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谭啸……
谭玉鑫看一眼孙子,额头上带着晶亮的汗,就像眼睛一样亮,嘴角始终就没放平过。从小到大,只有这段时间的谭啸是快乐,那种快乐发自内心毫无掩饰,这才像个二十岁孩子该有的样子,而之前的他,仿佛一个守着青灯古佛的老僧。
谭玉鑫端着酒杯在路珩的饮料杯上轻轻磕了一下,路珩猝不及防惊得直接站起来了:“爷爷?”
“坐下,吃饭。”谭玉鑫一口闷了杯中的酒,使劲儿眯一下眼优哉游哉地挑了块酱牛肉。
路珩战战兢兢地坐下,不知道老爷子这是闹得哪一出。
谭啸也不知道,只是疑惑地看了看爷爷。
谭玉鑫板着脸,但是他心里明白,谭啸的这种变化,始自于路珩的出现,就凭这个,他感谢路珩。
不过那个张钧晓……
谭玉鑫眯着眼睛仔细打量张钧晓,长得真是好看,就是有点儿可惜是个半聋。这么年轻,有什么想不开的非要跳楼,啧。
张钧晓丝毫没有注意到谭玉鑫的目光,他高高兴兴地跟谭啸聊天,挤兑他“苟富贵,莫相忘”。
谭啸摊摊手:“张钧晓,你一个叫嚣着要在柳鸣街买房的人,跟我说这个有意思吗?”
张钧晓不知道想起什么哈哈笑了:“那天蔡明申的脸色,哎,其实我根本买不起的,我租都不敢租柳鸣街的房子。”
路珩敲敲桌子:“张钧晓,蔡明申好歹是我朋友,你就不能看在我的面子上给他留点儿余地?”
张钧晓夹了一筷子白水羊头肉,津津有味地嚼了一会儿,说:“开玩笑嘛,他真的生气了?”
“那倒是没有。”
张钧晓垂下眼睛再也没接话了。
吃完饭,谭啸又嘱咐一遍谭玉鑫,在谭玉鑫烦得翻脸之前拎着小小的行李箱出门了。
张钧晓:“我就不去碍眼了,拜拜。”
谭啸翻个白眼:“你真是就来蹭一顿饭啊,大老远的你也不嫌累。”
“闲着也是闲着,”张钧晓说,“走了。”
说走就走,他把帽子扣在脑袋上,施施然沿着狭窄的胡同走了出去。
五月的阳光有些热了,张钧晓能感到汗水很快渗透了帽檐,但他不想把帽子摘下来,只是揪着T恤衫的领口抖了抖,让一点儿微风从领口灌进去。
谭啸说他“不嫌累”,其实他挺累的,从东郊到这里,要换两条地铁线路,还要坐五站公交车再步行二十分钟,进屋吃顿饭,前后不到一个小时又要再返回去,怎么可能不累?
但是累,也比孤单要好。
张钧晓深吸一口气,抬头看看刺眼的阳光,觉得心底那一点角落也暖和了起来。东郊的房子太空、太大,一个人住着,看着窗外日渐浓翠的树林不但没有感到生机,反而越来越孤单。每天他都开着电视,虽然不看,但是电视里的声音回荡在屋子里会让他感到踏实。
张钧晓每天在窗户前写文,写累了就抬头看看窗外郊野公园的一角,春天到了,游园踏春的人越来越多。他就好像在看舞台剧一样,看着孩子追着风筝、情侣拥抱着接吻,也会看到美得年轻女孩三五成群在一树树的花前拍照,肆意地展示青春。
没到这个时候,他就会特别孤单。
他有时候会把QQ调出来,絮絮叨叨地跟谭啸说会儿话。谭啸话不多,但是有人回应他他就觉得踏实。很羡慕谭啸,能遇到路珩是件幸福的事儿——路珩话多。
张钧晓站住脚,他忽然特别想去一个人声嘈杂的地方,周围全是人,让各种声音灌满耳朵,让五光十色的世界装满视线。张钧晓决定去柳鸣街看看,那里靠近市中心,旁边就是著名的天街商业区,有高档的写字楼,有华丽的商厦,还有各种声色犬马的酒吧。
如果说谭啸的小院子是这尘世间最安静和普通的角落,是繁华落幕回归宁静的地方,那柳鸣街就是扰攘红尘的中心,一切繁华开始的地方。【你现在阅读的是魔蝎小说moxiex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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