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停下的是明潞。
不到三分钟,所有哨兵都停止了动作。
他们惊讶地发现,已经没有可攻击的目标了。
铺天盖地的触手就像一台精密的绞肉机,所过之处遍地虫血和汁液,刚刚还来势汹汹的菌丝,眨眼间变成了一团可怜巴巴的面条。
明潞和余禅面面相觑,一头雾水。
西维洛立刻后退,驱使狼犬保护在荆辰身边。
其余哨兵虽然手上闲住了,心理压力却更大了。
“这些是什么?”
“从地底下钻出来的,新异种?”
“这里到底藏了多少鬼东西!?”
“我们该怎么办?”
而荆辰几乎立刻认出了这团“不速之客”。
——容烨的触手。
他猜它们应该是闻到了余禅和明潞的气息,钻过来帮忙的。
上将很关心他的下属。从对宁聿的态度上荆辰就感受到了。
所谓一回生二回熟,现在是第三回,荆辰终于记住了触手的样子。
容烨的触手很好辨认,首要原因是稀有。作为精神体只此一份,整个白霜区再找不出第二个,而作为异种,居然也没有。
以至于只要有触手出现,有经验的人只会觉得“是上将的触手又冒出来了”,而不是恐慌“好像出现新型异种了”。——直到今天,这种判断从来没有出错过。
荆辰以前还纳闷过,位于沿海地区的白霜区,居然连一只像样的触手异种都没有。
但好奇归好奇,对于这种可能一辈子也找不出答案的问题,荆辰也不怎么感兴趣。
不过现在,他发现了“触手好辨认”的第二个原因。
容烨的触手的确有一个独特的辨认点——它的吸盘是蓝色的。
近似于海底生物散发出的荧光,白天不明显,但是在深夜里,发光器会在透明黏膜下面汇聚成流动的冷光,虽然不是那种刺眼的色调,但只要发现了,就能难再忽视。
荆辰忽然觉得它们还挺漂亮。
既然触手开始忙了,那荆辰就不用忙了。
他将发散出去的精神力慢慢收回,打算利用这个时间给哨兵们做个简单的精神疏导。
狐狸离得最近,荆辰的手指在它的耳骨上刮了一下,正要放出精神力,一只硕大的狗头却顶了过来。
渊白正准备享受安抚,冷不丁被撞得一个趔趄,立刻扭头,不悦地盯着比他高一头的西维洛,“你干嘛?”
西维洛无辜的摇了摇头,“我什么都不知道啊。”
他对白塔哨兵一向很尊重,但怎么看怎么觉得渊白不像。精神体于是先把这种情绪表现了出来,狼犬不客气的排在了狐狸前面。
有队长打头阵,队里的其他哨兵们也纷纷大胆起来,跟在狼犬后面,一只一只把狐狸往后挤。
甚至一朵玫瑰花也偷偷挤了进来。
“喂!??”狐狸气得毛都炸开了,看准狼犬的尾巴,卯足了劲喷出一团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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