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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第2页)

第6章 龙虾之痛(2)

吃这样有巨螯的龙虾,需要龙虾夹。美国人比较单纯而且实际,吃核桃要核桃夹,切火鸡要电动锯子,吃龙虾也要龙虾夹。马可于是临时去街口超市买龙虾夹。

每支龙虾夹三点九九美元,他买了三副,跟龙虾等价,跟我的扫把畚箕等价。到了那个地步,我不得不请他拿两副龙虾夹回去换扫帚和畚箕,剩下一副三个人公用。

那是刚到纽约的张罗阶段,一架五十九点九美元的黑白电视机都需要三个月的省吃俭用,画面很小,一般美国人放厨房角落的。那是发生在面包与爱情激烈较量的日子里。

后来口袋宽裕了些,经常可以随性吃龙虾,很多餐馆以十九点九九美元的龙虾大餐招揽顾客,常常吃到撑着肚子像孕妇那样行走,真是吃伤了自己。美国的大鱼大肉,现在想起来是粗俗豪迈的,跟法国人、日本人的吃法比较,那个年代的餐食还是少些精致典雅,包括大盆大盆的色拉;后来到了欧洲,看他们什么都一小撮,就像脸盆遇到碗。

不过,还是最简单的吃法,吃得最痛快淋漓:煮龙虾蘸奶油柠檬汁。吃龙虾成了一个独立完美的饮食动作,一个人从决定吃龙虾,一路去市场买龙虾,回来煮龙虾,吃龙虾,都可以百分之百地投入,就像全心全意等待一次爱恋的激情。

煮龙虾适合配拉丁、爵士,那种节奏欢乐、激昂,只有Buena Vista Social Club的音乐能搭配。大火煮滚水,天翻地覆煮它五到八分(看龙虾大小)取出置盘,旁边备妥龙虾夹,洗干净手指,就可以痛快下手。吃龙虾就是这么简单直接,粗野强暴,没有什么斯文教养或气氛。

蟹肉说起来比龙虾细致鲜嫩,但吃蟹需要耐心,还得小心,也总是很难大口吃个痛快,一不小心就被尖锐的蟹壳蟹脚割伤唇舌,没有好心情、好伴侣,还是轻易不吃螃蟹,大半是因为懒。清代袁枚自称“蟹痴”,做官不到没有蟹的地方,平日存钱就为九月十月“蟹秋”的狂食,有个家佣善于理蟹,竟给她改名“蟹奴”,也是走火入魔。

有次在往尼加拉瀑布的路上,开车经过水牛城,那里的雪花据说是全美国种类最多最美的地方,雪花呈复杂但工整的几何结构,每一片都是独一无二没有重复的式样。

在水牛城的大湖边上吃了两样美味的小食,是非常早期的美国饮食经验,一是奶油烤蛤蜊,黄澄澄的奶油在鲜美的蛤蜊汁里,把舌头都融化了;后来吃了意大利式酿蛤蜊,以面包屑、蒜蓉、奶油(或橄榄油)、香菜、肉末酿在半开的蛤蜊去烤,也是香酥美味的做法。青蚵、大虾、田螺,都可以用这样的方式做,草菇、香菇与朝鲜蓟都可以用同样的馅料酿烤。

还有一道叫水牛鸡翅,有点辣味,烤得香酥炽烈,吃得满嘴油腻,也是那种聊天聚会适合三姑六婆的场合受欢迎的食物。

陈文茜烤贵妃蚌,用锡箔纸密包,放烤箱里烤个天昏地暗,吃的时候完璧无缺,原汁原味。那是当年在纽约,我们都还年轻的日子!信手几味海鲜,在院子一角伴着夏日黄昏的无限惬意!

港式的蒜蓉粉丝清蒸令人垂涎,一般人在家做不易掌握火候,何况在香港的海鲜生猛鲜活,真的是吃遍天下无敌手。

蛤蜊巧达(clam chowder)是过去纽约生活的居家浓汤,蛤蜊肉加马铃薯、红萝卜、芹菜、少量面粉与鲜奶做成的波士顿白汁巧达,或者以番茄代替牛奶的曼哈顿巧达。巧达本是渔夫的家常菜,主要是咸猪肉或培根与洋葱炒香加入两匙面粉,略炒后加入牛奶(或番茄)作为基本汤料,可以加入任何海鲜肉类或蔬菜成为各式巧达,比如玉米巧达。

附近韩国店卖海鲜的夫妇,都知道我三不五时就买一打贵妃蚌做菜,他们还教我韩国式的吃法,用大火把蚌壳蒸开,取肉,切丝,拌鸡蛋煎成饼。

可惜,蚌在煎蛋里无法完全发挥本色,也吃不到汤里那份特殊的鲜。还不如切丝后加橄榄油(或奶油)、蒜蓉、小撮豆蔻粉、半杯白葡萄酒,加上蒸蚌的汁、切细的蚌肉,点缀以罗勒,调制成鲜美的白汁意大利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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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龙虾之痛(3)

一样的方式将蛤蜊、墨鱼(切细)、青蚵、虾子洗净炒熟,加入煮过的意大利面条,调味后撒些罗勒,就是丰盛的渔夫意大利面(Spaghetti alla Pescatora)。

爱上烤鱼,是在伦敦居住的那些时日。住处附近有个土耳其人开的馆子,冬天看完戏,跳上19路公车,经过伦敦最美丽的城区与街道,一路来到店门口,专为吃鱼。这种淡水河鱼滑溜溜的身体,粉红色的肉,修长的身形,真像个美人鱼,小说里经常提到。因为它的普及,好像主角出门去钓鱼,总会有这种鳟鱼(trout)被钓上。它的骨头柔软细致,贴附在鱼身,从鱼尾端托起,就和身体温柔地分离,毫不拖泥带水,刺多,却可以干净利落。

这家店里晚些客人不多,主人兼厨师定定坐在烤架前,以足够的耐心和功夫用最适当的炭火,为客人烤一尾完美的鳟鱼。鱼皮嗞嗞作响,发出痛苦难耐又欢喜异常的颤动,一边翻动着架上的鱼,一边把烙饼烘热,同时用熟练的手法切洋葱黄瓜番茄,拌点柠檬汁橄榄油,煨在烤好的鱼身边。

有时大冷天看完电影,直奔那个炭火殷红的馆子去,好像需要被那里的温暖召唤。

等待的时候,店老板的女儿总是适时送来一盘开胃前菜,包括葡萄叶卷米饭(dolmades)、菠菜酸奶酪、骚沙、烤茄子、荞麦色拉,以及最爱的鱼子酱与鹰嘴豆芝麻酱。

烤架旁总煨着热腾腾香喷喷的烙饼,烤好后放在碎花藤篮,生活尽在那种从容与丰盛之中,每一次吃饱后满足地在心底欢唱:生活真好,食物真好,感谢上天!

感谢的其实是那个厨师,八月一到,他带着妻子和四个宝贝女儿回土耳其度长达两个月的假,我就开始思念,并期盼他的早归,都不知道是恋着这么专情于食物、执著于烹饪的厨师,还是被他手下的鳟鱼、肉串所吸引着。这一场爱恋,持续了四年,如果继续住在伦敦,恐怕就要情陷那家馆子了!

英国最普遍的是苏格兰鲑鱼(salmon),以及典型的国食炸鱼排与土豆条(fish and chips)——鳕鱼(cod)和面包粉炸成扁扁的一块大鱼排,干燥乏味,吃时总是需要调味酱汁,跟肯德基炸鸡一样,都是一种普罗快餐,而且遍及世界。到香港也依然有这样的鱼排,抚慰了不少当地英国人的思乡肠胃,他们大部分是那种早餐必吃茄汁焖黄豆,面包涂橙酱的典型英国口味,到哪里都不会改变。黑妞名模诺米在纽约的时日,总得去格林尼治村一家卖英式早点的咖啡店,吃他们的茄汁焖豆。

在香港吃活鱼,种类繁多,其中鳜鱼长得秀丽,纹路也美,姿态含蓄。有些鱼丑陋邪恶,眼睛是凸的,或者嘴巴是斜的,并且还长着厉牙;有的鳃帮子宽大,额头尖细;还有叫飞刀鱼的,果真像江湖传奇中的神秘武器。看来看去,鳜鱼最上相,看的时候一边也思想起“桃花流水鳜鱼肥”的诗句,江南的景象不觉油然浮上脑海,那被文字与政治洗染了的思维与意象,明明不识江南,无端惆怅。江南好,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因为馆子里随时可以吃到各式的清蒸活鱼,在家里便用香蕉叶或莲叶(没有的时候用铝箔),在鱼身上洒或撒满柠檬汁、一勺鱼露、几枝香茅或几片莱姆叶,加点油,把鱼裹起来,中间留些空隙,放烤箱里218℃烤二十分钟,打开来就是扑鼻的芳香,鱼肉在莱姆汁与香茅莱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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