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腾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廿八章 孔融让梨上第二更(第1页)

新的一周开始了,郑言庆又开始了规律的生活。

每天上课,练字,听讲三国,习武……过的很充实。晚上回家以后,就在书案前进行三国演义的创作。虽说这故事的脉络清晰,但创作起来,并不是那么容易。

终究不是科班出身,加之罗版三国文白参杂,写起来很吃力。

写书,和口头讲故事,基本上是两个概念。讲故事,你可以用白的不能再白的大白话,可写书,却必须要有一定的文学功底。特别是半文半白的小说体,就更加麻烦。自孝文以来,江左文风兴盛,文章必讲‘叠意回舒,若重岩之积秀’等等。

简而言之,就是要词藻宏丽,否则就不为美。

这是南朝文风遗留,郑言庆也无可奈何。什么叫叠意回舒?就是于细微处做文章,一块光秃秃的石头,你得看出其中的美妙来。这对郑言庆,绝对是一种折磨。

所以,写三国,不仅仅是要让市井中贩夫走卒接受,如果想要士大夫也接受,这词藻之上,必须做出修饰。可这修饰词藻,谈何容易?以至于一周下来,言庆也只写成了两个章回,就已是筋疲力尽。好在,他身后还有一个先生,能够给予他足够的支持。若非有李基帮忙,言庆想要写出一篇满意的文章,绝非一件易事。

这一天下学回家,天光尚早。

郑世安也不在田庄上,屋子里也没有别人。

言庆放下书囊,从书囊中取出笔盒,然后又拿出李基为他做好的讲义,准备温习功课。

要说起来,李基的确是一个好老师,做事很细微,也很用心。

每次给言庆讲解三国,他都会事先做好讲义。等讲解完毕,则把讲义送给郑言庆,方便他回去以后,再仔细的揣摩。李基这种讲学的态度,又从某种程度上,影响到了郑言庆。在写作的时候,他也会非常认真,时常会对某一个字,而反复推敲。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言庆所写的三国演义,和罗版三国,已产生了区分。

故事还是那么一个故事,但从文学价值上而言,郑言庆相信,郑版三国会超越罗版。

笔盒,是窦奉节送给他的。

里面装着七支上等的宣州紫毫,价格不菲。

中国的毛笔,以宣笔和湖笔最为出名。宣州紫毫,就是宣笔。在元代以前,宣笔为上上笔,一管上好的宣笔,价值百贯,一般人根本买不起。窦奉节送给言庆这七支笔,抵得上一个五口殷实之家,一年的收入总和。一开始,言庆觉得太贵重,不敢接受。但窦奉节不答应,一定要送给郑言庆,言庆也只好收了下来。

窦奉节姓子懦懦,但总体而言,是个不错的家伙。

他胆子小,甚至称得上懦弱。但这样的一个人,其实很敏感。言庆若是拒绝了,他会觉得言庆看不起他,不愿意和他做朋友。言庆收下了,他才笑逐颜开,重又高兴起来。

其实,郑言庆对这七管宣州紫毫,也是喜欢的很呢!

别看郑世安是管家,每个月都有月钱。买一管宣州紫毫还好说,似这种七毫套笔,也只能望而兴叹。言庆在洛阳坊市里见过,一套上好的宣州七毫,加之千金。

也只有窦奉节这种出身世族门阀的人,才可能会拿出来送人。

郑言庆翻开讲义,正准备阅读。

门外却突然传来一阵敲门的声音,紧跟着有一个稚嫩的声音传来:“言庆,言庆,在家吗?”

郑言庆一怔,从窗户探出头来。

“谁啊?”

“是我,徐世绩。”

徐世绩怎么来了?

郑言庆心中疑惑不解,于是走出书房,来到门边。

把柴门打开,就见徐世绩站在门外,旁边还跟着一个六七岁大,比言庆略低一些的童子。看穿着打扮,是富贵人家。长的粉雕玉琢,白胖胖,看上去非常可爱。

“世绩,你怎么来了,今天不上课吗?”

徐世绩咧嘴笑道:“今天无曰,先生最近忙于著书,也没工夫理睬我们。大公子去赴宴了,夫人也有事情。所以让我带着小公子出来走走,我就想到了你这里。”

言庆已经隐约猜到了那童子的来历,听徐世绩一说,立刻了然。

郑宏毅!

这小童子,就是郑仁基的儿子,当年和他有同车之缘的郑宏毅。想当年,言庆在途中被郑家抱养,和同在襁褓中的郑宏毅,在一辆车上睡过。只是到了荥阳以后,他和郑宏毅就再无接触。郑仁基婚后就带着郑宏毅去了长安,一晃许多年,昔曰那个小婴儿,也成了俊俏童子。郑言庆不禁笑了,侧过身子,让出路来。

千夫斩  庆余年  步步生莲  大凤雏  强秦  圣天子  天下  调教太平洋  第五部队之海盗王  驻马太行侧  帝国苍穹  调教初唐  锦衣当国  大汉雄师  三国之宅行天下  唐骑  回到明朝当王爷  满江红之崛起  三国之王牌谋士附身系统  国之大贼  

热门小说推荐
少爷宝贝萌翻天

少爷宝贝萌翻天

我出一个亿!拍卖会上,他用一亿美金买下她,可是当天晚上,她却设计他,跟同谋逃走了!只是她怎么也没想到,转校的第一天就又遇到了他,还被这个恶魔拖下泳池,弄得一身湿,被他戏弄,丫头,惹上我你就别想逃她以为他没有认出她,就不会有危险,却在不知不觉中惹上了这只邪魅的恶魔!只是,她纳闷了,一只恶魔就算了,为什么又连续缠上来两只呢!烦死了!只是谁也没想到,当他们看到她身上的罂粟花印记的时候宣布丫头!我不会再让你离开我们了!...

绝世剑姬

绝世剑姬

再次睁眼之时,世界已然天翻地覆。前一世的神秘镇宅古剑,在这一世终于寒光耀世,诸多光怪陆离之事纷至沓来。通天路,白骨阶,登临万古,成绝世大帝!...

农女俏掌家

农女俏掌家

女主与男主的三次见面,可谓是跌宕起伏!第一次见面,男主救了女主!你没穿衣服,你是流氓啊!这是女主!第二次见面,还是男主救了女主!你没穿衣服,你是故意的吗?—这是男主!第三次见面!女主你怎么又没穿衣服?男主那你不是也没穿?!青茉一朝穿越,现代女记者变身古代农家小萝莉,告别电脑和镜头,过上了种田养花的日子。家中爹爹老实宽厚,娘亲泼辣主事儿,大哥踏实能干,小妹活泼可爱。邻里乡亲和和睦睦,亲戚之间互帮互助。庄稼地里硕果累累,国家兴旺没有战争。种田养花,捞鱼捕虾,没事做几个拿手小菜,研究研究庄稼,这小日子是和和美美。而年纪大了,到了该嫁人的时候了,这泼辣的名声在外,却不料求亲的人还是踏破了门槛。青茉犯了难,这到底是该嫁谁好呢?关于婚后男主遇上女主之前媳妇就是要三从四德,夫为妻纲,最好是能生养,孝顺又勤快!女主抱歉,本宝宝恕不奉陪!男主遇上女主之后媳妇就是要像我媳妇这样的才是最好的!女主乖了,妻为夫纲,这才听话!这是一个大男子主义的男主想收服女主,最终却被女主改变为妻奴孩儿奴的故事!本文一对一,温馨种田文,励志,平淡,关系简单!...

首席追妻99次

首席追妻99次

关于首席追妻99次求求你,帮我!夜笙笙把握住千载难逢的机会接近他。十个亿,债我替你还了,从今以后你是我的人。娱乐大亨帝爵借着微醺的醉意签下了落魄的夜笙笙。他亲自将她捧红,却逐渐滋生情愫。从今天开始,不准与任何男演员合作拍亲密戏,否则封杀你。因为帝爵的限制,夜笙笙的演艺事业一落千丈,逐渐从女主沦落成为龙套。他所做的一切,仅仅为了将她留在身边。这些年,我已经帮你赚回了不止十个亿,今天开始我要离开这里。夜笙笙冷静的要求赎身。想要离开我,利息还没还呢。娱乐大亨无情的拒绝了。直到她在他面前干呕,帝爵慌了神,带到医院检查,发现有了他的种。娱乐大亨顿时转变成一副阿谀奉承的面孔,宝贝,你这利息还的真是太棒了!你不是要当女主吗?OK,没问题,但是男主的人选必须是我!等宝宝出生后,我们演一家三口日常剧!...

复仇之总裁太绝情

复仇之总裁太绝情

新婚当晚,她便成弃妇,丈夫带着情人公然调情,甚至当着她的面缠绵云雨。三个月后,她将一纸离婚书扔在他的面前,既然这段婚姻已名存实亡,那不如签字离婚吧!他怀中拥着妖娆女子,薄唇勾着不屑与冷漠,离婚?可以!让我玩过再说!身体被洞穿的一瞬间,另一个女人却端着酒杯,露出妖娆的笑那晚后,他打发掉所有的女人,回归家庭,俨然成为最体贴的丈夫。一夜缠绵,她却从初恋情人的床上醒来,浑身赤裸,在无数双眼睛和闪光灯中,她看到了他愤怒染火的眸子,程暖,你居然背叛我!没有,不是这样!她及力辩解,他转身愤然离去。二个月后,她被拖上手术台,他冰冷地命令,打掉她肚子里的孽种一场意外,她和他爱的女人同陷危难,他毅然决然地背弃了她,却在转身之际,随着巨大的爆炸声和漫天的大火,她,终于彻底消失在这个世界上三年后,当那张刻在脑海里的容颜难以置信地出现在眼前时,他不知道是真实还是梦境。真的是她吗?还有可能吗?这究竟是命运的宽容,还是另一次不怀好意的玩笑!当她将枪口对准他的胸膛,当鲜血伴着巨痛在胸口蔓延开来的一瞬间,他的灵魂亦在那一刻死去…此文甚虐,涵坑品保证,请亲们放心来跳!嘿嘿!...

末世庄园主

末世庄园主

暑假坐车回家的庄伦,被末世庄园系统带到了平行空间的地球。没有必须去做的系统任务,也没有骑在头顶上的主神。但是为了不被丧尸杀死,庄伦不得不去猎杀丧尸,提升自己的实力。随着丧尸的实力越来越强,庄伦也在进化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这是一场无人可逃的灾难,也是一场物种进化的狂欢!---------------------------------------------已有完本作品封神之余元,欢迎书荒的朋友前去一观。ampltpampgt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末世庄园主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ampltpampgt...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