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那个时候,一尺多长的伤口,几乎伤及了心脉,所以,才需要把身体完全暴露在她的面前。
陆皓这个,就没有必要了吧?
主要是,他这小鸡子似的身材,会污了他夫人的眼睛。
陆皓的手已经在解第一个纽襻了了,夜云州大踏步走了过去,“嗤啦”一声,撕坏了他的衣服。
肩膀处露出碗口大的一片皮肉,满是血污。
嗯,这下他就是想使美男计都没有效果了。
“啊!”陆皓又是一声惨叫。
夜云州撕坏的不只是他的衣服,好像还带着一层油皮儿。
“快给他疗伤吧!”夜云州退开了几步,擦拭着一双修长如竹的大手。
其实,论容貌,论身材,论家世名望,陆皓处处不如他。
他没有必要跟这样的人一较高低。
但是,他要用这种方式告诉陆皓,千万别对青青动什么不该有的心思。
林青青哪里会不明白夜云州的心思?
她忍着笑让陆城把人放在椅子上。
伤口的深度大概有一寸多深,林青青伸手按了按,确定没有伤到骨头和筋脉,就用烈酒给他清理了伤口,随即敷了药,又用细布做了包扎。
血渐渐止住了,火辣辣的伤口清清凉凉的。
陆皓靠在椅子上,享受着这难得的宁静与温暖。
他回想起往事,在京城的时候他是琼林宴上春风得意的新科探花郎。
他的世界,是金碧辉煌的殿宇,是玉盘珍馐的宫宴,是文人墨客雅集时流觞曲水的风流。
他穿着织锦云纹的官袍,腰间悬着温润的羊脂玉佩,行走间环佩轻鸣,自有清贵气度。
府邸里,暖阁四季如春,熏笼里燃着上好的银丝炭,空气里浮动着沉水香的清雅。
锦衣玉食,不过是寻常:清晨是御厨手制的精巧点心配着雨前龙井;午膳是八珍汇聚,山珍海味轮番上阵;晚间小酌,自有窖藏多年的佳酿,酒液在夜光杯中流转如融化的琥珀。
出行有健仆簇拥,骏马雕鞍,金丝络头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他只需专注于诗书文章,风花雪月,谈论的是经国大业,挥洒的是锦绣文章,真正是“不知愁滋味”,不知“人间疾苦”为何物。
逍遥自在,是浸透在他骨子里的底色,是理所当然的生活常态。
后来,他爹获罪,全家受了牵连,被发配宁古塔。
一切都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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