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椅突然轻轻一晃。
像是停泊在死水中的小舟,被看不见的暗流推了一把。
“…少爷,别再做傻事了。”
后方的影子从上笼罩过来,乐晗猛然回神,“傻事?”
他做过最傻的两件事,一是断腿,二是跳楼。
前者在旁人眼中是“舍己救兄”,后者根本还没发生。
凌逸为什么会用“再”?
乐晗转头,却因坐姿限制,只看到对方一丝不苟的衬衫前襟,金属领夹折射的光斑刺得他眯起眼。
凌逸适时俯身,宽阔肩线挡住大半夕阳。
“您说过,盯着高楼看太久的人,多半存了跳下去的念头。”
暮色在他们之间流淌。
因为角度,男人的气息不可避免拂过上方,为这片深橘色的阴影增添了一抹清冽。
乐晗在脑子里回忆,“我说过吗?”
他不记得。
不仅这件事不记得,关于凌逸与他的关系,也是潦草几句就可概括:童年玩伴,少年离别,再见面已是主角阵营的利刃。
小说用“竹马成陌路”的桥段,只为印证反派最后众叛亲离的惨状。
再往前推,凌逸是乐家管家凌清荣的儿子,长乐晗两岁。
因为这层背景,记忆里还有些零碎画面。
比如小时候乐晗打碎古董花瓶,凌逸会瞒着旁人把碎片扫干净。
再比如青春期他逃课被逮,凌逸带着写好的作业及时出现在教务处门口。
而乐晗记得这些,完全因为往事最后,总会浮现乐暥的身影,或来训斥,或来解围。
他记得那人每个蹙眉的角度,却想不起凌逸当时站在哪个角落。
这很合理,毕竟在书中他不过是个反派,凌逸甚至还不如他,都没有完整的人物小传,只是个工具人,永远站在乐暥身后三步。
乐晗垂眸,那句“我又不傻”卡在喉咙里。
不仅眼前的腿是最有力的反证,更讽刺的,他还确实跳过。
哪怕多回溯一秒,乐晗都难以相信那样的大傻子会是自己。
可悲可恨又愚不可及,所以他死了。
说到底乐暥又算什么?
亲情、身份,更是都以血缘前提。
乐晗深知自己没什么可怨怼,毕竟代替别人享受二十年富足优渥,吃那点苦头也不算什么。
但既然假的真不了,不如他现在主动淡出,将来各自安好。
至于亲生父母……
乐晗望向远处,生他又弃他,恩怨两清,都已经是成年人了,更不必再有任何牵扯。
反派累了,只想退休养老,但在躺平前得先找个能坐着赚钱的门道。
毕竟他可不要半年后净身出户,还靠人施舍一顿饭钱。
所以他选d,脱离剧情,反客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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