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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挑了三个倒霉蛋,战场上的局势也渐渐发生了变化。两边的部队全部混战在了一起,场面那是一个乱。
刚才大杀四方的贵族骑士们,此刻也遇到了危机,陷入了叛军的层层围困之中。
蚁多咬死象,骑士的战斗力再强,也抵不住叛军源源不断的涌来。亲眼目睹两名贵族骑士被拉下马,哈德逊再次坚定了“苟”下去的决心。
顾不上继续挑落单的欺负,哈德逊急忙汇合自己的队伍,在左翼袭扰敌军。
“冲进去替盟友解围?”
这个念头刚刚生出来,就被哈德逊果断给掐灭掉了。他率领的可不是什么精锐,在一旁打顺风仗欺负落单的敌军还行,冲进去和敌人决战那就是送死。
看一众贵族私军就知道,在领主带头冲锋后,大家也盲从的跟了上去,然后就和叛军焦灼在了一起。
现在想要逆转局势,要么等要塞中的军队杀出来,要么等别的贵族私军加入战场。
今天是规定的最后期限,有野心的贵族私军都会按时抵达。时间是站在自己这边的,理论上来说,拖得时间越长对平叛大军就越有利。
可理论终归是理论,伴随着时间的推移,陷入重围的贵族骑士们越来越难以为继。
一个冲锋打垮叛军,终归只是一个幻想。眼前的敌人就仿佛打了鸡血一般,悍不畏死的向他们发起了进攻。
为了发起攻击的有效,面对骑士们的反击,很多叛军士兵连躲都不躲,哪怕误伤自己人也不在乎。哈德逊就亲自看到一名叛军士兵宁愿挨上一枪,也要将手中的兵器投掷出去。
只要数量到位了,准头和命中率都不重要。骑士再怎么厉害,也做不到三百六十度无死角防御。
强大的骑士,被刚放下锄头的农奴给堆死在战场上,不得不说这是一种讽刺。
一度哈德逊都后悔捣鼓什么联盟,要不是因为联盟的存在,他还躲在后面看风景呢?
事已至此,再怎么不愿意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为了降低自己的存在感,哈德逊被迫下了战马,混入步兵队伍之中。
眼瞅着身边的战友越来越少,高歌猛进的切尔斯骑士,也渐渐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这些敌人明显不正常,一个个都很嗜血,完全不在乎自己的生死,根本就不是普通叛军。
“冲出去!”
切尔斯高呼道。
现在可不是逞能的时候,战功再怎么重要,也抵不上小命重要。
军事指挥能力不咋地,不等于政治智慧也归零。跟着他一起冲锋的贵族可死了不少,要是再这么死下去,他可兜不住。
在内心深处,切尔斯已经问候了皮尔斯伯爵祖宗三代。幸幸苦苦过来帮你解围,仗都打到了这个份儿上,居然还不出兵。
切尔斯率领的一众骑士,乃是战场上的标杆,他们这一撤退,贵族联军的士气瞬间血崩。
带头跑路的赫然是各家的精锐,看得出来能够“身经百战”活下来的精英,都是跑路的王者。
没有任何意外,哈德逊也带着自家人马撤退了。因为一直游走在战场边缘,身后没什么人挡路,撤退进行的那是格外顺利。
眼瞅着贵族联军溃败,埃塞尔要塞中皮尔斯伯爵突然意识到又玩大了。出兵、必须要出兵,要是让叛军大获全胜,援军就没了。
贵族们可不傻,有了前车之鉴,后面赶来的贵族搞不好会掉头就走。就算官司打到王都去,都是他皮尔斯理亏。
想到这里,皮尔斯就是一肚子的火气。不管怎么说他也是智谋过人,可具体操作的时候却总是出乱子。
原本想要借叛军削弱一下莱特郡贵族的实力,没有想到错估了骷髅会的实力,致使叛军肆掠两郡之地,直接让局势失控。
刚想要借叛军之手削弱一下贵族领主们的实力,没有想到这群贵族联军居然如此废材,交战不到一个时辰就败北。
削弱过了头,那就成了事故。凡事都有度,不管他愿不愿意,现在都必须出兵救下残余的贵族联军。
否则,他就要成为东南行省中小贵族的公敌了。往后他这个总督,那就是一个空架子,根本就不会有人听再他的命令。
召集了要塞中的精锐,皮尔斯伯爵提起骑士枪,跨上坐骑烈焰狮,举枪一挥下令道:“邪恶的骷髅会发起叛乱,意图颠覆王国的神圣统治。
为了王国的稳定,为了晨曦之主的荣光,为了我们的荣耀,绯红骑士团的勇士们,随我出征!”
雄伟的要塞大门缓缓打开,太阳的光辉撒在骑士枪上,散发出阵阵寒光。
皮尔斯伯爵一狮当先跃出要塞,两百余名骑士紧随其身,再往后则是绯红骑士团一千骑兵。
千骑狂奔而出,爆发出了惊天动地的气势,直令人胆寒。
见骑兵来袭,围城的叛军立即采取措施。长枪兵顶在了最前面,弓箭手随即万箭齐发,箭雨向骑士团笼罩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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