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诧异她会给我出这么个馊主意,但是我依旧执行。虽然人们都说,借酒浇愁愁更愁,花自飘零水自流。So what
半瓶红酒,使我呈现一种类似于半彪的状态,我说我不快乐。
这种不快乐找不到任何一个人去吐露。连欢颜也不行。如果我和她说许念语喜欢的是我,欢颜一定会与我绝交。
如果和欢颜说我觉得秦欢不错,欢颜一定会疏远我。
而我如果和暗夜说,其实我觉得许念语和秦欢之间才更有那种让人觉得相配的气质,那暗夜会觉得我有病。
我太在乎他们,于是我都不敢说。
暗夜却问起了秦欢。我真佩服她敏感而准确的神经。
“那个叫秦欢的女人,你觉得怎么样?”她问我。
我坐起来捧着电脑,有些想请她喝一杯。由此看来,她简直是我的知己。
于是我本来很九转十八弯的情绪忽然被她勾起了热情,我卖力的跟她说起秦欢这个人,说到后来我都怀疑自己到底是个什么居心,看着聊天的记录,我仿佛是一个老鸨在夸一个自己楼里的姑娘一样,简直赞美之词层出不穷,无所不用其极。
暗夜终于受不了了:“好了好了,我懂了。你这根本不是因为爱德华的二人转而失落,你有点儿爱上秦欢了。”
我的奔劳的手指头霎时顿住。对呀,这么看我好像一个秦欢的暗恋者。我到底在干嘛?我笑倒在床上。
电话响起来,我万万想不到会是秦欢。
有这么巧?我正在说着这个陌生人,这个陌生人就打电话给我。陌生人约我出去,说闲着太无聊了。
我多了一句嘴:“无聊?”一句无意识的问话。
秦欢很认真的回答我:“没有什么事情好做,没什么困意,没有什么重要的事可以想,我们去走走吧,去逛夜市?”
嗳?她这个提议说实话搞得我太动心了。我看到床头的闹钟显示十点半,可我还是义无反顾的去约会了。嘿嘿,暗夜不是说我暗恋秦欢么?这真好玩儿。
挂了电话,我给暗夜说我和我暗恋的人去逛夜市了。
暗夜发来一个奸笑的脸:“善变的女人呐。”临了,她问我:“这个约会,让你快乐么?”
我说是的,我觉得很高兴。
夜市的光华永远被烧烤和各类小吃味道抢足了风头,我在一家烤鱿鱼前站了有五分钟,看到秦欢嫣然来迟。
那一刻我几乎真有些要暗恋她的冲动,这个女人让我有脸红心动的感觉,特别是她肩上的头发,随着走动的脚步微微飘起,她的浅棕色的眼睛像夜空里最温柔的星星那样闪亮着看向我。
一瞬间我有些手足无措的冲着她笑。
一边在心里,暗暗腹诽:如果许念语喜欢的是她,那将是一场我无论如何也没有胜算的硬仗。
欢颜也美好,可欢颜是那种没有侵略性的美好。
秦欢的美,是一种凌驾的美。它可以让你忽略她所有的小毛病或者不足,如果她有的话。继而只把目光追随在她闪光之处,不停的追着看,不觉疲累。
“想不想喝一杯?”她走到我面前,魅惑的笑着举起那瓶红酒。这似乎是在解释为什么晚了几分钟。可我说过了,她的魅力就是让你忽略那些小问题………………我盯着她买来的酒欣喜若狂,丝毫不介意什么几分钟。再晚些又怎样?
五只鱿鱼,两盘辣炒田螺,就着那瓶红酒,和着夜市上标志性的“通俗”歌曲………………《真的好想你》DJ版。我们的高兴和胃一起撑到了顶点。
吃饱喝足,两个女人接着去买东西。
我没有细心观察秦欢身上都穿些什么牌子,也许是名牌,也许是地摊货,我只觉得好看。
使我意外的,秦欢砍价的功夫是一流的,她站在一个T恤摊面前,把那个老板娘侃得又气又笑,最后索性伸手拍了秦欢屁股:“你下次可别来了。卖给你我都赔死了。”虽是这么说,但是开心的。
我愈加看着秦欢高大起来,忽然就想起入得厨房出得厅堂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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