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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第1页)

人的一生中难免会遇到一些事情,可能非常微小,却能够在不经意间改变你毕生的命运。比如你在二楼浇花,一不小心碰翻了一个花盆,该花盆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落到了街上,正好砸死一个老头。于是你锒铛入狱,因为误伤人命的罪行被发配到边疆服苦役,这辈子的寒窗苦读、那还未到来的功名利禄就此化为泡影,在塞北漫天的风沙中消散无形。你事后无比的后悔:我他妈干吗吃饱了撑的要去浇花?干吗肘子不收好非要把手插在腰间?但此时的后悔已然无济于事,命运已经改变,不可能重头再来一次。

对于路习之而言,这个花盆打翻于他二十二岁那年。那时候他是一个既缺乏天分又不勤奋的读书人,每一天捧着书本在城里四下转悠,从来都无法把那些文字真正塞进自己的头脑里。在鑫城充满诱惑的空气里,大多数年轻人总是比较浮躁,幻想着自己有朝一日成为赫赫有名的商人,锦衣玉食,富甲一方。路习之这样家境寻常的即便没有本钱,在心里想想总是难免的,何况他生性轻浮好动,若不是为了从父亲大人手里骗到月钱,是断不肯捧起比砖头还沉重的书本的。

三金为鑫,鑫城得名决非偶然,身处繁华的宛州南部,这里的商铺票号鳞次栉比,家里没几个铺面的都不好意思出门见人。

“幸好我脸皮厚,没什么不好意思出门见人,不然就赶不上那档子事了。”路习之后来如是说。此时他布袍敝屣,几乎行遍了九州,内心的真正想法,也不知道究竟是庆幸还是隐隐觉得不幸。

关于“那档子事”发生的日子,路习之的记忆出现了混乱,他感觉那似乎是个夏天,因为自己一路上浑身大汗,被阳光烤得焦头烂额,每一寸皮肤都恨不能冒出轻烟;但又好像是在秋天,因为整座城市弥漫着无法排解的萧索气息,脚下似乎还有踏碎枯叶的窸窣声。记忆在这里自相矛盾,分出了两条岔路,路习之经过长时间的思考后,决定放弃去探究其中的真相,因为那些细枝末节只是历史身上无足轻重的汗毛罢了。

“重要的是那个夸父,”他一再强调说,“一切都来源于他。那一刻我觉得整个世界都化作了无关痛痒的尘埃,只剩下了那个夸父……”

只剩下了那个夸父。他如山的躯体堵住了原本很宽阔的街道,他巨大的脚掌每迈出一步就能让人感受到足底传来的震颤。他的头颅就像一块布满杂草的粗粝岩石,如果这颗头被人砍下来,大概也能砸死几个人;他身上围着一整张的兽皮,这兽皮上千疮百孔地布满了显然是尖锐的武器造成的破洞,但没有人能认出,这只大到可怕的生物究竟是什么,竟然可以包裹住如此的庞然大物。

他全身伤痕累累,插满了箭支,还有鲜血在一滴滴地落下,在地面上留下一个个鲜红的印迹,但他喉咙里不断发出低沉的咆哮声,一步不停地追逐着前方似乎快要跑断气的一辆马车。夸父在这样一个原本平淡乏味的上午突然出现在鑫城,出现在这个距离殇州无限遥远的人类城市,就像一块雪山中的千斤巨岩砸进了宛州温婉的小桥流水中。

当时路习之正在茶铺里喝着两个铜锱管够的茶水,从茶博士的嘴里打探着最近发生在城里的逸闻趣事,可惜由于他向来出手寒酸,颇具经济头脑的茶博士并不愿意在他身上浪费时间,这让他有些索然无味。

那辆马车首先出现,吸引了人们的视线。这是一辆特制的马车,加高、加长、加宽,用四匹马拉动,比寻常的马车大了一倍都不止,显然车厢里装了什么特别巨大的事物。拉车的是北陆名种紫云驹,这是百夫长以下的寻常骑兵都不能配备的优良战马,却被用来拉车,而且车夫毫不懂得怜惜,手里的鞭子玩命地抽在马背上,伴随着那些响亮的击打,周围识货的看客们也禁不住发出痛惜的啧啧声。

但人们很快意识到,车夫这样拼命地赶马是有道理的。在他身后距离不到一里,一个恶魔一般的夸父正在穷追不舍。他手里没有拿着夸父惯用的狼牙棒,而是一整棵大树——兴许是在什么地方随手拔出来的,那副狰狞的模样在此事过去几十年后还不断被市井之民用来吓唬不肯听话的小孩。

对于现场的绝大部分目击者而言,这是他们一生中第一次见到活生生的夸父,但这第一次就让他们过足了瘾。寻常夸父的身高大约只能是人类的两倍多,这一个却足足有四五丈高,差不多是一个人的五六倍。这样体形的夸父,在普通夸父部落里每两三百年也未必能出现一个,每出现一个必然是足以以一当百的伟大战士,眼下竟然会来到远离殇州的鑫城,实在是匪夷所思。

一直到很久以后,路习之才知道,这名夸父并非来自于殇州,而是一直令人不可思议地蛰伏于越州和宛州交界处的北邙山中。尽管如此,在这一次令人震惊的追逐中,他仍然跨越了上千里的路程,翻越北邙山,一路追到了宛州腹地,穷追不舍,并最终进入到人类的城市中。

虽然这场追逐的起因、经过对于看客们而言都是一片混沌,但他们却很清楚最后的结局。没有一个夸父能在人类的地盘活下来,在这里河络会被强迫做苦工,羽人会被挑掉凝翅点做奴隶,鲛人会被剪掉控制方向的尾鳍作为观赏品,但只有夸父,没有任何活路。他们的力量太惊人,性格太坚韧,几乎不可能被真正地征服,因此偶尔有受伤被俘的夸父,也只能安排进入角斗场,让他们在血腥的格斗中失去生命。

但眼前这个夸父不一样,他的巨大超过了人类的承受范围,何况又是如此具有攻击性。在异族的地盘上,等待他的只有一死。在他的身后,无数追兵正在扯着嗓子吆喝着,只是没有人敢于靠近,只能用弓弩射击。那些足以穿透人体的强弓,却仅仅能射穿这个夸父的表皮而已,他伸出手轻轻一扯,带血的箭头就连着箭杆一把一把地被扔到地上。

“他干吗死追着那辆马车不放,抢钱吗?”茶博士不知什么时候凑到路习之身边,疑惑地问。路习之瞥他一眼,十分不屑:“你要是夸父,抢钱敢抢到宛州的城市里来吗?你有几条命?要我看,多半是那辆马车里的人抢了他什么东西,否则他不会那么不要命的追到这儿来。”

仿佛是为了印证他所说的话,拉车的四匹骏马中,终于有一匹无法承受长途奔逃的劳顿,前蹄一软,跪倒在地。其他三匹马却仍在疾驰,轰隆一声,马车失去了平衡,倒翻在地。车夫踉踉跄跄地滚了出来,向着夸父跨出一步,似乎是想战斗,但略一犹豫,拖着一条伤腿赶忙逃开,也顾不得马车里的东西了。路习之发现,虽然受了伤,这个人的步履仍然矫健非常,不像一个寻常的马车夫。

夸父见到眼前的变故,脚下停顿了一下,随即加快步伐冲了上去。此时几匹马还在忠实地履行着自己的职责,拖动着车轮已翻到侧面的马车向前磨蹭,而追兵们却反而停下了脚步,不敢靠近。

夸父大步上前,手中的树干抡起,砰的一声,缰绳断为两截,当先的一匹马在这巨力的打击下,几百斤重的躯体整个飞了出去。他扔下树干,就像是拔掉几棵杂草一样,扯断了其余的缰绳,剩下几匹马不待他赶,撒腿狂奔而去。

那匹被他击飞的马一头撞进了路边的茶铺,撞翻了好几张桌子,各种碎片混合着或温或烫的茶水四散飞溅。两名茶客猝不及防,被马压到了身下,在巨大的冲力下当场被压断了胸口的肋骨,口喷鲜血而亡。人们这才意识到了害怕,开始乱纷纷地逃命。

“你说说这年头有些人素质怎么就这么低!”路习之眼泪汪汪地说,“都这时候了,居然还趁乱偷别人钱袋!他要是不掏走我的钱袋,那会儿我就已经跑掉了,已经跑掉了就不会看见后面的事情了……”

路习之有个毛病,喜欢看热闹,但以生命为代价去看异常热闹未免过于奢侈,所以他眼见着身边的人都开溜了,自己也不甘、或者说不敢落后。然而刚跑出两步,他觉得腰间有点异样,似乎少了点什么东西,伸手一摸,钱袋子已经不知所踪,里面大约有价值半个金铢的散碎银钱。

作为一个穷书生,半个金铢可是很长时期的饭费了,丢了不能不心痛。路习之当时并未意识到自己遭遇了窃贼,还以为是不慎掉落,赶忙回过身去,在地上的一片狼藉中搜寻,哪里能找得到?

他愤怒地诅咒了两句,无奈的站起身来,正准备继续逃命,却无意中眼睛往街心扫了一眼。这一眼看过去,他就呆住了,那一幕场景如同磁石一般,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那个夸父已经砸开了车厢,从散落在地上的木板可以看出,该车厢的板壁极为厚实,木材是坚硬的柚木,却仍然轻易地被砸开。装在车厢当中的东西暴露了出来。

那是一块冰,一整块四四方方的冰块,大小和一个贵族用的豪华棺材差不多。后来路习之始终存在的夏天的印象,就来自于冰块上丝丝冒出的白气,在一些偶然的场合,他曾见到过城中富贵人家在夏日享用的冰。

——上等的战马和特制的马车,仅仅为了运送一块冰?这个魔王驾临一般的夸父,竟然是为了一块冰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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