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后传来草叶翕动的声音,他以为是小马宝莉,回头一看,发现是一个还没有小马高的小女孩。
她拎着一双小鞋子,高高碰到钟情面前:“哥哥没有鞋子穿,顺顺把鞋子给哥哥穿。”
林姿寒低头去看钟情的脚。
果然是还没穿鞋,脚背上还沾着湖底的泥沙,破坏了那丝缎一般的纯白,脚趾冻得微微泛红。
他正要说什么,就见钟情笑着一把将小女孩抱起来。
“幸好有顺顺的鞋子,哥哥现在不冷了。谢谢顺顺呀。”
他将只穿着一双白袜的小女孩抱到小马背上,温声道,“顺顺怎么一个人在这里呢?我送你回家吧。”
于是顺顺很高兴地和这个漂亮的大哥哥说起话来。
林姿寒沉默地跟在他们身后。
他知道钟情有多么宝贝那匹小马。
那是一匹阿哈尔捷金马,更广为人知的名字是汗血马。浑身皮毛雪白,泛着一层金属一样的光泽,奔跑起来时,那一层雪白的皮毛在血液循环下就会变成粉红色。
所以钟情给它取名宝莉。
他甚至担心金属和皮革制成的马笼头会冻坏它的皮肤,特意让人定制了一副毛绒的笼头。
但现在,一个陌生的小女孩轻易就骑上了这匹珍贵的小马。她根本没意识到钟情根本穿不上她那双小鞋,而钟情为了哄她高兴,不拒绝她的帮助,却将她抱上马,不让她碰到冰冷的地面。
真是个傻子,只需要一点毫无用处的善意,就可以从他那里换来根本不对价的报答。
小女孩的家在山脚一处村庄里,父母外出打工,家中有两位老人。
老人很热心,一定要留下钟情一起吃顿饭。食物是土豆,变着花样做了一桌,可依然还是土豆。
林姿寒都吃得有些乏味,钟情却毫不嫌弃。
他兴致勃勃拉着老人问当地的方言,两位老人很长时间不曾见客,一下子将他引为知己,一句一句地教他发音。
天色将晚,他们告辞离开。
回程的路上,林姿寒一言不发。钟情终于注意到他的异样,连忙关切地问他怎么了。
林姿寒还是不说话。
他原本是温文尔雅的长相,甚至还有一丝阴柔。但经历钟情整整一个月的白人饭喂养后,他肉眼可见地消瘦下来。脸部的骨相变得更分明,那一丝阴柔尚在,但不复原来温和,增添了几分凌厉的异族感。
林姿寒这一沉默就沉默到两个月后他们再次坐飞机回程。
钟情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哪里惹到他了,两个月里林姿寒总是冷冷的模样,像是又回到他们刚认识的那一天。
不过他也不在意。
旅游的剧情点已经刷完,此行目的达成,接下来就剩求婚了。
下了飞机,林姿寒招呼也没打一声就消失在人海之中。
钟情不慌不忙,趁他的粒子还没有完全离开自己的身体,无病无痛吃喝玩乐三天后,才去首饰店现买了一枚钻戒。
正逢这个位面钟情生日,他一大早就来到一个小教堂,打算就在这儿向林姿寒求婚。
这个小教堂就在马场不远处,他和庄严以前来过。
他们两人都不信教,但严奶奶是归国华侨,信奉基督,教导庄严礼仪的时候也要求他每周去教堂礼拜。
这间小教堂只有一位神父,平时来这里的人也很少,没太多规矩,做礼拜时稍微应付一下就可以交差,算是他和庄严的秘密基地。
今天下雪,神父不在,教堂里空无一人。
钟情在这间简陋得四面漏风的教堂里给林姿寒打了个电话。
电话响了很久才接,“喂。”
“姿寒。”钟情照着剧本念,“我有话对你说。你可以来一下城东的圣路易教堂吗?”
那边传来嘶嘶的电流声,像是信号不好。
“我来不了,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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