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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远去他乡2(第1页)

几个男人沿着蚂蚁大部队追赶,以便尽可能地把更多的蚂蚁拦截下来。他们举着树枝,准备用它当扫帚阻止蚂蚁部队。可他们走到大部队面前,吓得丢下扫帚就跑。水桶那么粗的蚂蚁部队一点也不像蚂蚁,而是一条巨蟒。它们不再悄无声息,而是像一根在草丛中拖动的管子,发出低沉的持续不断的呼呼声。这些被吓得屁滚尿流的人回到村子,说他们看见了一条龙,见不到头和尾,只见身子在扭动,在往前梭。

这使他们更加深信,如果蚂蚁全部离开村子,将是他们难以补救的灾难。村里的男女老少自觉行动起来,手执各种扫帚,就近阻挡蚂蚁逃跑。在离村子不远的地方,这些蚂蚁还是小部队,没什么好怕的。不让小股蚂蚁合流,大部队就会消失。

如果遇到高粱穗捆扎的扫帚,蚂蚁打几个滚,懵懵懂懂摇晃着小脑袋,抖掉小脸上的灰尘,弹弹腿,再磨磨嘴钳,然后又匆匆忙忙地义无反顾地奔跑起来,没有一只跑错方向,就像小小的脑袋里全都安装了卫星定位仪。但有少数蚂蚁成了扫帚下的倒霉蛋。竹枝丫捆扎的扫帚犹如弹性十足的钢丝,平时是用来打扫院子和大路的,能把指肚大的石子儿赶走,蚂蚁碰上竹枝扫帚,留给它们的印象就要深刻多了。运气好的,被挑落到树叶上或者杂草丛中,运气不好的,就会缺胳膊少腿,变成残废。有的被拦腰挑成两段,流出黑色的血液。那些残疾蚂蚁像勇士一样坚强,略为修理腿脚,便继续上路。

说它们像勇士是人的比喻,它们自己从不这样比喻,它们不用是否勇敢来鼓励自己,它们用本能直接驱使自己:就这样走下去,别无选择也不用选择。所有活着的蚂蚁,不管自己身体是否残疾,只要碰到同伴的尸体,就会毫不犹豫地带着它走,即使自己爬上去又滚下来也不放下。

怀揣不安的人们有与蚂蚁不相上下的毅力和斗志。扫帚弹起的灰尘经久不散,整个村子笼罩在“烟雾”当中。蚂蚁队伍已被彻底扰乱,但没有一个人感到轻松。

他们已经感觉到,这个方法效果不好——不管你费多大的力气,把它们扫得离同伴有多远,它们最后还是要回到自己的队伍里去。每个蚂蚁的脑袋里只有一个念头:走了,再见了,我们不想和你们玩了。人已经累得精疲力竭,蚂蚁却精神抖擞,根本不把眼前小小的挫折放到心里去。白天总会过去,夜晚总会到来,夜晚是它们最安全的庇护所。每天夜里,被扫帚弄得晕头转向的蚂蚁都会重新结集,以势不可挡的速度逃向远方。

冉光福用玻璃瓶装了半瓶蚂蚁,用烧酒浸泡起来,心想也许能治什么病。他说:“到底能不能治病我不知道,但万一能治什么病,今后要找也找不到了。”听他这么一说,每个人都泡了一瓶,有人甚至泡了四五瓶。王光线尝了一口蚂蚁酒,说有一股玉汗臭。没人说得清玉汗臭是什么臭,但每个人又都知道玉汗臭就是那样一种臭。

扫了三天,没能阻挡蚂蚁的大迁徙,“要死卵朝天,不死好过年!”泄气了,再也不扫了,要去去它们的。扎堆时说起这事,都觉得自己已经尽到了责任,即便有灾难来临,那也是大家的事情,不会只有自己一个人倒霉。

这天,村子里吹起了以往少见的旋风,把黄尘和杂革卷成了一根巨大的柱子,这根浑圆的柱子拔地而起,像发射火箭一样壮观。旋风停止后,被旋风卷过的地方千千净净,像被最勤快的女人打扫过,可在它的周围,却落满了厚厚的灰尘。

刚开始吹这种旋风的时候,只要有一个人看见,就会像报喜一样叫别人快看:“起龙柱了,起大龙柱了。”正在煮饭的婆娘也会丢下锅铲跑出来,兴奋地张着大嘴。后面天天起龙柱,有时这里一根龙柱还没消失,另一根龙柱又拔地而起,人们看得目瞪口呆。肖四禄的女人在院子里拣葱,一股旋风突然把她罩在风柱中间,风把她的衣服卷起来了,露出白花花像大口袋一样下垂着的大肚皮。尘土和树叶在她四周旋转,旋得她头昏眼花,巨大的气压使她无法呼吸,她绝望地号叫:“啊咦,救命啊,先人哪,我要死啦!”

谁也没来救她,因为没人听见她的叫喊。旋风只吹了几分钟就停了,消失得无影无踪,就像是有意和老太婆开个玩笑。老太婆像小孩一样被吓得尿了一裤子。

旋风更加让人恐慌和泄气。

只有王海洲仍然坚持不懈,他的病壳壳身体强撑着他的意志。每干一阵他都爹啊娘呀叫唤,家里人叫他不要干了,叫唤声难听得很。他说我小声就行了。再痛得非叫唤不可时,他把一个木桶扣在头上,叫唤声传不远,但更加粗壮,听上去像老牛在唤崽。叫完后取下木桶,脸上全是鼻涕和眼泪。

只有他一个人深信蚂蚁是可以留下来的,也应该留下来。

他没用扫帚,他嫌扫帚太硬,会弄死它们。他把它们捧进口袋,然后提到离蚂蚁队伍很远的地方,像撒化肥一样把它们撒在地里。他轻轻抓起蚂蚁往地里播撒的时候,有一种播种的快乐。他相信它们会像种子一样,长出更多的蚂蚁。每次伸手到口袋里抓蚂蚁,受惊的蚂蚁都会咬他的手,当他抛撒的时候仍然紧紧咬住不放。他没有理它们,就像对待家里那个最调皮又聪明的孩子。有些蚂蚁沿着他的袖口钻了进去,他那全是汗味的衣服很对它们的心思。每天收工以后,他的衣服里都可以抖落出上千只蚂蚁。

他不时骂一句“老杂种”,他骂的是身体里的痛。他看不起那些用扫帚扫蚂蚁的人,觉得他们不是诚心挽留蚂蚁,他们并不真正懂得为什么要挽留它们,仅仅是因为害怕才这样做。几十年来,他并不比他们生活得更好,但他在很多事情上都看不起他们。比如种庄稼,收成好他们就笑嘻嘻的,收成不好就骂天骂地。他喜欢看着种子变成幼芽,看着幼芽长大开花结果。“就像盘儿女一样呃。”他说。不管长得好不好,他都把它们当儿女看待。他怜悯那些种庄稼没找到乐趣的人,觉得他们没有享受过真正的快乐。他们却嘲笑他,说他脸朝黄土背朝天磨骨头养肠子,却自以为这就算活出了人样。

现在他们全都放弃了,他没有责怪他们。他说:“让它们死在你们不长眼睛的扫帚下面,还不如让它们活着离开。”山坡上的蚂蚁少了,那些被难以数计的细腿磨光的小路越来越醒目。

像抢种抢收一样,王海洲没日没夜地播撒着蚂蚁。

旋风不再拔地而起,天高云淡,山光水影已经进入深秋。

庄稼地里的杂草干枯了,有些小孩专门带上火柴去烧这些草。一大片杂草燃烧起来后,火光冲天,空心的草茎噼啪响,像在放小鞭炮,这使他们非常兴奋。有一块玉米地旁边是松树林,杂草把树林里的枯枝落叶点燃了,烧掉了两座山,墨绿色的松林一片焦黄。那不是被大火肆虐了,那是被死神轻轻扇了一耳光。烧死的杂草和荆棘来年又会长出来,还会比以前长得更茂盛,一点也不用为此担心。松树则不同,除了伤势较轻的,大多数被烧伤了,一时死不了,也活不过来,要过上两三年,才会像绝症一样慢慢死去。小家伙们见到什么都敢放火,为什么要这样干?他们不会去想。一些不该烧的地方烧起来,他们既兴奋又恐惧。

王海洲很想揍他们,但不敢动手,他们可不是随便可以捧在手里的蚂蚁。这些小孩不仅怕他,也很讨厌他。不管在什么地方碰到他,他们老远就捂着鼻子。他身上的玉汗臭越来越浓了,响着乱哄哄的紫红色的声音。他越来越喜欢让蚂蚁叮他的手了。他喜欢这种痒酥酥的、一直酥到心尖上的感觉。

地上仍然有蚂蚁在逃跑,但已经不能用手捧起来了,它们的队伍已经细得像即将断流的泉水了。王海洲心想,好吧,要去就去吧。我总算留了些下来。

他扛着锄头这里挖一下那里挖一下,看看自己撒在地里的蚂蚁有多少,一只也没找到。“天啦,它们还是走了。”

他蹲在田埂上伤心地哭了一场。

日落黄昏,他往蚂蚁逃走的方向追赶,一直追到山里面,看见蚂蚁像一条流淌的河。他爹啊娘啊叫唤了一阵,说:“你们把我带走吧,把我带走吧,反正我是个病壳壳,没有好重,你们可以带走我。”

他把身上的衣服全部扒掉,人瘦得像一根干枯的竹竿。他惭愧地对着蚂蚁笑了笑:“看吧,病壳壳呃。”他小心翼翼地往那条黑色的大河里走,他走到“大河”中间,蚂蚁像水一样漫上他的腿,漫上他的腰,漫上他的脖颈,最后他双脚离开了大地,躺在“河面”上顺流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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