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还不想看到他。
书里的反派除了凶残就是变态。
给他的感觉还是那种能捧着喜欢的人内裤都能闻上半天变态。
陆眠抱紧自己蹲了下来,害怕。
声音还在从前方传来,陆凛道:“小傻子。”
陆眠愤而起身,凶道:“你住口!叫我霹雳火狼!”
又皮啦
陆眠说完回视过去,就见陆凛直直望来,薄唇启合:“不是叫小酷?”
陆眠:oo?
坏了。
让他学到了。
被车撞都没死的陆眠此刻终于体验了一回,从尴尬,到社亖,脚趾都要蜷起来了,果然抽象不能随便玩。
他一时没说话,而对面的陆凛亦未再开口,面上神色微凝。
不知为何,方才脱口便接上了这小傻子的话。
陆凛眸光定在陆眠身上,回过神时,是指甲掐进肉里,皮肉中渗出红色的鲜血,浸染指尖。疼,但还想掐得更深,似在抑制某种情绪,眼神逐渐变得阴暗。
也是可笑。
他从未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在旁人面前如此肆无忌惮地表露出本来面目。
对方是个小傻子。
这样的陆眠……倒比之前的面目可憎好了些许。
思及此,陆凛皱眉,指尖更为用力。少顷后他撩起眼帘,眸底晦暗直视陆眠,后者眼睛忽然睁大,陆凛挑了下唇角,“怕我?”
陆眠本来还在因为陆凛的一声‘小酷’想找个地缝钻进去,不承想尴尬着尴尬着便瞥见后者在抠手心,都抠出血了还面不改色地继续。
疯了疯了!
原书里,这是反派发疯的前兆。
不怕反派疯,就怕反派在跟前疯!
陆眠被眼前人平静的疯感搅得心下一团乱,他强自镇定下来,顾左言他,开口却有些发虚,“陪、陪一个。”
话落,也学着对方抠起手指头。
要疯大家一起疯。
反正脸都丢光了,不差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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