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欲拜无名兄为军师。”
元昉双眼闪闪发亮。一把握住钟情的手。
“这农机我之前同乡民们用过,当时便觉得奇异,和别处的相似但又略有不同,耕作效率至少高出一半。今日才知,原来是无名兄专为此山中百姓因地制宜,改造而成。”
“无名兄有此大才,何必在在山林中隐居,浪费一身才华呢?不如出山,你我二人携手,将此物推广出去,必能造福百姓,建功立业!”
钟情抽出手,淡淡道:
“元兄谬赞,我不过对它投机取巧稍加改进而已,效率虽快,造价也不低。没有农人会重金购买此物,我研制出来也只是为了收取租金罢了。”
元昉还在回味掌心中残留的温柔触感,闻言微微一笑,没有反驳。
他这次不是孤身一人来的,还带了两个谋士。
那两位左膀右臂一见到这农机都惊叹不已,缠着问了山脚下老乡许久。
那老乡看在元昉农忙时帮过他们不少,也知道他是从山庄里出来的人,这才肯透露一二。
原来这山庄的主人两年前才住进来。
来历神秘,平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但出手相当阔绰,一来就买下整片农田和山庄的地契,还将周围几十户乡民养作佃农和屯兵。
这些乡民虽说没怎么见过庄主,但只要一提起他,个个都夸个不停。
这些田地收租并不比其他地方少,新式农机更是昂贵。但乡民们真的将自己一年所得的粮食交上去时,主人家往往只收一半。
就算全收下,也会偷偷在背篓中放几张银票。
这样既减轻他们的负担,又不会惹人眼红。
怎么会有这么口是心非的人呢?
明明心怀大义,偏偏要自污为视财如命的小人;明明那么喜欢他,偏偏一开口就要赶他走。
元昉心中一片柔软,情意满满地凝视着身边的人,眼中有抑制不住的思念。
他放下布巾,却没急着穿上衣服,大喇喇袒着上身,小麦色皮肤上疤痕道道,为这具血肉之躯增添了几分勇猛壮烈的气息。
他在钟情身边大马金刀坐下。
“无名兄不肯跟我走,那我也赖在这儿不走了。”
钟情倍感头痛。
“我倾慕山中生活,无心下山。元兄既然已入主晓城,还是快快回去为好。如今世道混乱,只怕久则生变。”
“无名兄不必担心,我都已经安排好了。”
“山中连日雨水,潮湿不已。门外不是还有人在等着吗?元兄还是回去吧,莫叫他们担心。”
元昉一拍脑门:“差点把他俩忘了。”
他翻窗出去,几步就爬上墙头,对着外面两人喊道,“你们先回去。无名兄不肯出山,我怕是得住上几日,才能劝动得了他。”
他刚要下去,想起什么,赶紧补道,“哦对了。我先前为无名兄准备的房间,一定要日日打扫,不可怠慢!”
话音未落,人已经从墙上消失不见。
墙外两位能言善辩的谋士硬是一句话也没插上,眼睁睁看着自家主公出现又消失。
梁谌气急:“这庄子里到底有什么东西值得他这般挂念?被人追杀,我等焦急不已四处寻觅,他倒好,在这儿一躲就是大半个月;如今攻下晓城,百废待兴,他竟然又钻这深山老林里来!莫不是什么狐狸精勾了他心魄去不成!”
一旁年长者老神在在:“或许这里当真住着一位世外高人呢?”
“什么世外高人,会偏安一隅三番四请不出?我看就是一介沽名钓誉之人罢了!”
宫老先生微微一笑:“主公当是有分寸的,小友还是先与我一同回去吧。”
元昉翻回来,蹲在窗上像只大猫。
他咧嘴笑道:“好了,我已经把他俩打发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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