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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尼苏达州赫明福德县1930年(第1页)

“我要在哪儿睡?”天色黑了下来,我问格罗特先生。

格罗特先生望着我,双手叉着腰,仿佛还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他指指门廊。“那边有间卧室,”他说,“如果你不想和别人一起睡的话,也可以在这张沙发上睡。我们没那么多臭讲究,大家都知道,我自己就常在沙发上打盹。”

卧室地板上摆着三张没铺床单的旧床垫,不过是区区一层单薄的弹簧。梅布尔、小杰拉德和哈罗德在上面爬来爬去,争抢一条破毛毯和三床旧被子。我不想在这儿睡,但总比跟格罗特先生一起睡沙发强。半夜里,总有一两个孩子蜷进我的臂弯或贴紧我的后背,他们闻上去有股泥土味和酸味,仿佛野生动物。

绝望笼罩着这个家。格罗特太太根本不想要这么多孩子,她和格罗特先生也从未用心照顾过他们。她一天到晚蒙头大睡,孩子们就在床上来来去去。那间屋子敞开的窗户上钉了张牛皮纸,把房间遮得暗无天日,活像地底洞穴。孩子们一心渴求温暖,纷纷钻到她身旁。有时她任由他们黏着她,有时却把他们赶下床。每当被妈妈赶下床,孩子们的哀号就好似针一般刺进我的耳朵。

房间里没有自来水,没有电,也没有管道。格罗特一家用的是煤气灯和蜡烛。后院有个水泵和厕所,门廊上堆满了木垛。壁炉里烧着潮湿的木头,只能微微冒点热气,却害得整间屋烟雾缭绕。

格罗特太太几乎没有正眼看过我。她会把某个孩子打发出来吃东西,不然就叫我去给她冲杯咖啡。她让我心里很紧张。我一一遵照她的吩咐,尽量离她远些。孩子们则问东问西,努力接纳我。只有两岁的小杰拉德跟大家不一样,他立刻和我亲近起来,小狗般跟着我。

我问格罗特先生是怎么找到我的,他说他在城里见到一张传单,上面写的是:无家可归的孤儿寻去处。威尔玛不肯起床,他根本束手无策。

我有种被人抛弃、被人遗忘的感觉,仿佛遭遇了比过去更加悲惨的厄运。

格罗特先生说,不到万不得已,他绝不会再去找工作。他打算靠天吃饭。他在林间出生长大,他只熟悉这种生活。或者换句话说,只愿意熟悉这种生活。这栋房子是他亲手盖的,他的目标就是完全自给自足,他说。他后院养着一头老山羊、一头骡子和几只鸡。他可以上山打猎,去树林里摘果子,种点粮食,再加上鸡蛋和山羊奶,足够养活一家人了。实在不行的话,他还可以把东西拿到镇上去卖。

格罗特先生每天要奔走好几英里,因此身材精悍而瘦削。活像个印第安人,他说。他有辆车,不过早就坏了,锈迹斑斑的,扔在屋后。由于没钱修车,他不管去哪里都走路,有时也会骑那头老骡子。据格罗特先生说,一辆开往屠宰场的卡车几个月前在路上抛了锚,结果那头老骡子瞎跑到这儿来了。格罗特先生的指甲缝里满是污垢,里面混着机油、泥土、动物的血迹,还有些说不上来的玩意儿。那污垢嵌得太深,洗都洗不掉。自始至终,除了那条工装裤,我从没见过他穿其他的长裤。

格罗特先生根本不相信政府的规定。说实话,他压根儿就不相信政府。他这辈子从来没有上过学,也看不出上学有什么用。但他会送我去上学,免得政府来烦他。

星期一,也就是我来到这里的第三天,在一片夜色之中,格罗特先生猛晃我的肩膀把我叫醒,好让我收拾收拾去上学。屋里冷得很,我能看见自己呼出的白雾。我穿上新裙子,在上面套了两件毛衣,戴上范妮送我的连指手套,又穿上从纽约带来的厚长筒袜和笨重的黑鞋。

我跑到水泵旁,用罐子装了些冷水,进屋放在炉子上加热,把热水倒进一个锡盆,拿了块破布擦了擦脸、脖子、指甲。厨房里有块旧镜子,上面满是黑斑和锈迹,破得几乎照不出人影。我用手拢拢没洗的头发,分成两股紧紧地扎成辫子,辫尾再扎上范妮送我的棉线。梳洗完毕后,我认真端详着镜中的自己。在没洗澡的情况下,收拾得再干净也只能这样了。镜中的我脸色苍白,神情严肃。

早餐我几乎没怎么吃,只吃了点羊奶做的野稻布丁,还有格罗特先生昨天采来的枫树糖浆。今天白天可以离开这间漆黑难闻的小屋了,我简直感觉松了一口气,不禁抱起哈罗德转圈圈,跟小杰拉德开玩笑,又把我的野稻布丁分给梅布尔吃——小姑娘才刚刚开始正视我的目光。格罗特先生拿着小刀在泥地上给我画了张地图:从车道出去,从你进来的地方左转,一直走到三岔路口,然后穿过那边的一座桥,一直向前走到乡村公路,大概半个小时吧。

他没有把午餐给我,我也没有要,只是偷偷地把昨天做晚饭时煮的两个鸡蛋塞进了外套口袋。索伦森先生给了我一张字条,上面写着,某位波斯特先生会开车送孩子们去上学。他会在早上八点半抵达那个拐角,下午四点半送我回来。现在是七点四十分,但我已经准备出发了:在街角等车总比误车强。

我蹦跳着跑过车道,急匆匆地上了路,在小桥上流连了片刻,俯视着水中倒映的天光。黑漆漆的水面上,天空的倒影仿若倾泻的水银。岩石周围泛起万千白色的浪花,树枝上寒冰闪耀,霜花在枯草上结成一张熠熠发光的网。常青树上覆盖着昨夜落下的小雪,就像一片圣诞树林。来到这里后第一次,我被它的美打动了。

车的踪影还没有见到,耳边先传来了隆隆的车声。伴随着刺耳的刹车声,汽车在离我大约二十码的地方停了下来,我只好沿路跑回去上了车。一个头戴褐色帽子的圆脸男人探出头:“快上来,亲爱的,没时间磨磨蹭蹭啊。”

卡车后厢顶上盖着一张油布,我爬进车厢,里面放了两根平平的木板,权当座位。角落里有一堆马毯,四个小孩坐在那儿,用马毯裹住肩膀和双腿,帆布的反光给他们染上了一抹微黄。其中两个小孩看上去跟我差不多大。卡车一路颠簸着往前开,我用戴着连指手套的手紧紧地抓住长凳,免得在遇到坑坑洼洼时一头栽到地上。途中,卡车又停了两次去接学生。车厢原本刚好容得下六个人,这下我们八个人紧巴巴地挤在了一起。尽管我们在长凳上挤得慌,但挤来挤去倒是挺暖和。没有人讲话。卡车向前开着,寒风从油布的缝隙里嗖嗖地往里钻。

驶出几英里后,随着刹车嘎吱尖叫,卡车转个弯开上一条陡峭的车道,然后慢慢停了下来。我们从车厢里跳下来,排好队向学校走去。校舍是一幢带有护墙板的小房子,门口挂着一个铃铛。一个年轻女子站在校舍门口,身穿浅蓝色的裙子,围着淡紫色的围巾。她有张美丽、生动的面孔,棕色的大眼睛,满面笑容,光亮的棕发用一条白色缎带扎成马尾。

“欢迎啊,孩子们,跟平时一样排队进来吧。”她的声音洪亮又清晰,“早上好,迈克尔……伯莎……达琳,”她叫着孩子们的名字,逐一跟他们打招呼。当我站到她面前的时候,她说:“嗯……我还没有见过你,但有人告诉我你要来上课。我是拉森小姐,你一定是……”

我们两人几乎同时开口,不过我说的是“妮芙”,她说的是“多萝西”。拉森小姐看见我的表情,说道:“是我弄错了吗?还是你有个小名?”

“不是的,夫人,只是……”我感觉脸颊发烫。

“怎么啦?”

“我以前叫妮芙,有时候我都忘了自己叫什么。在新家里没有人叫过我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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