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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章 烈日灼军(第1页)

七月的琼南,阳光毒辣,尽管海风劲吹,却拂不去身上那股子浴火般的躁热。

海滩边,五艘船只自北向南一字排开,最前面那艘最为高大如盾牌遮挡诸船的便是龙雀军都统制赵猎的座船。

座船朝向滩涂一侧的船舷,每列女墙战格后,都伏着一名破虏营火枪兵,重楼护栏后方同样埋伏着火枪兵。上下两排,上排重楼伏兵二十,下排船舷女墙后伏兵三十,皆为破虏营甲队战士。

战士们皆戴范阳帽,着布衣,有的外罩皮甲,有的无甲。每个士兵身旁除了放置弹药食物之外,还有一个装足水的罐子。尽管又大又圆的范阳帽在一定程度上能遮挡阳光,不至于晃花眼影响视线,但热辣辣的阳光照在皮甲上,依然有披着滚烫火衣的感觉,更别提那呛鼻的烫糊糊皮具味儿。好在海面风大,很快便将味儿吹散,否则光是这味儿就能把人熏倒。

虽然热得难受,汗水一个劲流,但没有一个士兵敢擦汗乱动或东张西望,因为他们的主官、正将施扬正率四名充任军法官的卫士在重楼高台上死盯他们。战场之上,无令妄动者,斩立决。再热也热不死,但乱动必死,这选择再简单不过。

实际上在建军之初,所有营队都经过严酷的耐高温训练。顶着烈日在海边练习队列、举着吊重物的火枪瞄准,两两扛圆木越野……等等,都是在烈日下进行的。那会还没芭蕉叶遮蔽,更需脱衣光膀子。虽说当时是四五月,气温比七月低一些,但高强度运动拉平了这一点。正因为有这样的训练基础,赵猎才敢把部队置于烈阳之下,

比起在舱外身处火狱的队友,舱室之内的少年战队队员真算是身处天堂了。不光阳光照不到,甚至连看都没法看到人影,只有从矛穴箭洞里伸出一根根黑沉沉的单管或双管枪管,才让人感受到还有他们的存在。这支隐蔽战队是赵猎的杀手锏,他们年轻却致命,只有见识过或吃过亏的,才会知道他们或者说是他们手里武器的可怕。

曾经的新附军旗头老万就是属于吃过亏那种。

独州山烽燧台上,防守的一队新附军,在与少年战队对峙时,仅仅一轮齐射,几乎全队覆灭。老万由于早前手臂中弹,失了弓箭,撤到队后,侥幸捡了条命,随后做了俘虏。与他一同被俘的,还有大块头石大壮。

几乎在被押上船的那一刻,老万就大叫愿降。无论老万还是石大块,本就是宋军,只是随上官降元罢了。被宋军所俘,投降王师,毫无心理障碍。

现在老万手臂已包扎好,手里又有了一副弓箭,等会开战时,他将作为测距手,利用他的作战经验与娴熟箭术,为龙雀军火枪手定有效射距。似他这样的强弓手,无论在哪支军队都会被看重,偏偏在这龙雀军中,他的作用就只是个测距手,之后就没他什么事了。

然而老万却没有丝毫被轻视的感觉,直到现在,他脑海里依然翻腾着昨日那可怕一幕。烽燧台上那震撼魂魄的阵阵雷鸣火光与满地抽搐的尸体及鲜血,令他想起来便心头发冷。那么酷热的天气,都没法驱散他心头的阵阵寒意。

老万不时透过战格射孔,眼神复杂看着左侧方二十多步外埋伏在礁石上那个少年背影,还有他手里乌沉沉的铁管子——是了,这支奇特的宋军管这能喷火发巨声的可怕铁管为“火枪”。正是这个少年,用他手里的那管火枪击伤了自己,却也让自己捡了一条命,真不知该痛恨他还是感谢他……

蚱蜢不知道身后有一双眼睛正盯自己,倒不是他的战场警觉性太差,而是他快被热昏了。

他与张君宝、黑丸这组“开路三人组”再次被安排一起组成阻击小组,在最靠近滩涂那块礁石上。另外两处阻击点在距他们二、三十步之外侧后。三个阻击点只有他们这一组是后装枪,另两组是火枪。因为他们所在的礁石是个重要支援点,既可打击滩涂之敌,也可火力支援意图从礁石堆突入之敌。所以除了各式枪械之外,每人还配发三枚雷炮。

头顶是毒辣的太阳,身下是滚烫的礁石,即使每人头上罩着大片芭蕉叶,些许阴凉依然无法驱散高温。蚱蜢甚至觉得身体与礁石接触部分被烫熟了。他听到身后黑人那大舌头独特发声的喃喃祈祷:“快来吧快来吧,在我被煮熟之前快来吧……”

赵猎一身甲胄,领系大麾,猎枪横膝,安坐在重楼台高椅上。头顶有侍卫打着青罗大盖伞,身侧护卫是已经长出半寸多短发的觉远,再后面舱檐阴影下,是几位随军医侍。

觉远现在算是还俗了,但依然使用法名而不是本名,这里也有赵猎怂恿之功,谁也不知道他是因为这法名在后世颇有知名度比较顺耳的缘故。根据赵猎观察,觉远武力值是没得说,射击也很精准,作为战士,技艺一流,但也仅止于此了。或许是当和尚久了,他勇猛有余,凶悍不足,心存怜悯,并不适合冲锋陷阵,加上缺乏指挥能力,混将军是不可能了,不过倒是个理想的贴身护卫。

赵猎现在不再红巾裹头,而改戴一顶钢盔,钢料来自他的武器库,坚固自不待言。这顶钢盔外形与宋制式头盔颇相似,顶竖半尺赤缨,两耳飞凤展翼,唯有两点不同,一是前额部分有凸出的盔沿,二是有面甲及箭形鼻锚。盔沿的用处是遮阳,以免阳光晃眼影响射击。面甲可防箭矢,鼻锚可抗近距重击。作战时面甲一合,配上森森鼻锚,分外狰狞可怖,令人胆寒。

赵猎的铠甲则是一袭亮银山文字甲,在项顿、披膊、护腕及前后心圆护等部位还有云纹镶金边,十分华丽抢眼。这套铠甲是皇家内藏之物,为杨太后所赐,作为对他勇夺崖城的奖掖。

若在后世现代战场,一切指挥皆有电子通讯,指挥官穿着是越低调越不显眼越好。但在古代不同,一军主将必须醒目抢眼,最好能让三军将士一眼就认出。独特盔甲只算是标配,更竖大旗于中军,以便将士识别,如此方能指挥如常。

虽然人马少了点,好歹也是一军主将,赵猎自然不好再随随便便背着他的雷明顿,于是给三把枪都配上了枪套,也算是正规化了。手枪枪套样式与现代枪套一般无二,枪扣采用的是磁性扣,内缝一小块磁石,套盖缝一小块铁片即可,没啥技术难度。不过当时为赵猎制做枪套的铠甲作匠头倒是啧啧称奇,连道都统制巧思过人。

雷明顿枪套也是插式枪套,用交叉皮带固定于背后,使用时反手一拔即可,用毕反插归套,动作剽悍潇洒。施扬及少年们都看得心痒,纷纷防效。

披挂这样一身重达三、四十斤的铠甲,在烈日下枯坐,纵有大伞遮阳,海风送爽,那股子闷热也令人汗湿重衫,几乎喘不过气,但赵猎依然稳坐不动。他是一军主将,必须以身作则,没理由让士兵曝晒而他却躲进舱室的道理。

施扬几次恳请赵猎进舱室休息,都被赵猎拒绝,只笑道:“敢不敢跟我赌,我现在流一斤汗,等会马抚机就得流三斤汗。”

施扬苦笑,只得擦把汗,继续领军法队巡视去了。

午时初刻,正是一天中最热时分,原本潮湿的滩涂,表面水分都被蒸干。一眼望去,滩涂仿佛是老农的脸,黝黑而皴裂,挂着片片白斑(盐粒)。

明晃晃的太阳下,水气蒸腾,空气氤氲,似乎连树木都在扭曲。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如果说埋伏之初还有部分士兵对敌军势大心存恐惧,随着时间推移,恐惧感已被酷热溶化,士兵热糊的脑袋里只剩下一声呐喊:“马逆抚机!新附军贼!快他娘的来吧!战死也比热死好!”

或许是感应到龙雀军将士心声,远方丛林一动,似乎冒出一人,随后是两个、三个、四个……越来越多,乌泱乌泱一大群。

突然白影一晃,林木间弹出一杆白色大旗,斗大的“马”字,远远都能看清楚。

马抚机、新附军,终于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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