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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第二十个人的故事(第1页)

人群里又走出来一个人,他手持一根棍子,摸索着前行,是位盲人。

“我是高渐离,我来讲讲我的故事。”

高渐离,是荆轲的好朋友,擅长击筑(古代的一种乐器),两个人曾经在闹市里喝酒,喝醉之后,高渐离击筑,荆轲唱歌,时而大笑,时而痛哭。

荆轲易水告别时候,高渐离也在场,并且击筑为荆轲送别。

荆轲刺秦王失败之后,秦王到处捉拿太子丹和荆轲的门客,高渐离换装易容隐姓埋名才得以存活。后来高渐离在干活的主人家听到有人击筑,感慨隐姓埋名躲躲藏藏没有尽头,于是换上原来的衣服,改变面容重新开始击筑,城里的人轮流请他击筑做客,秦王听到后也请他去击筑。

秦王忌惮他是荆轲的朋友,又怜惜他的击筑才能,于是把他的眼睛熏瞎,留在宫里专门击筑。高渐离把铅放进筑中,击筑时举筑撞击秦始皇,没有击中。于是秦始皇就杀了高渐离,终身没有再接近从前六国的人。

“我是荆轲的好朋友,我懂他,他懂我,真是怀念我们在一起喝酒唱歌的日子,虽然无人赏识,可是无忧无虑。

荆轲是个重情义的人,他为了义去刺杀秦王,他临别的那天我永远记得,他一去真的就不复还了。荆轲虽然失败,但是虽死犹荣。秦王开始抓我们,我乔装打扮隐姓埋名,过着躲躲藏藏的日子,再也不能过回原来的生活了。

有一天我听到有人击筑,我听得入神。如果我再也不能以我的身份活着,那我活着又有什么意义呢?若我苟且偷生,偷来的时光不能活出自己,又有什么意义呢?

我决定不再躲藏,也不再隐藏自己,我重新开始击筑,一拿到我的筑啊,往日的时光似乎又回来了,我击筑的时候才是真正的活着啊。

是金子总会发光的,我不过会击筑而已,大家就纷纷邀请我,把我奉为上宾,而且很快就传到了秦王的耳朵里。

秦王让我进宫击筑,我看到秦王就想起了荆轲啊,可怜的荆轲就是惨死在他的手里。

秦王没有杀我,还赦免了我,让我继续击筑。我不会感谢他,他才不是真正的仁慈,我本来就没有罪,为什么要赦免我?他杀了荆轲,杀了太子丹,还杀了那么多他们的门客,他是双手沾满鲜血的刽子手。

他也没有真正的赦免我,他还是熏瞎了我的眼睛,他还是害怕我,眼睛是心灵的窗口,把我的眼睛熏瞎,我就如同废人一般,不能再有什么威胁。他留我一命,不过是想让我击筑而已,我在他的心里就如马戏团的小丑,与猴子猩猩没什么区别。

很多人喜欢我,不过是因为我会击筑而已,除了这个,谁还在意我的人?每个时代都是如此,都有所谓的明星网红,潮来潮去,一拨一拨。我不在了,换个会击筑的,大家依然继续听他的,就会忘记我。

大家都爱听音乐,可是有几个人能听懂音乐背后的诉说呢?

不过是追逐潮流罢了。

罢了,罢了……”

高渐离说完就转身离开了,摸索中的棍子不断击打着海岸线,好像要奏出一曲生命之歌。

而我坐在原地,不禁在想:音乐到底是什么?看小说,630book.com

全民觉醒,我成为大夏第一个剑仙  都天长歌  重生定远王之子:我能拓印命格  逃犯刺客?我真的只是吃播博主呀  当山贼,抢劫就给百万暴击  本驸马,风华绝代天下无双  我在提瓦特的度假生活  成为了精灵训练家  英灵铠甲时代,我为人屠白起!  诡魂OL  错嫁缠婚:首富老公乖乖宠我  血族盛宴:德古拉的吸血鬼新娘  炮灰女配觉醒后撩爆娱乐圈  绝世仙剑  失忆神君降都市  开局被采补:我一个翻身万界臣服  穿书:谁说男主一定是女主的  文娱:从那年十八,学校舞会开始  原神:十尾,创他!  爱你不过一场浩劫乔笙陆廷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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