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金门高粱陈年大曲酒,酒精度高达68度,气味浓烈芬芳,经久不散,人称金门小茅台。”
胡经天的语气变得严肃起来:
“我知道你爱酒,在宝岛随便怎么喝都没事。
可来了安阳,你可要给我收敛点,别喝酒误事。”
十月连忙道:
“是,大哥,我会注意的。”
布袋里的林高阳暗暗好笑:
好一个酒娘子?
这绰号还真有点意思!
只是,人家一个妹子,刚来安阳,胡经天这个做大哥的,好像太严肃了些哎。
不过想想也对,前面刚刚有两个兄弟误了大事,新来的是应该引以为戒。
对这位“酒娘子”,林高阳很感兴趣。
各位可别想歪了,林高阳的感兴趣,和十一可不一样,他关心的是酒。
而且,嗜酒如命的女孩子,长相肯定不咋滴。
虽然不至于长成酒糟鼻,可酒精热量大,喝酒还得有下酒菜,长期饮酒的话,身材肯定会走样,他也不可能有什么想法。
现在离开了灵芷树,没法直接吸收清气,用不了多久,踏影蛊肯定又要出来折腾他。
可踏影蛊也好酒啊!而且酒量还很小,稍稍吸上一点酒气,就够它睡一宿的。
这位既然号称“酒娘子”,说不定酒不离身,随身带个酒壶呢。
这简直就是他的大救星,能不感兴趣吗?
丑点无所谓,只要有酒就好!
从胡正英的住处出来,两人直奔地下空间。
通往地下空间的电梯,在住院大楼,两人也没进一楼大厅,径直从地下车库的入口进去了。
可刚走到电梯口,胡经天的电话响了。
林高阳感觉到布包的移动,是胡经天把布包递了出去,随后,一只瘦削的胳膊,把布包夹在了腋下。
随即,一股很淡的酒香钻入了他的鼻孔。
呵呵,这丫头是不愧“酒娘子”!还真的随身带了酒!
“罗娜?什么事?”
那边,胡经天已经接通了电话,原来是医院办公室的罗娜打来的。
林高阳的听力非常灵敏,哪怕隔着布包,还被夹在腋下,也听得很清楚。
不过,电话那头罗娜说什么,他就听不到了。
他的脑袋,正好被胡十月的胳膊夹住了,就算听力再好,也听不到听筒那边的声音。
可接下来,胡经天的话让他大吃了一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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