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芳笙低头,拿银勺从蛋糕上刮下来一块,没往嘴里送,“我何曾不知道他的用处,可眼下我还同他生着气呢。”
“没事儿,”沈丽曼旋即起身,道,“我瞧这件案子非同小可,咱们三个又刚好符合红梅夫人的目标,还是少沾染。不然我可没法向两位妹夫交代。我还要去接耀晖,就先走了。”
“姐姐有小记者呀,”叶秋容笑得促狭,“十九岁呢,身体、样貌都正好,身子骨比钻石还硬。”
“小蹄子,你再说。”沈丽曼伸手来掐她胳膊,两人笑成一团。
宋芳笙招来服务生,打包两盒巧克力蛋糕,一盒让沈丽曼带走,送给小侄子吃,一盒带回去给顾均胜。
她知道他不爱吃甜食。这样的关心,既满足了太太心中时常挂念先生的恩爱戏码,又暗中告诫着男人,她不在乎他爱不爱吃。
回家看到顾均胜和陆月娥都不在,询问之下,知道是陆月娥非吵着要提前去美术专科学校看看环境,两人下午一起出门去了。她对此已经有些免疫,洗漱完把叶秋容送她的翡翠绿天鹅绒睡裙穿上,外罩一件蕾丝钩花长袖衫,披散着头发斜躺在沙发上,一边喝酒一边看书。
会客厅开着窗,悠扬的小提琴声从左侧窗外传来,她便知道是林云启在演奏。
是舒伯特的《小夜曲》。
她记得以前上学,教授音乐课的老师玛丽亚曾为这首曲子写过词,端着酒杯站至窗前,跟随乐曲声轻轻吟唱:
秋风拂花窗,月照弄堂,
谁家琴弦低唱,声声诉,绕情肠。
无事懒登场,只把秋月望,
恐惊窗下桃花面,独剩影彷徨。
一段乐毕,她收了声音,迟迟不闻第二段乐声响起,以为对方不喜她随声应和,觉得没意思,伸手关了窗户,又坐回灯下看书。
没想到过一阵,大门外传来声响,她循声望去,就瞧见杨妈领着林云启走了进来。
男人盈盈笑着,身后仆人推他进到会客厅,将一只方形手提木盒放下,打开来是广口玻璃碗,里面花胶鸡汤还冒着热气。
“顾少奶奶好歌声。我学琴数十载,头一回知道乐声与歌声能完美融合,仿佛天生属于彼此,对于奏乐之人来说,简直是上天的恩赐!我心中实在激动,坐不住就来敲门了。”
结婚之前,宋家与附近邻居交好,隔壁老爷太太们经常送羹汤、点心来。宋芳笙看着盒子里的鸡汤,头一回有种在顾宅生根的感觉,心情好起来道,“林少爷客气了。说起来也是我一时兴起,拿上学时候老师写的词胡乱唱的,也不知道押上韵脚没有。”
“在声不在词,顾少奶奶唱什么都动人。”
她听得眉开眼笑,“照你说,我唱《川江号子》也好听?”
“唱《卖橄榄》都行。”
他这么一说,宋芳笙脑子里立刻浮现《卖橄榄》的唱词:
【橄榄要伐?橄榄要伐?香是香糯是糯,
吃仔橄榄勿想茶,阿要买两包去哄哄小囡呀?】
看表情,林云启知道她听过这歌,两人对视一眼,不约而同笑出了声。
“不如你教教我。”她想起在书房看到过琴谱,只是不知道是什么乐器的谱子,叫小春取了来。两人灯下紧挨在一处,林云启一个字符、一个字符地教她。
“这是四分之三符,是以四分音符为一拍,每小节三拍的意思,节奏为强-弱-弱,就拿你方才所唱的其中一段为例……”
顾均胜就在这和谐的教学声中进了会客厅,将两人靠在一起的场景尽收眼底。
“在喝酒?”
啊?
侧眸看一眼桌上的酒杯,宋芳笙摇头,“没有,方才我一人独酌。先生要喝一点吗?是洋买办那边新送来的蓝带马爹利。”
陆月娥见两人靠得近,以为自己撞见什么不得了的场景,故意添油加醋道,“旁边明明还坐着一位器宇不凡的先生,酒杯也是两只,怎么能说是独酌呢?嫂嫂真会说笑。”
“他?他就住在隔壁,正教我识五线谱呢。”说完这句,她立刻意识到自己没有解释的必要,倒像是真和林云启有什么一样。
男人默不作声,眼神定定地落在林云启身上。后者眼神未曾有过一丝闪躲,轻笑道,“均胜兄,好久不见。”
“你们认识?”
林云启端起自己的酒杯,看着顾均胜道,“当初在广州黄埔军校做过半年同窗,不过我猜,均胜兄恐怕早已不记得我了。加上我搬来此处时间太短,又不常出门,均胜兄瞧着我面生,也是正常……今日便做久别重逢。”
说罢他仍然举着酒杯,等待顾均胜的回应。
男人的眼神并不友善,结霜似的透着寒气。加上一旁宋芳笙明显穿着睡裙,天鹅绒的材质勾勒出她玲珑有致的曲线,顾均胜眼皮微动,根据宋芳笙对他这三个月来的了解,应该是生气了。
怎么,他可以因为自己和林云启学看谱子生气,自己不能因为陆月娥和他单独出门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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