好像吃到毒|药一样,不停地用手去刮自己的舌头。

难道婴儿是绝对的食肉动物?半点儿素菜都不能沾?

野狼无解也无奈,只好把剩下的面包吃完。其实新出炉的烤面包配上薄荷奶酪与蜜酒,味道还是很不错的。

吃饱以后,野狼喝了口酒。等待婴儿的同时,他也开始思考一些其他的事情。

之前发生的事情,也进入了他的脑海。

在大卫堡,亮闪闪的银币具有难以想象的魅力,而同样具有相似魅力的,就是高贵华丽的服装和胸口别着的金色徽章。

野狼有些能够明白,为什么尼克要把约克特的胸章给自己,而且还让他换套闪瞎人眼的服装了。

刚才对野狼的身份具有疑惑的客栈店家,居然在看到野狼胸前别着的金色徽章后,瞬间变脸。

他的态度转变得那叫一个快,野狼甚至都什么都不用解释,只需要摆着一张不耐烦的臭脸,就唬得对方点头哈腰,不敢质疑。

听到婴儿饿得肚子叫,店家居然还亲自将野狼送到隔壁酒肆,从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硬是杀出一条血路,给他们空出单独的位置来。侍女端着的牛肉也理所当然地归他们了。

当然了,店家的小费要得可一点都不客气,野狼的钱袋又被迫憋下去好大一截。

酒肆生意很旺,刚才门一打开,混杂着酒香、烤肉香、汗臭脚臭、刺鼻香水的复杂气味,顿时扑鼻而来,熏得野狼差点没重新倒退出去。

外面天气寒冷,但壁炉里的火焰烧得很旺,屋子里挤满了各式各样的人,边吃边大声地聊天,吵得要命。

野狼敏锐地注意到,这些人都是游走在黑暗边缘的危险分子,并且根据所佩戴的长矛射日的徽章材质的不同,明显的分为两拨儿。

大多数的人胸前别着铜质徽章。他们喝着廉价的烈酒,嘴里唱着粗鄙下流的歌曲,满嘴跑马车地炫耀着自己的“光辉”事迹。这些人大多来历复杂,根据外表和装束进行初步判断,强盗、土匪、小偷、走私贩兼而有之,并且像下水沟里的老鼠那样生活着。

而胸前别着银色徽章的人,则装扮更为讲究,言谈举止间也透着一股贵族的味道。不过在野狼看来,他们虽然努力想要装成贵族,但也就只学了个皮毛,勉强算个半桶水,总之老是透着一股子别扭劲儿。

真正的贵族可不是随随便便想装就能装得来的,那是需要长久的熏陶才能磨砺出来的。

可若真要让野狼解释什么才像贵族,他却又难以给出一个具体的标准。只能用总结为“气质”二字。一种即使态度谦和,骨子里也透着高傲和坚韧的气质,那是一道无形的墙壁,将低贱的平民与傲慢的贵族隔绝开来。

很久很久以前,野狼曾经也是贵族的一员。不过那时候的他名为西蒙,而西蒙的事情,全部都与现在的他毫无瓜葛了。

不过,就连他自己也没有意识到,其实幼年的生活,还是在他的身上留下了一些痕迹。因为当他出现在众人视线范围开始,喧嚣的酒肆蓦地陷入了一片诡异的沉默。

他是现场唯一佩戴金色徽章的。并且,他也是真正具有贵族气质的。

裹着黑色披风的少年面容清冷,一头碎金卷发披散在背后,怀里抱着披着白熊皮的婴儿。小孩子的脸像发胖的面团一样绵软可爱,小脑袋贴在少年胸口,好奇地看着坐在大堂里的人。他们看上去毫无战斗力。

野狼过度白皙和细腻的皮肤那是贵族的特征之一,因为只有不事生产的贵族才能保养出这样的肤色。精致小巧的容颜更是纯血的象征,更别说那一头较之旭日更为耀眼的金发,再加上他戴着等级很高的金矛,总而言之一句话:这家伙是上等货色。

无数道视线集中在他们的身上,既有好奇,也有不怀好意,甚至居然还有人看着他咽口水,总之让人十分不舒服。

野狼仿佛什么也没有感觉到,穿过人群走到位置上坐下,然后状若无意地解下腰间剑带上的长剑,“啪”地横在桌子上。

这是专门替骑兵打造的刺剑,接近五磅的重量使得它能够轻易击破对方的防御,洞穿敌人的锁链盔甲。

用油蜡打磨过的乌黑剑鞘反射着寒光,长剑柄头上骑着一只咆哮的狮鹫,镶嵌着红宝石的眼睛像鲜血一般妖艳,虎视眈眈地盯着每一个觊觎它的人。

更何况这并不是普通的细长刺剑,而是塔里尔斯的武器。塔里尔斯具有极高的冶炼技术,它的东西可是出了名的昂贵和锋利。而且武器辨识度很高。

不少人认出了那柄剑的价值,胆怯地将目光收了回去。

但还是有些目光始终黏在他的身上。野狼冷漠地扫了他们一眼,眼中的杀意逼退了不少人,可隐藏在黑暗中蠢蠢欲动的目光,却是他无可奈何的。

野狼左手反复抚弄着狮鹫的脑袋,希望今晚不要有将它拔|出|来的机会。不仅仅因为他不想在婴儿面前见血,而且从他的角度来考虑,他也不希望在大庭广众之下作战。

野狼并不是靠力气取胜的类型,所以这把好剑对他来说其实作用不大。更不如说,50英寸长的双手重剑反而会拖累他的行动。

野狼所擅长的是双手短剑,30英寸的轻盈短剑,能够在他的手里转变成致命的危险武器。无论是刺砍挑斩,他都掌握得非常熟悉,并借以灵敏身手的辅助,常常从刁钻的角度进行突然攻击,打敌人一个措手不及。而且他的攻击,是完全抛弃盾牌的危险打发,不过够快,够锋利,够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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