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哥,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不管宋写的内心如何抗拒,他今晚在公寓和蒋杰对话的每一瞬间,他哥的影子都在脑海里挥之不去。
准确来说,在宋写匆忙逃离火锅店的瞬间,他的所思所想,除了在好奇的驱使下去找当事人刨根问底一探究竟,更多的,不过是内心深处潜藏已久的秘密被人意外触及的窘迫不安。
那是他一直刻意忽略的东西。
宋写不太记得蒋杰是怎么回答他提的这个蠢问题了,他也根本没认真听,因为答案太过明显。
他有了喜欢的人。
他喜欢程易,有一阵子了。
宋写不确定这隐晦的情愫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又是因什么而萌发的,但就是在某一瞬间破土而出了。
他一直没敢细想。
过去,宋写觉得自己就是慕强而已,和其他所有人一样,喜欢那个在十七八岁就能把所有事情都做得极尽出色的程易。
这种浅显的喜欢随处可见,实在没什么特别的。
如果下次他的世界里出现了更厉害的人,那么,他很快就会转移目标了。
直到“同性恋”三个字被人明目张胆地说了出来,还被当事人爽快承认了——
少年突然觉得自己好怂。
虽然宋写对感情向来没什么经验,但他知道,那就是喜欢。
根本不需要证明。
一个人喜欢谁,不喜欢谁,他自己再清楚不过了。嘴再硬,也没办法自欺欺人。
他比所有人都更了解程易。
在学妹撰着点没用的屁事耀武扬威的那一刻,他就想这样争辩了。
宋写知道,他不单只是喜欢那个牛逼闪闪的程易。
他见过程易太多的无措瞬间,他知道笼罩在程易身后的阴影,他不想让那些与生俱来无法抗拒的缺憾伤害他。
他想要去爱,去保护,去拯救那个人。
一次又一次,千千万万次。
最好,只有他有这个资格。
宋写意识到自己有了私心。
他开始希望这个世界是只围着他们两个人转的,希望自己于某人而言是特别的,希望能彻底参与进对方的生活里……
可他不能这么做。
宋写知道,程易所有看似坦荡从容的心性都是靠一个个漫长黑夜熬过来的。
他哥不是神,而是不得不逼着自己成为神。
程易做任何事都倾尽所有,愿意静心付出比常人多百倍千倍的耐性,自然也能收获更多的荣耀光辉。
程易是很厉害的人。
程易值得很好的人生。
宋写总这么想着。
或许归根结底还是慕强。只是,他的这份慕强,在某个瞬间不小心变了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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