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长,戴这个麦吧,不影响走动。”
“有这个呀,那更好了。”
征程帮施骨吧麦整理好,不知道从哪儿变出个透明的小胶带,帮他把麦固定住,贴了一小段在他侧脸上。
“喂喂。”
音响里的声音没什么区别,施骨笑起来:“谢谢征程。”
“不客气。”
他看到施骨打开课件,封面图是一幅恢宏的画作,饶是他研究历史很久也没在印象中翻找到这一幅。
“学长,这个是?”
“哦,这个呀,我自己画的,之前没有颜色,后来还花了挺大功夫还原场景上色。”
他好厉害。征程再次在心中感叹道。
施骨径自开了麦试讲,声音清朗,辨识度很高:“史学院的各位同学们你们好,我是施骨。大家可能有人认识我,有人不认识,但我和大家一样,都是因为对历史的热爱,你们因为对历史的爱来到这里,我因为对历史的热爱回到这里。今天要在这里给大家讲一节公开课——《上下五千年的那些事儿》。”
整个礼堂里回响着他的声音,叩击在征程心上。
他仿佛看到自己还是本科新生时期,施骨站在台上发光发热的样子。
他承认,他曾经嫉妒过这样的天之骄子,但那并不妨碍他被他散发的光芒照射到。
那时论文被导师狠狠地批回来,说了许多诛心的话,从小到大都是佼佼者的他受不了打击,没忍住掉了两滴眼泪。那时候的他也不是史学院的男神,除了身高之外毫不起眼,甚至还有点丑。
然后他在图书馆遇见了施骨。
施骨没有嫌弃他男孩子还要哭,也没有像导师一样说他不争气,看了他的论文,小声给他分析了如何修改,并且跟他说了一番话。
“你有学历史的天赋,但细节还处理得不好,京大的老师都是这样的,要求很严格。学历史,就是要耐得住寂寞,磨练自己的心性,我自认为做得还不够好,但我希望,我们都可以向这个方向努力。以史为镜,不但可以知兴替,还可以正衣冠,可以明得失。我们的学科和别人不同,如果不是出于热爱,那大概没几个人会来学习,但不要忘了,我们需要历史,同样,历史也需要我们。”
如果没有我们来做研究,那么那些即将消失的历史,又能有谁来铭记呢。
他永远是风轻云淡笑意盈盈的样子,征程有时在他看不到的地方跟着他,听起来像个变态,但他忍不住这样做,并且他也不会做什么多余的事情。
他发现,大家认为是天才的学长,可以在图书馆熬到熄灯;可以为了斟酌一篇论文的措辞,咬着指甲把所有原稿重新推翻;可以连续好几天去一个条件恶劣的地方收集资料;可以在被人用恶劣的态度对待的情况下仍保持礼貌与素养。
所以啊他明白了,哪里有什么天才,大家不过都是普通人,但他比别人更坚忍罢了。
于是他不嫉妒了,他喜欢上这个学长。
这样的人,天生就应该在舞台上,纵情演讲,肆意激昂。
然而后来有了私心,他想离这个人再近一点,想站在他身边,于是成了现在这副模样。全学院都公认他很好,但他想要的,是这个人能回头看他,看到自己已经快要可以和他比肩了。
还要再努力一点才是。
征程不是没听说他和那个官炀在一起了,但是那样一个人,真的能一直对学长好吗?日子久了,不新鲜了,又或是学长长得没有现在这么年轻好看了,那个人怎么能靠得住呢?
他帮学长戴耳麦的时候真的非常心动,无法自抑的那种,如果再靠近点,学长都能听到他心如擂鼓的跳动声。
他和官炀那种只喜欢学长外貌的人,根本不一样,他曾经设想过,就算学长不长这个样子,他还是会喜欢他。
施骨站在那边全情投入,完全不知道身后的学弟对他抱有怎样的感情和心思,他只觉得,小学弟乖巧懂事,非常得力,成绩好,很专业,情商也很高,这样的男生应该没有人会不喜欢吧。
但无论如何都没有官炀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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