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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炼尸取血(第1页)

王古朝缓缓站起,舒展了一下腰,跟下人吩咐了一声,就走进了卧室,打开密室大门,走了进去。

他拿起密室中的蓝水剑,穿上紧身夜服,遮住脸面,随后进入密道,这条密道很远。

当太阳渐渐升起时,整个金嘉城开始有了响动,那是人们开始新的一天的活动,一身穿黑衣的男子从一破败院落中钻了出来,这院落无人居住。

王古朝抬头看着朝阳,再看看自己的一身黑衣,不仅自嘲的拍了拍额头,苦笑道:“吃了顿饭就把你吃糊涂了,也不看看现在是什么时候,大白天穿夜行衣,也真是晕了头。”

他脱下夜行衣,轻轻一跃就上了房顶,这城中防卫其实并不太严,蛮族已经好久没有攻来了,而这是大燕王朝偏远地带,天高皇帝远,所有守卫也只是做做样子,王古朝回来时就是轻轻松松就来的,真正严密的是各大家族的住宅防守。

王古朝的目的地是在城内,但王古朝必须会家族一趟,因为他要拿蓝水剑,这一趟必须保密,不能让任何人知道,所以这一路凡事见过他样子的人都留不得。

“啊!大人饶命,饶了我,啊!!!”咔嚓!一小混混正在求饶,猛然将一只比常人大出一倍的手掌掐住他的脖子轻轻一扭,就将他杀死,旁边地上还躺着两具尸体,墙角里正有一瑟瑟发抖的女子,王古朝扭着手腕,看着满地的狼藉,叹了口气:“三个人,算你们倒霉。”

王古朝走到女人的旁边,蹲了下来,他安抚着女子,安慰道:“不用怕,告诉我你是谁?”

这女子撩起披散的头发,露出一张清秀的面容,她看着王古朝英俊温和的脸庞,止住了哭泣,抽噎的说道:“我是城中酒商杨家的,我叫杨娟,我出来游玩,结果遇见了这三个人,多谢公子,你能把我送到杨家吗?”说完,这女子希翼的看着王古朝。

王古朝微笑着点点头,这女子一看王古朝答应下来,连忙表示感谢,她羞涩的看了王古朝一眼说道:“多谢公子,我还不知道公子叫什么?”

王古朝摇了摇头:“相逢即是有缘,你不用知道我的名字,我送你回去吧!你在前面领路。”

这女子缓缓站起,往前走去,王古朝在其身后,没走两步,王古朝突然出手,一掌印在女子后背,将其经脉震断,在女子不解与困惑的表情中,她缓缓回头,只看见一张面无表情的脸庞,随即整个身体软了下去。

“当我白痴吗?出来游玩?游玩怎么会到这种地方来?”王古朝伸手在女子身上摸索着,随即从怀里掏出一封信,王古朝拆开看了看,随即一把火烧成灰烬,王古朝冷哼一声:“原来是私奔,秘密会见情郎,可惜倒霉遇见了小混混,看来这女人刚才也是要带我去找他情郎了。”

王古朝站在原地,静静的等待着什么,过了一会,都没有任何动静,王古朝皱了皱眉头,暗道:“我难道计算出错了,不可能?!附近应该有人监视的,我杀了这几个人,按说早就应该出来看看了,怎么还没有反应?难道说?”

王古朝越想越不对劲,随即跳进一户院落里,这院落生长着一株血槐树,院自角落里有一个隆起的小包,王古朝看着里面静悄悄的,四周流动的气流没有任何变化,王古朝脸色变得难看之极。

他走到那小包面前,拈了点土壤摸了摸,他双掌一转,手掌徒然变大,随后用手挖起那小包来,等到露出一副黑色的棺材,王古朝才停了下来,他的手很稳,眼睛没有丝毫变化,紧紧的盯着棺材,随后很轻松的推开了棺材盖。

棺材里面有一枯竭的干尸,天气寒冷,自然没有腐化,王古朝看着干尸,整个人都浑身颤抖起来,他跳了进去,摸了摸干尸的皮肤,随后整个人瘫坐了下来。

他的手捏的嘎吱作响,王古朝暗道:“怪不得这里没人监视,原来已经是不需要了,果然老奸巨猾,抢先将血液给抽取了,不过,他没想到,并不只有血液有用。爹,借你尸体有用,将来我会让他给你陪葬的。”

这里就是王古朝的原先的家,他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王家的风光大葬也只是为了表面上安慰王古朝,而为了王家父子的存在不让任何人知道,王加成所埋的地点就在自己的院落内,这也是当初王古朝向王家求情才得到的,王加成连个墓碑都没写。

但这一切王古朝都不在乎,他真正在乎的是王加成的血液,在王古朝去万兽山脉外围时,突破血肉境高期后,怎么也突破不了巅峰,其实如果靠时间积累怎么也能到达,但时间却不容许王古朝来被动等待,种种事情让王古朝要加快修炼步伐,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因为:自己的原身体现在因为昏迷还能迷惑一时,但早晚会恢复原状,露出破绽,到时这就是一件极为麻烦的事情。

突破虽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实现,但王古朝还有突破的方法,这也是王加成那本笔记里所记载的东西,也是王古朝的底牌之一。

王古朝的爹王加成,论起血统纯正性,其实比王古朝要强得多,王古朝现在身体虽是王麟的,但在用”移身换日之法“替换时,王古朝自己的血液就已经代替了王麟的,那么王古朝在突破巅峰时,就要需要加深血液的浓度,这在晋升血脉境时,也是有好处的,王古朝早料到这一步,才将王加成埋在自家院落里,而谁料到这王家族长动手会这么快,就将王加成身上的鲜血取走了。

但王古朝却并不是完全必须要血液才行,他又重新从外面拖过一具尸体来,至于剩下的尸体他一一将其仍在别的巷道里,这自然就是普通的混混强抢妇女的情节,没人会关心别的情况,这种事情在这城中太常见了。

他将王加成的干尸抱了出来,又将另一具小混混的尸体拖到棺材里,随即伸手将这具尸体的精血吸入体内,重新制造了一具干尸。合上棺材盖,将土壤重新填上,看起来跟以前一样,没有丝毫冻土的迹象。

他看了看四周那熟悉的环境,静静的回忆了一会,然后大笑一声,扛起王加成的干尸,一跃而起,随即而去,好在现在是白天,人迹虽然增多,但王古朝的秘道出口距这里并不遥远。

吱呀,王古朝推开密道大门,走进了密室,重新将蓝水剑放在天花板上,看着地上的干尸,自言自语道:“我本以为会有场恶战,谁知竟然想错了,没得到血液,不过得到我爹的尸体也是不错了。”

血液虽然得不到,但其骨骼里的骨髓却保留了下来,而骨髓增血,王古朝要通过《帝篆》,重新获得血液。

王古朝把干尸的皮肤拔了下来,露出里面的骨骼,他用指甲划开自己手腕,王古朝用转元气,喷,血液似喷泉般在手腕里洒出,落在尸骨上,随后他拿掉那块自己打坐的黑冰,露出下面的岩浆口,王古朝手一伸,“呼!”一丝丝炎气被王古朝吸入手中,王古朝整个手心四周的空气都扭曲起来,王古朝汗液自额头流下,这手掌似有千斤之重。

王古朝一点点挪动着手掌,吸纳炎气,显化于外,本是血脉境时的手段,平常即使吸纳精华时也是贴近物体表面时才行,但王古朝硬是运用神通,强行将炎气吸纳于掌心,手腕一转,将掌心缓缓朝下。

这炎气是肉眼不可见的,是岩浆中最基本最弱的,高温中的炎气在缓缓的流淌着尸骨上,将尸骨上的血液慢慢一点点渗透进去,尸骨上的骨骼通红一片,随后王古朝走到密室的柜台前,从里面取出一包粉末,洒在尸骨上,这是一种生血散,能快速增殖血液。

王古朝深吸一口气,拿出四根银针,一根插在眉心,一根插在头顶,两根插在血窍附近,喝道:“强精提元!吸!”

右手手指微微弯曲,稍微运气,漩涡元气从手中喷薄而出,手掌皮肤间的汗毛微孔被瞬间打开,吸力自毛孔释放而出,缓缓形成一道气流,延伸而出,将干尸慢慢吸附过来。

王古朝肌肉一紧,四根银针又深深的往里插入几分,王古朝突然感觉空门大开,整个皮肤吸纳元气的速度上升一倍有余,王古朝虎吼一声,又伸出左手不停的变化着手势,随后紧随右手,双掌同时吸住。

他左手渐渐往左移动,右手渐渐往右移动,在双重力道的压力下,这具尸骨慢慢在被拉长,越来越细,随后王古朝竟左右手从两边重新想中间靠拢,这尸骨又被压缩。如此反复拉伸和压缩后,尸骨全身一下子松软起来,突然,王古朝血窍中输送元气减少下来,他看了看身上四根银针,一咬牙,就将银针全被没入肌肉中,这一下得到元气的补充,他慢慢从尸骨中吸出一些黑色,黄色等五颜六色的浓汁,这些都是尸骨的杂质。

王古朝控制着尸骨,让其移到早已准备好的铜炉中,等到这一步完成时,王古朝已经满脸通红,但这还不是结束,他颤抖着用手将铜炉一点点移到岩浆洞口中,让下面徐徐升起的高温慢慢烘烤着里面的尸骨。

噗!王古朝再也忍不住,他四根银针尽崩而出,弹射而起,他却喉咙中一口鲜血涌来,从嘴中喷出。

王古朝大口大口的喘息着,只感觉血窍枯竭,没有任何元气波动,他瘫软在地上休息了一会,等到血窍中元气恢复了一点,不敢耽搁,他起身看着铜炉,缓缓的挪动着铜炉的加热位置,让其均匀受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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